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民政局关于公示越秀区第四批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7 16:27:00 文章来源:越秀区民政局 字体大小:【 A- A A+ 】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第39号)和《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4〕6号)有关规定,越秀区第四批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已顺利完成受理、初评、实地核查等工作,并提交越秀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议通过。现按规定对越秀区第四批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署名向我局反映(受理科室:越秀区民政局社工科,地址:越秀区六榕路127号三楼),口头、匿名意见不予受理。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17日
相关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