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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人员名单公示(越秀区户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5-29 14:54 字体大小:A+大A中A-小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8〕13号)要求,现拟对2022年符合发放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并经审核通过的越秀区户籍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邓如意等520名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对名单有异议的,请向越秀区教育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以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写清或说明异议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

  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号(邮政编码:510030)

    受理电话:020—83268295

  监督电话:020—83523181

  

    附件:2022年越秀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单.xls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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