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此公示名单非获得公办学校学位名单,建议申请人在未确认获得公办学位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民办小学或民办初中学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收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 年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2020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包括以下三类:符合2020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入学条件、2020 年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条件和2020年度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经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现对符合条件的以上三类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9日至6月4日。
公示期内,如发现申请人上报虚假信息及资料的情况,请实名反映或举报。虚假行为一经证实将取消申请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列入诚信黑名单并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如下:
对“2020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小学)学生名单”(附件1)和“2020 年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小学)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附件2)有异议的请打:87783360。
对“2020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附件3)有异议的请打:37652911。
附件:1. 2020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小学)学生名单
2. 2020年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小学)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
3. 2020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公示
越秀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