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辖各民办学校(含学前教育)、学历教育机构:
为做好2020年度民办学校教师入户工作,现将广州市教育局《2020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2020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工作方案》通知到本单位的全体教师,并按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申报及做好入户人员遴选工作。
二、2020年度民办学校教师入户工作较往年主要有两点变化:一是基本条件中关于在广州市民办学校连续任教年限,由4年降为3年;二是指标由350名增加至400名。
三、符合申请入户准入基本条件的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方可提出入户申请,填写《2020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申报表》(见附件1,本表一式两份),并按入户工作方案基本条件(第四大点必须满足)及积分指标的内容,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进行初审。
四、各单位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按照《工作方案》附表的入户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具体标准中加分内容核算申请人的积分,在《2020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申报表》(附件1)第二页相关位置加具单位公章,并填写《2020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申请入户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按照积分高低排序公示3天。
五、各单位将以下材料,于2020年7月6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将本单位纸质版材料报送到区教育局人事科307室张老师处,同时将申请人入户申请表和单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changjin23@163.com,逾期不报不予受理。
(一)《2020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申报表》(附件1),每位申请人均一式两份(《教师在广州民办学校从教时间核对表》最后一栏需复核人手写签名);
(二)《2020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申请入户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由单位统一汇总并盖章;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和入户评分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一致”章,不需要上交原件)。
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020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工作方案》及相关政策规定,认真把关,按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遴选入户人员初步人选工作。推选过程和结果要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申报表
2.2020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申请入户基本信
息汇总表
2020年6月28日
(联系人:陈成、王沛文,联系电话:83717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