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相关人员于规定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证时间:2023年8月16日—8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领证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山大街7号之二越秀区教育发展研究院208室。
三、领证注意事项:
(一)以户籍、广东省居住证申请的,出示身份证原件。
(二)以应届毕业生申请(申请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出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三)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的,出示委托书原件、申请人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申请快递取证人员(收件人必需是申请人本人),请留意“顺丰速运”物流信息。
(五)未在上述指定时间领取证书的人员,请在9月1日后,10月31日前每周一(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上述领证地点领取。
附件1 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
附件2 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高中、中职(含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
越秀区教育局
2023年8月9日
(联系电话:87652866、8765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