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文件
越教字〔2019〕66号
越秀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2019年度
越秀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12号),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充分发挥学校、教师的主体作用,推动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融合创新,我局制定了《2018—2019年度越秀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要求如下:
一、各中小学要做好本校“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发起和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和组织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新方法、新模式,制作并展示优秀课堂教学示范课。
二、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专题形式进行晒课和评审,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纳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范畴。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等以主题分类方式进行晒课和评审。
晒课内容须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及我省地方课程的理念和要求,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鼓励教师在无“省优”、“部优”课例的节点下晒课,国家平台上“省优”课例总数超过5堂的节点暂不开放晒课。
三、各学校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发起和组织教师网上“晒课”以及推荐候选“优课”的任务。我局将及时汇总各单位完成相关任务的情况。
参加晒课活动时间安排如下:
小学1—3年级:2019年3月16日—4月30日
小学4—6年级:2019年3月16日—5月31日
初中:2019年4月1日—6月30日
高中:2019年6月1日—8月31日
四、学校不得重复推荐近三年获得区、市、省、部级“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奖励的优课,且一节“优课”只能由一位教师执教,不得由多位教师同时执教,以免引起后期不必要的争议。
五、请各学校于2019年3月29日(周五)前,以普通教师身份登录“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国家平台,检查拟报候选优课课题在许可上报范围,填写《2018—2019年度越秀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学校推荐区级“优课”遴选清单》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区教育信息中心(寺贝通津10号二楼),电子版OA至信息中心伍文臣的账号;同时把该课的教学设计报送至区教师进修学校相关学科教研员,以供评审。
附件:《2018—2019年度越秀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
越秀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日
(联系人:丁奕刚、伍文臣,联系电话:8761475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越秀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