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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教育局越秀区教育工会关于举办2018年越秀区多媒体教育软件评奖活动的通知(已失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3-13 00:00 字体大小:A+大A中A-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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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教字〔201828


 

 

越秀区教育局 越秀区教育工会关于举办

2018年越秀区多媒体教育软件评奖

活动的通知

 

区辖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促进我区教育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融合创新,推进我区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区教育局和区教育工会决定以促进教育信息技术深度应用为主题,用软件评比形式开展劳动技能竞赛,以推动广大教师积极投身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和智慧校园建设。区教育局将从获奖作品中择优推荐参加市相关评奖活动,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和统筹工作,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积极参加大赛,展示实力,争创佳绩。现将本次评奖大赛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越秀区教育局、越秀区教育工会;

承办单位:越秀区教育信息中心。

(二)组织委员会

  任:陈军;

副主任:危淑玲、廖东、钟慧、梁磊红、陈晓;

  员:林家乐、陈翘、黄小燕、方雄杰、陈卫红、      钟志涛、周志红、桂建华、刘小莲。

根据评审工作需要,由承办单位聘请有关专家以及相关学科骨干教师组成评审专家组。

二、活动宗旨

以现代教育思想和现代教育技术理论为指引,探索数字化教育资源的建设与应用的规律和方法,引领多媒体教育软件的研究与发展,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层次应用,推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提高教师信息技术素养。

三、参评项目

基础教育组:课件、课例、教师网络空间、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教师创客、信息化教学应用论文;

幼儿教育组:课件、课例;

特殊教育组:课件、课例;

中等职业教育组:课件、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

微课作品从第五届越秀区学校微课制作比赛推优送市,本活动不重复设奖。

四、参赛办法

(一)区辖内各中小学、幼儿园,由学校初评后,推荐优秀作品到区内参评。每校限报送课件5件、课例3节、教师网络空间3件。省级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市区智慧校园样板校、实验校及2016年、2017年在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中获广东省以上级别奖项的学校可适当增加报送数量(每类作品不得超过10件)。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报送数量不限。凡未报送区直接送到市评奖的作品一律不参加区内评奖。

(二)由评审专家组对软件进行评审,评出各组别的区级特、一、二、三等奖,并选出幼儿教育组、特殊教育组、基础教育组和中等职业教育组的优秀作品送广州市参评。

(三)活动鼓励教师应用新技术新媒体,教师可在报送的课例作品题目,以括号形式注明。如(一体机课例)(交互式白板课例)(创客教育课例)(智慧课堂课例)等。

五、奖励办法

(一)个人荣誉奖

活动按照不同组别和项目类别设立特、一、二、三等奖,适度提高运用新技术新媒体作品的获奖比例和获奖的等次。

(二)集体荣誉奖项

依据各单位组织发动情况、报送作品和获奖作品数,设立最佳组织奖积极参与奖若干个。

以上奖项由区教育局、区教育工会发文通报获奖名单,颁发奖牌、证书,并制作成果集。

六、作品报送

(一)报送时间20185月上旬(具体报送方式和要求由区教育信息中心另行通知)。

(二)报送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信息中心(越秀区寺贝通津10号)。

七、培训安排

(一)专题培训及交流研讨

区教育局将于20183—4月举办相应的区级培训和组织我区部分骨干教师交流学习,形成制作团队,同时培育精品推荐参加市、省、全国的评奖。

(二)网上培训及成果交流

《广州市师生多媒体创作天地》网站,及《越秀区师生信息技术竞赛成果展示平台》,面向全市教师开放。鼓励获奖教师将作品上传至越秀区教育资源云平台供区内共享

 

 

 

           越秀区教育局     越秀区教育工会      

2018312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伍文臣、丁奕刚:87614751;周志红:8778337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越秀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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