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初中转学流程
一、办理流程
(一)转往外区、外地
由家长或合法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并由转出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转往外区的,还需在广州市学籍系统)打印学籍表交给学生家长,学生家长凭学籍表向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按相关程序完成学籍转移。
(二)转入本区或区内转学
由家长或合法监护人持广州市学籍表和全国学籍表,并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同时填写《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经转入学校审核,呈区教育局中学和职业教育科审批后才能办理转学手续,并由转入学校、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按相关程序完成学籍转移。
(三)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初中学位。
二、办理时间
在学期结束放假前的一周内或新学期开学后的一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