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4-21 15:16 字体大小:A+大A中A-小
经核查,广州市越秀区博瀚文化艺术培训中心等21所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以下行为:1.办学许可期限已满,逾期未提出延续办学许可的申请;2.已终止办学,无实际办学行为;3.无办学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以上21所校外培训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已自然废止。如机构对此有异议,可于本通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到越秀区教育局(越秀区吉祥路32号3楼303室)陈述申辩。
特此通告。
附件:办学许可证自然废止的校外培训机构一览表.docx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