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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升级改造补助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1-05-27 16:20:18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办事项目名称

园区升级改造补助

支持办法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促进产业园区发展和商务楼宇提升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越府办规〔2019〕5号)及相关实施细则。

支持条件和标准

1、根据重点项目的需求,按照园区管理部门建议进行的办公楼宇外立面、楼宇大堂、内部宣传标识、公共办公环境等园区升级改造项目,按由第三方评估公司审核的项目实际结算金额100%对项目改造投资主体进行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经园区管理部门登记,对园区办公楼宇实施升级改造、改善周边环境、提高楼宇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等公共物业部分的升级改造项目。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改造金额(工程款)在50万元以上;二是改造空间为办公楼宇公共空间部分、电梯、停车场、外立面等。项目完成后,按由第三方评估公司审核的项目实际结算金额30%对项目改造投资主体进行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经园区管理部门登记,对已纳入或者拟纳入园区管理的闲置楼宇、老旧厂房、老旧物业等存量空间资源的整体改造更新项目,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改造金额(工程款)在300万元以上;二是改造空间为办公楼宇公共空间部分、电梯、停车场、外立面等。项目完成后,按由第三方审核的项目实际结算金额30%对项目改造投资主体进行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越秀区科技网上下载申请表格(https://www.yuexiu.gov.cn/kgx/index.html);

根据相关申报通知,按照通知期限和要求向区科工信局(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提交完整申报材料。

办理时间

事前备案登记常年受理。

补助申请每年集中办理,以申报通知规定时间为准。

办理需提交材料目录

企业须按以下目录要求提交一式两份的纸质版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均需盖章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将装订成册材料全套扫描为一个pdf文档(有原件的应以原件扫描),连同有关word文档一并进行提交。

1、《越秀区园区升级改造项目补助事前登记申请表》(改造前提供);

2、《越秀区园区升级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改造后提供);

3、政府主管部门对园区批复或园区合作协议;

4、申请越秀区“政策扶持资金”承诺书;

5、园区建设及改造方案、改造前后照片等说明资料;

6、第三方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

7、软硬件建设招投标文件、验收报告、结算发票等复印件;

8、合作园区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备案批复书;

9、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联系方式

受理点: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

地址: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商务中心7楼

受理科室:投资业务科 

科室联系人:杨梅

联系方式:020-3766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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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2021年园区升级改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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