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辖各幼儿园:
为落实《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粤教基〔2022〕21号)的精神,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和认定工作,引导、支持民办幼儿园向公益性、普惠性发展,根据《广州市越秀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越教字〔2023〕12号)的有关要求,经过幼儿园自愿申报、越秀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评审小组评审、越秀教育专栏公示以及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签署办学承诺书等认定程序后,现认定广州市越秀区将军东幼儿园为越秀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三年。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要求,切实履行办园承诺,始终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办园方向,依法规范办园行为,全面加强幼儿园管理,以更加优质的保教质量服务社会,为我区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越秀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越秀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