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办公室
越教办转〔2019〕19号
转发关于做好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
第二批教育专家、名校长、中学名教师培养对象和市卓越
中小学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评价工作
的通知
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二批教育专家、名校长、中学名教师培养对象和市卓越中小学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评价工作的通知》(穗教评〔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此次参加考核的人员于2月25日前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平台完成自评,同时,各单位要按照考核要求配合做好期满评价工作。
“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二批教育专家、“名校长培养对象”及“卓越中小学校长培养对象”现场访谈、问卷调查环节和现场答辩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2019年1月29日
(联系人:周志红,联系电话:8778337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越秀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