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
关于领取2018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来源: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7-16 10:54 字体大小:A+大A中A-小

关于领取2018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区辖内各有关人员:

    2018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人员于2018年7月16日至20日前往越秀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8年7月16日-7月2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二、领取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德安路1号之二15楼1501室。

三、领证提供所需材料

   (一)以户口、工作所在地申请的,出示身份证原件。   

   (二)以应届毕业生申请的,出示身份证及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三)孕期未完成体检的人员,还需持有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四)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的,出示委托书、委托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证还在制作中,具体领证时间另行通知

 

 

越秀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联系人:邓老师,8765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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