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塘街道办事处2021年至2023年度档案整理及档案数字化工作服务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2 17:24:20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为做好我街档案整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承接机构,欢迎符合资格的机构报名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塘街道办事处2021年至2023年度档案整理及档案数字化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5万元以内。
(三)项目周期: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
三、服务项目内容
(一)按照越秀区国家档案馆的标准,对2021年至2023年度形成的文书档案(约2000件)、基建档案(约50卷)、照片档案(约150张)、会计档案(约560卷)、实物档案(约30件)等进行规范化整理、分类、排列、编码、盖章、著录、入盒,经大塘街验收合格后进库上架等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档案编研工作,形成大事记、组织沿革、归档说明、全宗卷指南等编研材料(约3套);
(三)对2021年至2023年度形成的文书档案进行扫描(约15000页),完成档案数字化及上传区馆室一体化系统;
(四)以上档案数量仅供报价参考,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和数量为准。
四、服务机构资格及要求
(一)服务机构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依法依规成立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等。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要求
1.经营范围涉及档案管理服务或档案管理技术服务等方面。
2.在广州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并取得《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内容及进度提供人员相对稳定、档案整理经验丰富、保密意识强的驻点服务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档案行业工作经验(提供驻点服务团队介绍及以往承接相关项目经验的证明资料)。
4.驻点服务团队技术人员具有广州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证书》。
5.服务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服务机构必须承诺对开展项目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各类档案及各种文件资料等严格保密,保密期限为永久,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服务机构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上岗培训,并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分包、转包。
五、报名信息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服务机构在报名期限内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以下材料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进行报名:
1.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单位简介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1套(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本项目实施方案、报价清单及其他资料等。
(三)报名及提交资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东皋大道17号之一五楼党政和人大办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020-83826321 邮编:510055
六、选取方式
综合评审择优确定1家服务机构。
七、其他事项
报名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服务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对相关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塘街所有。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x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塘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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