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文件
关于邀请名师申报越秀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1-08 00:00 字体大小:A+大A中A-小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越教办〔20182


 

 

关于邀请名师申报越秀区中小学教师

继续教育课程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拓宽区域教师培训渠道,丰富区域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资源,扩大越秀名师影响力,按照《越秀区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和《越秀区基础教育系统名校长、名教师培养管理方案》精神,现诚邀名师开设越秀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时间119日前。

二、申报团队要求

(一)在中小学(幼儿园)承担日常教学任务的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市区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广州市基础教育教师培训教学专家库。

(二)以名师为领衔者组建35人的培训课程团队,并聘请1位区教研员担任课程指导专家。

三、课程设计要求

(一)课程内容反映名师的教学研究成果,贴近一线教师教育教学实际需求。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为主要内容,以典型教学案例为载体,创设真实课堂教学环境,开设主题鲜明的教师实践性课程。

(二)课程培训方式要针对教师学习特点,强化基于教学现场、走进真实课堂的培训环节。通过现场诊断和案例教学剖析解决实际问题,利用行动研究和实践反思提升教育经验,强化学员互动参与,增强培训吸引力、感染力。

(三)课程实施时间为期一年,学时30学时。招生人数控制在1020人。

四、课程管理

(一)课程评审和课程质量评估由越秀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评审委员会负责。

(二)课程实施管理由越秀区教育发展中心培训部负责。做好名师课程的学员报名工作,定期组织名师课程工作交流会,组织专家对名师课程进行不定期指导,为名师课程的实施提供支持和帮助。

(三)课程日常实施由课程领衔人和课程培训团队负责。做好名师课程的教学工作和教务管理,负责课程的总结、简报宣传及学员的考核工作,负责课程资金使用和管理。

(四)中小学校鼓励名师开设继续教育课程,并给予支持和帮助。

(五)课程经费由越秀区教育发展中心在培训经费中支付,实行专款专用,实行制度管理。

(六)课程纳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平台管理,名师专家团队成员可申报培训者培训60学时。

五、课程申报方法

(一)填写《越秀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名师课程申报表》《越秀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计划表》;

(二)职称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119日前,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到培训部邮箱205pxb@163.com,同时纸质材料加盖学校公章交到进修学校培训部(205室)。

 

附件:1.《越秀区中小学继续教育名师课程申报表》

      2.《越秀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计划表》

       (点击下载)

                          

 

 

                          201718日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767028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越秀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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