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此公示名单仅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名单,不是最终获得公办学校学位的名单,建议申请人在未确认获得公办学位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民办小学或民办初中学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收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和《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包括以下三类:符合2021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入学条件、2021 年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条件和2021年度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经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现对符合条件的以上三类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6月3日。
公示期内,如发现申请人有上报虚假信息或资料的情况,请实名反映或举报。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举报电话如下:
对“2021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小学)学生名单”(附件1)和“2021 年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小学)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附件2)有异议的请致电:87783360。
对“2021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小学)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附件3)和“2021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初中)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附件4)有异议的请致电:37652911。
附件:1.2021年广州市越秀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小学)学生名单
2.2021 年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小学)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
3.2021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小学)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
4.2021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初中)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
越秀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