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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越秀区教育教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1-26 11:47 字体大小:A+大A中A-小

  关于举办第二届越秀区教育教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区辖各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和推广我区一线教师的优秀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提高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促进我区教育科研工作蓬勃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月至4月开展第二届越秀区教育教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紧密结合我区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优秀经验,推动越秀区本土原创优秀研究成果的提炼、转化、推广和辐射,进一步提升区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的能力和水平。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坚持以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区域教育教学改革往纵深发展。

  (四)坚持科研诚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学术不端、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

  (五)坚持向一线教学人员倾斜,鼓励和支持一线教师开展研究。

  三、成果内容

  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是指反映新时代教育教学规律,在深入研究和解决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等重要问题基础上,形成的对于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明显效果的教学改革方案和实践成果。

  申报越秀区教育教学优秀成果的内容,要能够反映区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成果,包括:课程规划与实施、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评价、教师发展、教研、数字化赋能、科学教育、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等。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

  四、申报要求和申报限额

  (一)申报要求

  1.申请越秀区教育教学优秀成果的主持人,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完成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2.作为主持人,当年最多申报1项成果和参与1项成果;仅作为参与者,当年最多参与2项成果。

  3.凡参加评选活动的成果,至少经过一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应为研究团队在2024年3月31日前,将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真实的、细小的、有价值的教育情境、教育问题、教育故事或者自我经验作为研究对象,吸纳和利用各种有利于解决问题的经验、知识、方法、技术、理论,经研究所取得的真实成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对他人有借鉴推广作用。

  4.已获得过国家、省教学成果奖和市教学成果奖(或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申报。

  5.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负责,择优推荐,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材料的质量。

  6.凡转引文献资料和他人研究成果均应清楚注释。如有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研究成果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二)申报限额

  1.大规模中小学(班数45个或以上)、幼儿园(班数15个或以上)每校(园)不超过6项;

  2.其它单位不超过4项。

  五、奖项设置

  (一)本次评选设优秀成果奖项约200项,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

  获评一等奖的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应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较大的突破,所形成的策略、方法、路径、模式等应具有创新性,并经过不少于3年的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能够产生显著成效。

  获评二等奖的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应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有所突破,形成一定的策略与方法等,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一定贡献。

  获评三等奖的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应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形成一定的经验,经过不少于1年的实践,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二)组织开展评选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设优秀组织奖。

  六、评选流程

  (一)本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越秀区教育教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书》(附件1及附录),将材料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核、遴选。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按照公平公开、质量为先的原则组织开展单位审核和初评,严格按照申报限额确定推荐名单。          

  (三)形式审查

  区教育发展研究院对各单位推荐参评的成果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四)专家评审

  区教育发展研究院从区教育科研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并提出评选结果建议。

  (五)公示及认定

  区教育局对评选结果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作出最终评奖等级认定,发放获奖证书。

  七、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申报的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3月29日下午4:00前报送到越秀区教育发展研究院教育科研中心(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榨粉街91号北楼201室)。

  纸质资料包括:

  (一)《越秀区教育教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书》一式三份;

  (二)成果报告一式三份。

  (三)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四)纸质汇总表1份,须盖单位公章。

  所有评审材料一律不退还,请参评教师自留原件和底稿。另请各单位科研管理干部扫描下方的二维码填写汇总表(每次填写一个成果,每个成果只可填写一次,请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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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越秀区教育教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书

        2.成果报告参考格式

        3.第二届越秀区教育教学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

        4.填报说明 

          点击下载:越教办【2024】5号附件


2024年1月25日                 

   (越秀区教育局联系人:周文静,联系电话:83520147;

  越秀区教育发展研究院联系人:李霓虹,联系电话:1360287847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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