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机关办公大楼修缮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3 15:26:22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由于我局机关办公大楼已使用近三十年,部分楼层出现严重的漏水现象,潜在一定安全隐患。为营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办公环境,我局现通过越秀区政务网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作为意向单位,并最终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实施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机关办公大楼修缮工程。
(二)工程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28号
(三)计划工期: 30 日。
(四)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60000 元,凡超出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二、承包方式和包干范围
(一)承包方式:包人工、材料、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并按工程量清单总价包干。
(二)报价应包括了所有完成本工程的所有施工工序的施工设备费、技术措施费、劳务费、材料费、安装费、临时工程费、缺陷修复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风险费等一切费用。
三、工程质量标准
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所有工程质量要求保修期按国家规定,具体由应征人在响应文件中做出承诺。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贰年,防水工程不少于五年。
四、施工内容(详见附件3)
(一)首层防水修缮工程。
(二)六楼卫生间及走廊修缮工程。
(三)七楼厨房防水修缮工程。
五、施工要求与施工管理
(一)施工单位必须对项目情况进行了解,并保证能协调工作场地及现场工作情况,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二)施工单位不得在合同期内私下将本项目转包,一经发现,征集人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征集人只负责协助。
(四)施工单位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五)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征集人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
(六)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确保施工用电设备的完好无损,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七)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干净,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减少对施工区域内进出人员正常办公造成的影响,并确保各方人员的安全,施工区域内由于施工单位的责任造成的一切人员的伤亡,均由施工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等后果。
(八)施工所用的机械工具由施工队伍自备及自费运到施工工地,进场后进行必要的性能安全检查,完工后从工地自费搬出运走,施工所用的材料及机械工具由征集人提供适当的场所存放并由施工队伍自行保管,不得随便存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丢失、损坏。
(九)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防爆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治安与城管等规定,应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防范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十)施工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属实,如发现虚假资料,征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工程项目将另行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
六、资格要求
(一)施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工作所需的相关资质,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三)报名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违规问题,没有被纳入诚信体系中的失信名单;
(四)成功入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的工程公司;
(五)提供施工人员相关的资质证书。
七、参选单位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招标文件需要装订成册,做好清晰的目录指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章节:
(一)授权文件。包括: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函。需要加盖公章,格式见本公告附件1;
(三)报价表。需要加盖公章,格式见本公告附件2;
(四)关于本企业(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本企业(机构)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明(须对照本公告“资格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服务单位正向评价(如所服务客户的奖牌或锦旗或服务评价表等)、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证明材料等;
(五)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的情况;
2、工程报价情况;
3、保修期服务方案情况;
4、对本项目各项的组织管理措施、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施工场地清洁措施、工作质量控制措施、施工工期控制措施、应急管理预案等情况。
上述(一)至(五)项材料,提供原件(现场校验后退回),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八、评选程序、候选单位确认及通知方式
(一)采购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报名施工单位递交的报名材料;
(二)根据各施工单位的报价及综合施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对本项目的工作方案等因素,采取综合评选原则,确定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由第二候选单位递补,以此类推;
(四)确定中选施工单位后,会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选施工单位,采购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五)评选结果解释权由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负责。
九、其他事项
(一)公告期:5天(自然日),从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8日止。
(二)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9月9日(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28号502室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020-83178611。
附件3-2:吉祥路28号六楼卫生间及走廊修缮工程项目清单.xlsx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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