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秀区教育局关于公开遴选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的公告》要求,我局对第三方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凡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来电、邮件等方式向越秀区教育局反映。反映机构的情况和问题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情况的个人或单位需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通过电子邮件反映情况的,需将个人签名或单位盖章后的书面材料扫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命名为“关于第三方社会机构遴选结果的异议)。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材料,不予以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日—7月9日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0-83707442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号
邮政编码:510180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