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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企业房租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1-05-27 16:18:44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办事项目名称

园区企业房租补贴(新引入以及高成长园区企业房租补助)

支持办法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促进产业园区发展和商务楼宇提升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越府办规〔2019〕5号)及相关实施细则

支持对象

1、新引入园区企业房租补助

对上一年度新注册、区外迁入的园区企业(注册时间以工商登记或变更日期为准),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按照新入园企业申报::

(1)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及以上的科技企业;

(2)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及以上;

(3)上一年度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达20万元及以上;

(4)上一年度纳税额达500万元及以上。

2、高成长园区企业房租补助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按照上一年度高成长园区企业申报:

(1)上一年度获得各类风险投资注资2000万元及以上;

(2)上一年度新增实缴注册资本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3)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量达5000万元及以上;

(4)上一年度纳税额同比增量达500万元及以上。

支持标准

1、对新引入园区企业,经审核批准,可按照最高300平方米办公场地(如实际租赁面积低于300平方米,按实际租赁面积补助),每月每平方米补助50元,补助期限为12个月。

2、对高成长园区企业,经审核批准,可按照最高300平方米办公场地(如实际租赁面积低于300平方米,按实际租赁面积补助),每月每平方米补助100元(如实际租金低于100元,按实际租金补助),每次申请补助期限为12个月,累计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越秀区科技网上下载申请表格(https://www.yuexiu.gov.cn/kgx/index.html);

根据相关申报通知,按照通知期限和要求向区科工信局(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提交完整申报材料。

办理时间

新引入园区企业、高成长园区企业的房补申请和受理每年按通知集中办理。

办理需提交材料目录

企业须按以下目录要求提交一式两份的纸质版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均需盖章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将装订成册材料全套扫描为一个pdf文档(有原件的应以原件扫描),连同有关word文档一并进行提交。

1、基本材料:

(1)申报系统上下载的基本信息表;

(2)园区企业房租补助申请报告;

(3)申请越秀区“政策扶持资金”承诺书;

(4)园区企业营业执照;

(5)园区企业经营发展、税收和社会贡献等情况综述;

(6)经备案的租赁合同(须附平面图及现场照片)及对应缴纳的租金发票复印件;

(7)所在合作园区意见函;

2、新引入园区企业还需提供:

(1)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完税证明;

(2)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有备案页);

(3)实缴注册资金1000万的企业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评估)证书。

3、高成长园区企业还需提供:

(1)上两年度完税证明(税务部门出具);

(2)上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有备案页);

(3)符合获得风险投资注资的企业还需提交相关证明,如投资机构登记注册或者在有关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企业与投资机构签订的投资协议、银行流水凭证、增资验资报告和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证明材料。

(4)增缴注册资金1000万的企业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联系方式

(1)医药健康行业

受理点: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

地址: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商务中心7楼

受理科室:黄花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科室联系人:翁嘉慧

联系电话:020-37663805

(2)其它行业

受理点: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

地址: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商务中心7楼

受理科室:投资业务科

科室联系人:李然

联系电话: 020-37623576 



表格下载

越秀区2021年园区企业房租补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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