教育督导室(秘书科)

教育督导室(秘书科)(挂越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越秀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教育督导:020-83701429,语言文字:020- 83702432)


拟订本区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协调督导本级政府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协调推进本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区域教育现代化发展;督导检查本区中等及以下学校(含职业中学、幼儿园)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和教育工作;负责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各类教育督导评估的组织、审核或评定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统筹教育事业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区语言文字管理,指导、检查学校和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组织、指导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的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意见、重大改革项目方案等;统筹、规划、指导教育综合改革、学区化集团化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统筹、规划、指导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交流和教育国际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