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切换使用办理平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0 18:02:31 文章来源: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A- A A+ 】
各用人单位、办事群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建设就业“一库一平台”工作部署,广州市就业创业相关业务已切换使用广东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办理(原“广州市劳动保障网上办事系统”已停用)。
自2024年1月起,如需办理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一般性岗位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基层就业补贴申领(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申领)、基层岗位补贴申领、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业务事项,请登录进入以下网址搜索办理:
方式一:搜索“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region=440100)
方式二:搜索“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
其他常见问题:
一、招用工补贴名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一般性岗位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符合申领多个补贴的用人单位需逐项补贴提交申请)。
二、新系统初次办理时暂无历史人员信息,申请时需要用人单位手动输入申请人员的信息,并上传医保缴费截图。注意:医保缴费金额只需要填写单位部分,个人部分不用填;养老、失业、工伤缴费金额不用填(系统自动生成)。
三、企业用户实名等级不足,升级方式有:
方式一:企业/单位CA证书核验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help/rc-ca-certificate-licenses.html
方式二:到办事大厅(所属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现场核验
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号窗(联系电话: 020-83606131)
四、扫码登录后系统提醒“用户不存在”,需进行账户注册。
①法定代表人做“个人注册”(如已注册则跳过)。
②法定代表人有个人账号后,做“单位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办理业务。
五、法定代表人如何授权经办人扫码待办:答:单位账号注册成功及升级后,法定代表人可在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内授权他人使用或管理执照。授权后,经办人亦可直接扫码登录系统,无需法定代表人扫码。
扫码查看《就业创业政策性补贴和补助管理系统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常见问题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