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文件
越教字〔2019〕209号
越秀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越秀区社会
领域精英人才——越秀教育名家评选
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区辖内各学校、托幼园所、培训机构:
根据《广州市越秀区集聚高端人才暂行办法(修订)》(越府办规〔2019〕4号)、《越秀区社会领域精英人才评审奖励实施细则》精神及越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快集聚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打造越秀特色人才高地,现就2019年越秀区社会领域精英人才——越秀教育名家评选,制定本评审方案。
一、申报对象范围
越秀教育名家的申报人应为越秀区辖内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民办学校(托幼园所)、在我区登记注册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等教育领域从事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享有较高声誉、在全区属于先进行列、为我区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和创造显著效益的人才。
二、申报档次、名额和奖励办法
越秀区社会领域精英人才——越秀教育名家评选共分为三个档次,本次拟评选人数不超过10名。经评审认定的越秀教育名家将获得奖励资助:第一档次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暂不评选),第二档次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第三档次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从申报人中选取部分人员为后备人才,予以支持。入选人才管理期为一年,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定之日为起始日期。第一年期满一个月内第二、第三档次的越秀教育名家需向区教育局上交管理期内本人的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的成果总结、在越秀教育领域的示范引领事迹(不少于2000字)和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若在管理期内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或区教育局认为其他应该停止发放奖金的情况,第二年该人才的奖金将停止发放,并取消越秀教育名家荣誉称号。
三、申报个人条件
(一)基础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高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过硬,心系民族命运,饱含爱国情怀和教育情怀,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师德师风高尚,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没有接到过申请人的有效信访举报,申请人没有接受过法律、党纪政纪处分和问责,在教育领域具有良好口碑。
2. 教学业绩突出,教育成果显著。关爱学生,学风严谨,在学科、教学、教研等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并拥有显著成果,在国际、全国或者地区教育领域拥有一定影响力,为越秀教育作出过突出贡献。
3. 身体健康,积极服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的工作安排,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务实奉献。
(二)具体申报条件
1. 第一档次(暂不评选)
(1)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2)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5)国家“特支计划”专家;
(6)国家级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含相应工作室主持人);
(7)或具备以下条件者:
教育工作者系列: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工作25年及以上,正高职称,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任职校领导期间,学校曾获得国家级教育类先进单位称号,学校办学业绩显著。
第二,拥有国家级工作室,或申请人为国家级学科带头人。
第三,教育科研成果突出,有鲜明、系统的教育思想成果呈现。一是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1项及以上。二是在中文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类专业论文或学校管理类专业论文3篇及以上(前2作者)。
第四,坚持教学一线。
教师系列: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工作25年及以上,正高职称,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拥有国家级工作室,或申请人为国家级学科带头人。
第二,具有20年以上普通中学、小学或幼儿园的教学经历,坚持教学一线。
第三,教育科研成果突出,有鲜明、系统的教育思想成果呈现。一是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1项及以上。二是在中文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及以上(前2作者)。
2. 第二档次
(1)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省级“特支计划”专家;
(3)省级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含相应工作室主持人);
(4)“国培计划”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班成员、广东省“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5)或具备以下条件者:
教育工作者系列: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工作20年及以上,高级以上职称,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任职校领导期间,学校曾获得省级以上教育类先进单位称号,学校办学业绩显著。
第二,拥有省级以上工作室,或申请人为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
第三,教育科研成果突出。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1项及以上,并且在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专业论文或学校管理类专业论文2篇及以上(前2作者)。
第四,坚持教学一线。
教师系列: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工作20年及以上,高级以上职称,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拥有省级以上工作室,或申请人为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
第二,具有15年以上普通中学、小学或幼儿园的教学经历,坚持教学一线。
第三,教育科研成果突出。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1项及以上,并且在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专业论文或学校管理类专业论文2篇及以上(前2作者)。
3. 第三档次
(1)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市级“特支计划”专家;
(3)市级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含相应工作室主持人);
(4)或具备以下条件者:
教育工作者系列: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工作15年及以上,中级以上职称,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任职校领导期间,学校曾获得市级以上教育类先进单位称号,学校办学业绩显著。
第二,拥有市级以上工作室,或申请人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
第三,教育科研成果突出。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1项及以上,并且在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专业论文或学校管理类专业论文1篇及以上(前2作者)。
第四,坚持教学一线。
教师系列: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工作15年及以上,中级以上职称,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拥有市级以上工作室,或申请人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
第二,具有10年以上普通中学、小学或幼儿园的教学经历,坚持教学一线。
第三,教育科研成果突出。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1项及以上,并且在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专业论文或学校管理类专业论文1篇及以上(前2作者)。
4. 储备人才从未评选上第二档或第三档的优秀人才中产生,不需要单独申请。
四、申报评选流程
(一)申报。用人单位广泛宣传发动,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认真遴选,经充分讨论后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准备材料,并向区教育局人事科申报。
(二)评审。在申报日期截止后,区教育局组织评审人员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的申报人开展评审工作,形成拟入围人选名单。
(三)审议。由区教育局根据评审结果形成社会领域精英人才——越秀教育名家建议人选名单并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四)公示。对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查实有不符合评审条件的,取消评审资格。
(五)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区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通过授权支付方式将奖励资金拨付给入选人才,入选人才可自行选择将奖励资金拨付到个人或单位账户。
五、申报材料
越秀教育名家的申报采取用人单位推荐方式,于2019年9月25日(周三)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外文证明材料除护照、论文外,需同时提供有正规翻译机构盖章的中文翻译件)报送至越秀区教育局(吉祥路32号)人事科309室陈老师,三个附件同步发送至邮箱changjin23@163.com。
(一)《越秀区社会领域精英人才评选推荐表》(附件1);
(二)《2019年越秀教育名家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
(三)《2019年越秀教育名家主要业绩成果汇总表》(附件3);
(四)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申报人证书、证明材料、近五年主要业绩成果及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奖励及荣誉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
(六)申报人个人业绩和有关对越秀区贡献的事迹材料(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
(七)用人单位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副本等复印件;
2. 申报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最新一份工作合同、劳动合同或聘书、聘用协议等复印件;
3. 申报单位概况及2018年度发展情况、对越秀区教育发展的贡献(由申报单位统一提供给申报人);
(八)其他申请人认为能说明自己符合越秀教育名家条件的辅助材料。
五、有关说明
(一)每个申报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二)申报人仅可选择1个越秀区高端人才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不可同时申报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杰出产业人才、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和社会领域精英人才。
(三)申报人若已退休或返聘到单位,不可申报此项目。
(四)申报人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已经获得资助奖励的,对奖励资金予以追缴,撤销越秀教育名家荣誉称号,计入不良诚信记录,并在省级以上媒体予以公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越秀教育名家入选人员在1年管理期内从申报单位离职(仍在越秀区工作除外)、退休、受到刑事处罚、出国(境)逾期不归或所在申报单位在管理期内迁离越秀区的,不予发放资助奖励。
附件:1.越秀区社会领域精英人才评选推荐表
2.2019年越秀教育名家基本情况汇总表
3.2019年越秀教育名家主要业绩成果汇总表
越秀区教育局
2019年9月19日
(联系人:陈成,联系电话:8371751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越秀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