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教快讯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教育专栏>新闻>越教快讯
家校协同 依法育儿——黄花小学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项培训

来源:越秀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4-21 10:36 字体大小:A+大A中A-小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促进教师、家长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精神,普及专业知识,落实学校在家庭教育的协同作用,实现家校同频共振,引导家庭注重家教、家风,提高依法育儿的意识,2022年4月8日,黄花小学全体教师参加越秀区《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项培训。培训在黄花小学报告厅举行,潘俊青书记主持。此外,黄花小学还邀请了家长共同参加本次培训。

  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年峰律师结合具体案例为大家系统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她指出,《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部与家庭教育相关的法律文件,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能真正实现校内校外为学生减负。

  随后,她从“一”条主线、“二”重属性、“三”个注重、“四”类惩戒、“五”项原则、“六”大内容、“七”种责任、“八”类协同、“九”种方法、“十”大支持等方面全面阐述法条内涵。她深入浅出地解释,《家庭教育促进法》以“立德树人”为主线,引导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以培养未成年人的家国情怀、良好道德和法治意识,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等内容,提出了亲子养育、共同参与、相机而教、潜移默化、严慈相济、尊重差异、平等交流、相互促进等方法。

  此外,她认为家长们应增强意识担当、角色担当及行动担当,家校携手,尊重孩子、信任孩子、鼓励孩子独立思考、明智选择、心怀信念,从而帮助孩子体面、自得其乐地生活。

  老师们都认真倾听思考,频频点头,表示获益良多。在此前4月2日举办的黄花小学线上家长会上,邝家明校长也向家长们普及了《家庭教育促进法》。他一针见血地强调,在“双减”的大背景下,孩子与父母相处的时间多了,更多地要家庭来“育”。《家庭教育促进法》用法来告诉家长家庭教育“是什么”“做什么”和“怎么做”,为家长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提供行为指引。

  蔡元培先生有言:“家庭者,人生最初之学校也。”家,是生命开始的地方,也是爱开始的地方。居家学习期间,家长的陪伴尤为重要。相信家长们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引领下,践行科学的育儿方法,让居家学习成为孩子生命中温暖而难忘的时光。

  黄花小学一直重视家庭教育工作,我们将继续深入研究,实现家校协同育人,促进家庭用优良家教、家风涵育道德品行,助力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为儿童的成长保驾护航。

1老师们认真学习.jpg2邝家明校长向家长们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jpg

阅读次数:-
分享:
打印页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