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通告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教育专栏>公开>信息通告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1-11 17:23 字体大小:A+大A中A-小

  根据《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及后续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应聘人员于2024年1月12日9:00后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报名系统—成绩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查询成绩。

  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上午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吉祥路办公点(吉祥路32号)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材料

  1.填写并打印《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

  2.登录报名系统双面打印《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属学校集体户口的,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页须加盖学校保卫处公章。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如为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须提供原版在读证明及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课程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和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为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6.符合岗位报考要求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符合岗位报考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教务处公章的课程成绩单等材料。国(境)外留学的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符合岗位报考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在读证明、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应聘人员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即没有专业代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

  7.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免笔试人员须提供与所报岗位对应的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拥有职称证书的亦可提供。

  8.其他证明能力和水平的资料。

  四、注意事项

  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请对照所报考职位条件要求,准备好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环节被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递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届时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合同。

  五、面试相关工作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后续面试具体安排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近期越秀教育专栏公告。

  越秀区教育局报考咨询电话:020-83717715,监督电话:020-8352318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附件:1.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2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4年1月11日               

阅读次数:-
分享:
打印页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