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区辖内各民办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19号)、广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基础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穗教基教〔2021〕6号)、广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推动基础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穗教基教〔2024〕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拓展中心城区教育发展空间,整体推动区域间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和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发展,我局决定组建广州市东山培正教育集团。
广州市东山培正教育集团以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为途径,开展多体制、多形式、多层次办学,为进一步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提升办学质量、促进优质均衡和形成更为成熟的校际合作交流工作机制提供可复制、借鉴的有益经验。
广州市东山培正教育集团隶属越秀区教育局管理,集团内各成员单位组成资源共享、合作交流及共同发展的协作联盟体,成员单位的独立法人地位不变。广州市东山培正教育集团成员单位为:广州市越秀区东山培正小学、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小学、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小学。集团今后将根据发展情况,适时吸纳符合条件的新成员单位。
为对集团实施有效管理,成立广州市东山培正教育集团理事会。集团理事会是集团的决策和管理机构,行使下列职权:研究制定集团章程,编制和实施集团发展规划,对集团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的资源利用与共享等。经成员单位提议,集团理事长由核心校东山培正小学党组织书记担任,核心校校长和其它成员学校党组织书记担任副理事长。理事会秘书由理事长委派核心校一名干部担任,理事由各成员学校的其他校级干部及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监事由成员校教师代表和纪检干部等人员组成。
越秀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市教育局
越秀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