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8 14:40:17 文章来源:区府办 字体大小:【 A- A A+ 】
越府办〔2022〕31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反映。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广州市越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全面开启美丽越秀新征程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大成效
第二节 对标美丽越秀建设任重道远
第三节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新机遇
第二章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规划重点任务措施
第一节 坚持示范引领,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第二节 坚持创新引领,全面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第三节 加强系统治理,巩固提升防治污染攻坚成果
第四节 突出保护修复,持续推进城区生态环境建设
第五节 强化风险防控,严守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第六节 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四章 规划重点工程
第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加大资金投入
第三节 强化科技支撑
第四节 强化实施评估
附件1 越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表
附件2 越秀区与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对比分析表
附件3 越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图集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广州市推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加快建设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时期,也是越秀区奋力建成“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继续推进美丽越秀建设的关键时期,绘好越秀区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蓝图,对全面提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意义重大。
为统筹谋划越秀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夯实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本底,根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秀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越府办〔2020〕2号)的统一安排,结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广州市越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相关部门规划,编制形成了《广州市越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全面开启美丽越秀新征程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大成效
“十三五”时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五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开展的五年。越秀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基本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天蓝、地绿、水清”生态越秀初步建成,为越秀区加快建成“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提供了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一、扛起生态环保政治责任,高位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十三五”以来,越秀全区上下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先后成立了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进河长制、污染防治攻坚,迎检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高位推动环保督察整改;组织召开全区年度环保工作会议和专项协调会,制定各项环境整治计划、方案70余份,督办各项重点环保任务落实,推动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二、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
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出台现代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着力构建“1+2+3+5”现代产业体系,2020年二、三产业增加值的比例为3.89∶96.11,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近七成。积极融入和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依托国家级平台等促进产业升级,建成十个国家级产业平台,谋划打造了粤港澳大湾区生命健康产业创新区、花果山超高清视频产业特色小镇等重点发展功能区。出台“钻石29条”“越秀金卡服务”等政策体系,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项目72个、总部项目60个,税收亿元楼宇从45栋增加到65栋。推动环保等新兴产业有序发展,2020年全区规模以上节能环保产业企业数达294家,同比增长8.89%。
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推进清洁生产,逐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印发《越秀区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促进越秀区低碳经济发展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项目或单位进行鼓励。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推进天然气管网覆盖工程实现增加管道燃气用户5.4万户、管道燃气覆盖率超过85%,累计建成93个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合计1.352MW(兆瓦)。扎实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建筑100%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巩固“无燃煤区”创建成果,做好“无燃煤区”的日常监管和督查工作。完成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超额完成“十三五”能耗总量目标,万元GDP能耗、水耗持续下降,其中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8.62%,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万元GDP水耗约为全市平均值的1/3、全国平均值的1/10。
三、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围绕辖区主要大气污染源精准科学施策,做好工地和道路扬尘、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餐饮油烟、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防治,通过借助走航监测车、无人机等创新手段,加强污染源精准识别,率先全市实施餐饮服务项目选址服务和移动喷雾降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荣获“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关攻坚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十三五”期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从37微克/立方米降至22微克/立方米,下降40.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从56微克/立方米降至41微克/立方米,下降26.8%;空气达标天数比例达88.8%,提高7.8个百分点;二氧化氮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着力打好碧水攻坚战,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采用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的治水思路推动打好碧水攻坚战,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建立治水网格体系,实现“河长”“湖长”全覆盖,成功创建省级河长制示范区。开展排水单元达标攻坚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改造市政排水管网153.4公里。推进“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100%完成市下发的场所排查任务,完成223家“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全区18条街道均以优异成绩通过验收。每年不定期对辖区内“一江五涌六湖”开展巡查,重点排查污染源单位污水直排河涌等违法行为。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辖内入河排污口开展排查、监测、溯源分析等工作。全力推进各项治水工程项目,完成景泰涌等黑臭水体治理、小微水体治理、东山湖水质提升和东濠涌流域综合治理等30个治水项目,“一江五涌六湖”和10个小微水体全部实现不黑不臭,东濠涌治理获评省宜居环境范例奖。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土壤污染风险得到管控。成立越秀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印发《越秀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越秀区突发土壤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配合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和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工作,强化提升辖区土壤监测能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提升。
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攻坚,加强核与辐射监管。贯彻落实市印发的《固体废物各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清单》,出台《越秀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越秀区固体废物监管实施方案》,完善辖区各类固体废物的主要监管部门职责落实机制。对全区固体废物产生、运输和处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完善监管台账。完善全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落实情况月度通报机制。配合市开展辖区内使用Ⅲ类及以上放射源、Ⅱ类及以上射线装置和移动源使用单位执法巡检及验收工作。“十三五”期间废旧放射源收贮率保持100%。
四、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建设。组建了72人的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稳步推进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街道环保监管力量。率先全市组建臭氧污染控制专班,实施专班工作机制,助力决战决胜蓝天保卫战。率先全市创新实施餐饮服务项目选址服务,强化餐饮服务项目源头污染防控。完成“餐饮业环保综合监管示范区”和“医疗机构环保综合监管示范区”建设。建立环境质量定期分析和报告制度,按月开展大气、水环境质量分析工作,为环境治理提供数据支撑。
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以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为中心,带动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全部办结中央、省环保督察195件交办案件。做好环境信访调处工作,落实局领导包案制度,办结环境信访投诉案件1.1万余宗,妥善解决群众环境信访投诉的问题,信访办结率99%。
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最严监管执法。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开展加油站油气排放、餐饮油烟排放、柴油车尾气污染、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水治理设施管理等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十三五”期间,出动执法人员约4万人次,检查污染源单位约1.9万间次,共对639宗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约1524.35万元。
严格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定期召开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和组织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执法人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实行环境应急领导带班责任人和联系人制度,着重做好节假日期间24小时环境应急值守,及时妥善处理多起环境应急事件。督促重点监管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等工作。“十三五”期间辖区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五、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推进城区生态环境建设
落实生态环境空间管控。落实《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广州市环境保护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等部署要求,划定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占国土面积9.73%)、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占国土面积14.05%)、水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占国土面积12.04%),以更高标准、更严措施加强管控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加快划定构建生态环境系统管控体系,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进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实施越秀山“还绿于民”“还景于民”等工程,利用城市边角地、闲置地等小区域“见缝插绿”建设口袋公园,建成迎宾馆、盘福路等36个口袋公园,“十三五”期间共新增改造绿地22.6万平方米,为市民提供优质生态休闲空间。建成东山湖碧道、珠江前航道(越秀段)碧道、二沙岛环岛碧道、东濠涌碧道等共22公里,为群众提供更多亲水乐水途径。加快品质城区建设,累计完成249条背街小巷整治、175座公厕改造更新,所有街道全部通过市垃圾分类示范街验收,城市环境面貌焕然一新。2020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5.69平方米,人民群众的生态城区获得感明显增强。
六、广泛开展环保宣教活动,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
广泛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活动。大力推动环境文化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按年度开展越秀区“环境文化节”和中小学生环保漫画大赛,将优秀作品集结成册形成《越秀区中小学生环保漫画大赛作品集》。18条街道每年分别举办“建生态文明,树环保新风”每月一主题系列环境宣传活动,促进绿色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开展绿色创建,建设环境教育基地。积极开展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创建,实现市级绿色学校100%创建,区级绿色社区创建率近100%,其中国家级绿色学校4间、省级绿色学校51间、国家级绿色社区3个、省级绿色社区27个。持续开展环境教育基地建设,2018年越秀区环境监测站获评“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后,我区目前共拥有2个“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东濠涌博物馆、越秀区环境监测站),为居民群众提供优质生态环境宣教平台。
七、基本完成主要目标指标,厚植美丽越秀绿色底色
“十三五”期间,越秀区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总体情况较好,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为下个五年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更高目标、建设美丽越秀奠定了基础。规划提出的19项指标中,17项指标已完成规划目标,城区湖涌水质目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个指标接近完成规划目标。
“十三五”期间辖区湖涌水质不断改善,V类及以上水体占比从20%上升到83.3%,2020年沙河涌、景泰涌通过黑臭水体“长制久清”评估,达到市的考核要求。城区湖涌水质目标未达到100%的主要原因是:雨水和污水管道混接、错接,市政排水管网漏接、管道破损,暴雨时污水溢流,上游来水水质不稳定及泄洪排涝等。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与2015年持平,完成率为99.8%,未达到100%主要是受以下两个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越秀区作为广州中心城区,建筑密度高,难以大幅增加绿地面积;二是越秀区是广州市人口最密集的“老城区”,且人口持续增长。
备注:1.化学需氧量新增消减量、氨氮新增消减量、二氧化硫新增消减量、氮氧化物新增消减量因未下达任务归纳为已完成指标。2.标“/”的为无统计数据。
第二节 对标美丽越秀建设任重道远
尽管“十三五”期间越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依然很大,对标美丽越秀建设要求,对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资源与环境面临更大压力
作为广州市历史悠久的中心城区,越秀区辖区面积全市最小,但经济密度(99.71亿元/平方公里)、人口密度(3.07万人/平方公里)和国土开发强度(>90%)均为全市最高。高密度人口和高强度城区开发环境下,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负担重,全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压力持续加大。“十四五”时期,越秀区规划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4%左右,到2025年GDP规划值为4100亿元,经济持续增长对水和土地等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管理,特别是对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带来新的挑战。且随着国际商贸强区、现代服务业高地、行政服务中心等中心城区功能大幅增强,辖区消费水平、人流量、车流量等将不断提高,机动车尾气污染、生活垃圾、餐饮油烟等污染物排放也将相应增加,生态环境压力进一步加大。
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仍需巩固,对标美丽越秀建设仍有差距
“十三五”期间,越秀区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但改善成效仍需巩固,离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期待仍有差距。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整体呈好转趋势,但持续改善存在瓶颈性问题:臭氧尚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成为制约优良天数比例提升的最大瓶颈;越秀区已无工业大气污染源,主要大气污染源是机动车尾气,途经我区的部分公交车纯电动化仍未完成;辖区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餐饮业油烟、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治理仍然是工作重点。同时,越秀区地处广州市中心,道路较多、楼宇密集,大气扩散条件较差,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难度大。
水环境质量方面,辖区水体尚未实现全面稳定达标。区内市政排水管网系统有待完善,雨污分流尚未全面完成,部分管网存在错漏接和破损等情况,尤其是暴雨泄洪时期,由于湖涌需承担泄洪排涝功能,水质波动较大。我区跨界河涌景泰涌仍为劣V类水体。
公众环境诉求需求方面,环境噪声和餐饮油烟扰民已成为主要环境信访举报来源,越秀区环境噪声污染主要有建设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等,其中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比较突出,容易引起居民信访投诉。
固体废物方面,存在部分产废量少的单位危废难及时收运等问题。
三、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仍需加强
环境执法监管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辖区环境污染监管工作存在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需多个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实现有效监管,但在扬尘、餐饮污染、噪声等领域,各部门各环节衔接不够紧密,需进一步增强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生态环境执法方面的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的人员、装备配备、财政投入等执法保障仍需进一步提升。
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深入和环境治理工作要求不断提高,财政投入和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要求不匹配,区级可用财力有限与生态环境治理资金需求增长的矛盾进一步凸显。
监管执法相关规范仍需进一步完善。随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等体制机制改革的推进,以及水法、固废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一些旧的工作机制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亟需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配套工作机制。
第三节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新机遇
“十四五”时期,我国步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新发展理念贯穿全过程各领域,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大机遇。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行动指南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指导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总方针、总依据和总要求,为越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二〇三五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新目标,要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这为越秀区这个两千多年的城市中心推动综合城市功能和生态环境保护出新出彩提供了路径遵循。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的提出,对生产生活体系向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新的契机,为越秀区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了推动力。
二、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注入强大动力
小康社会全面建成,越秀区人均GDP达到发达国家(地区)水平,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具备良好的基础。越秀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污染物控制力度不断加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内生动力逐步增强。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核心特征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加速形成,新技术、新业态将给生态环境治理带来新手段、新模式,将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越秀建设广州“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全力做好城市更新,优化中心城区功能,有序疏解非中心城区功能,为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生态公共空间增加、交通环境优化等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有助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出新出彩。
三、重大战略加快推进和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重大契机
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在形成,广州提出打造畅通国内大循环、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超级链接的战略,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需求更加迫切,为越秀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带来了重要契机。“双区”建设、“双城联动”、广州都市圈等发展新格局,以及系统观念的进一步深化,为越秀区深入参与生态环境合作协同、污染联防联控持续发力提供了有利条件。建立高规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使越秀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全区环保“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巩固。
第二章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双区”建设、“双城”联动为战略引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城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为越秀打造“湾区创新枢纽、都会产业高地、美好生活样板”、全面建成广州“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建成天蓝、地绿、水清、环境优美的美丽中国样本城区,推动建成具有经典魅力和时代活力的国际大都市核心区。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优化促进作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以人为本、深入治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为着力点,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守底线、系统管控。坚持底线思维,加快推进“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强化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推进水、气、土、固废全要素协同治理、全过程防控,健全源头防控、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高水平建设生态之区。
改革创新、多元共治。坚持改革牵引和创新驱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提高环境治理效能,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行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示范创新,彰显特色。以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制度、生态文化与生态生活等方面的示范创新,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模式。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展望2035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越秀更有魅力。环境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形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国土空间格局,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25年,云山珠水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好落实,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得到加强,环境安全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越秀。
“十四五”具体目标为:
——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云山珠水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走在全市前列,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河湖水体水质持续改善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环境优美的美丽中国样本城区。
——生态保护与修复得到加强。重要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生态保护与修复得到加强,绿色城区建设不断加快,展示“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生态魅力。
——环境安全得到全面管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废旧放射源收贮率保持100%。
本规划指标体系,包括绿色低碳、环境治理、生态保护、风险防控四大方面,共设置15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6项,预期性指标9项。
表2 越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表
备注:1.[ ]为2016年至2020年累计数;2.标/的为暂无统计数据。
第三章 规划重点任务措施
第一节 坚持示范引领,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作为高品质美丽越秀建设的重要支撑和推进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规划引领
成立越秀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领导小组,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结合越秀的区域定位、生态文明建设目标需求等,编制和颁布实施越秀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高标准推进越秀区生态文明建设。
二、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
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专项资金,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和长效管理机制。做好规划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创建工作信息。定期开展创建工作总结和创建指标评估工作,推动辖区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制度、生态文化与生态生活等方面的示范创新,力争“十四五”期间创建成功,为广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越秀贡献。
第二节 坚持创新引领,全面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等重大发展战略的历史机遇,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为着力点,全面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营造低碳社会氛围,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推进城区绿色发展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统筹安排城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落实广州市中部“城市环境维护区”调控措施,实施治污减排、优化开发的调控策略,重点发展现代商贸、金融保险、文化创意、医疗健康和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国土空间格局。
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深化城市更新九项重点工作,坚持城市更新与环境优化相结合,提高绿色建筑比例,以环境再造提升人居生活品质,吸引高端创新资源,推动城区整体升级。采用“绣花功夫”提升老旧社区、背街里巷环境品质,加大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建设一流生态宜居城区。深入贯彻《关于支持越秀区优化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实施方案》,发挥医疗、教育、文化等优势、提高与国际大都市中心区相适应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动员保障能力,有序疏解非中心城区功能,优化国际大都市中心区综合功能。
二、促进生产方式绿色转型
合理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将“三线一单”作为国土空间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调整、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发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和现有项目管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全面优化“一轴三带六组团”产业空间布局。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产业升级创新、绿色发展,以健康医疗产业、商贸业、金融业、高端专业服务业为重点,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环境友好型现代产业体系。
提高产业绿色发展水平。严格做好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优化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发展为主要目标,推动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绿色服务等产业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动工业企业和其他社会服务企业的强制清洁生产和自愿清洁生产工作。
三、加快促进资源高效利用
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推进能源低碳转型,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实现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大力发展太阳能、智能电网、氢能等低碳能源,推进广东综合能源价值创新产业园建设,坚持创新驱动引领智能电网产业升级。持续推进天然气发展,提高管道燃气入户率,推动实现管道燃气全覆盖,提升城区绿色能源利用水平。
高效利用和节约水资源。建立和完善节水市场调节机制,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管理体系和信用体系,推进再生水梯级循环利用,引导和推动节水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对标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落实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老旧居民住宅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和“一户一表”改造,力争2025年前节水型小区覆盖率达到15%。
强化能源集约利用。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制,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制定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措施,推动重点用能商贸企业完善节能管理。加强建筑领域节能行动,重点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新建建筑100%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优化区内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推广应用交通节能低碳新技术、新装备,严格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加强营运车辆节能减排监督管理。
四、推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在理念、教育、行为等多方面共同发力,形成多方联动、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推进机制,引导和推动创建对象广泛参与创建行动,整体提升创建领域的绿色化水平。
深入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开展“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公民行为规范(试行)》等绿色生活知识科普宣传,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增强社会公众应对气候变化的自觉性和使命感。加大碳普惠制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用、游”等方面,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鼓励和引导重大活动按照《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探索开展“碳标签”和“碳中和”实践。
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按部署落实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相关工作,助力广州碳排放率先达峰。强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等源头管控措施,积极发展低碳产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倡导低碳生活。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措施,提高辖区碳汇能力。
第三节 加强系统治理,巩固提升防治污染攻坚成果
一、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以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协同防控臭氧和细颗粒物为重点,以扬尘污染、柴油货车尾气、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等为着力点,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建设空气常新的美丽越秀。
(一)提升大气污染治理科学决策能力。
提高对臭氧、氮氧化物和细颗粒物产生和转化等机理的认识。科学制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完善污染天气应对预案,提升污染天气预判和应对能力,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二)持续强化扬尘污染治理。
强化施工扬尘防治。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强化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压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好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常态喷雾、洒水和裸土全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出入工地的建筑垃圾和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实施全密闭处理,并严格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确保冲洗干净车轮和车身。拆除工程按照“先喷淋、后拆除”的程序操作,拆除过程持续喷淋,喷淋水量应能有效满足抑尘、降尘要求,确保拆除作业扬尘可控。
强化道路扬尘防控。落实城市道路清扫规定,压实区域道路监管员责任,城市市政道路实现机械化高压冲洗,道路冲洗、主次干道洒水每天不少于3次。在启动污染天气应对期和每年10月至次年3月间,提高道路冲洗、洒水、清扫频次。加强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监管。强化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可移动式喷雾降尘设备喷雾降尘力度。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推进车油路联合防控。加快更新淘汰低排放标准机动车,加大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力度。大力推广纯电、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汽车,持续推进巡游出租车、泥头车、物流车电动化,配合推进公交车纯电动化,继续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加强营运柴油货车尾气路检执法监测力度。加大成品油质量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打击涉油品违法行为。配合推进辖区公路客运站搬迁整合和道路优化。整治交通拥堵黑点,实施智慧治堵措施,建设智能交通体系,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全区禁止使用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配合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质量检测,对持续冒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和整改。
(四)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精细化治理。
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源头减少。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治理,推进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鼓励实施夜间卸油、错峰加油。加强面向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宣贯,督促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承担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社会公众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宣传,倡导减少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控。加强对加油站、汽修、机修、印刷、干洗等行业日常监管,定期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治理执法检查,推进企业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措施。巩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成效,强化对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的监管。
(五)推进餐饮业油烟高效治理。
强化餐饮业油烟源头污染防控。落实《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餐饮场所选址相关规定。推广餐饮业户使用清洁能源。总结“十三五”时期越秀区餐饮服务项目管理经验,进一步优化提升餐饮服务项目选址指导服务,在场地租赁备案等环节,从源头提前为餐饮企业提供选址指导服务,最大程度减少餐饮油烟污染扰民等问题。
加强餐饮业污染源监管力度。巩固全区餐饮业油烟综合整治成效,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和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运用科技手段,继续推进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完善餐饮服务项目油烟监控信息系统。加强对产生油烟餐饮服务项目的监管,加大对重点区域周边大中型餐饮单位、餐饮业聚集区域的监管力度,探索开展集中式深度治理、第三方治理模式。
(六)加强其它污染废气监管。
全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大力打击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露天烧烤等行为的执法检查的力度。
二、深入推进水环境污染治理
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推进落实“万里碧道”建设,建设绿水长流的美丽越秀。
(一)加强水环境空间管控。
配合推动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整合,强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管理,针对水质未能达标的水体制定限期达标方案。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和整治,继续推进“查、测、溯、治”工作,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统筹功能区划、汇水范围、流域和行政边界、污染产排汇关系等,完善水环境空间管控体系。
(二)完善城区污水管网系统。
实施合流渠箱“开闸”行动,疏通河道水脉,恢复渠箱的自然排洪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以排水单元达标为基点,梳理完善辖区公共及排水户内部排水系统,从源头上控制污水排放、规范排水行为,强化污水管网错漏接整改及隐患修复,建立健全排水单位设施日常管养长效机制,从源头实现雨污分流。
(三)全面推进美丽湖涌建设。
巩固和持续推进湖涌水环境改善。按照市、区总河长令的工作部署,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整治和东山湖等水体修复成效,制定并实施越秀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现辖区水体水质持续改善提升。加强小微水体治理,推进流花湖、麓湖的生态修复和治理,重建湖涌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
深化跨界水污染协同整治。推动建立跨区河涌水质交接责任机制,坚持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推进景泰涌、沙河涌等河涌治理,实施消除劣V类一级支流攻坚行动,实现跨区河涌水质持续改善提升。
推进落实“万里碧道”工程。按市、区河长办的工作部署要求,完成二沙岛碧道、新河浦涌碧道等项目建设,推进滨水景观、岸线功能更新,打造观水亲水的美丽生态岸线,以碧道建设串联越秀城区文化及景观节点,构建生态、安全、健康的河网水系、生态脉络。
(四)加强涉水污染源监管。
深化河(湖)长制、河湖警长制与网格化治水机制,落实“四洗五清”行动。加强湖涌周边污染源巡查监管,对“散乱污”场所实施“动态清零”。发挥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河涌沿线和排水管网日常巡查和管理。深化科技手段的应用,加大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智慧水务管理系统等平台应用,按照市的部署推进重点排污许可监管单位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提高辖区水环境智能化监管水平。
三、系统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控结合,持续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保障辖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
(一)加强土壤污染控制和监管。
按照上级部署依法开展土壤污染调查,配合市级层面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督促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查。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规范防治措施。依法将土壤污染修复事中监管等相关工作纳入日常执法内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应急处置能力。
(二)有序推动土壤安全利用。
持续开展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风险评估,落实辖区内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评审工作。严格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管理,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后续规划使用要求。严格落实土壤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完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全过程监管制度,加强治理修复过程监督和检查工作。
(三)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控。
落实省、市的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和修复、地下水环境监测等相关制度,逐步实现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监管。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地下水“双源”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四、全面加强噪声和光污染防治
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舒适声环境和光环境需要为目标,强化噪声源头管控,加强各类噪声及光污染防治,营造宁静舒适健康的人居环境。
(一)强化噪声源头防控。
督促落实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等的防噪声距离规划设计相关要求,强化交通干线对敏感建筑物的噪声污染防控。督促建设单位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严格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标准开展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加强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在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落实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
(二)推进建筑施工噪声治理。
鼓励新开工轨道交通施工采用相应的封闭式施工技术。加强建筑施工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与周边居民沟通交流机制。探索开展行业夜间施工总量控制和优化调配机制。加强夜间施工噪声专项执法,防止夜间噪声扰民。加强智能设施在噪声防控的应用,探索打造施工噪声治理部门联动示范项目、技术样板工程。
(三)完善社会生活噪声管理。
加强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商业经营、娱乐聚会、体育锻炼等活动以及住宅楼装修等社会生活噪声管控。加强居民住宅楼内的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噪声进行监督管控,鼓励小区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参与声环境管理,探索小区居民自治管理噪声模式。加强中高考等考试期间绿色护考工作。
(四)加强交通运输噪声防治。
结合片区改造和城市更新,调整和优化城区交通运输格局,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轻道路交通对周边的噪声污染。推广电动汽车等低噪声汽车,落实机动车限行、限速和禁鸣管理,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加强路面和声屏障维护管理,推广使用低噪声路面,推进道路低噪化改造,实现从传播途径上减轻道路交通噪声污染。
(五)加强光污染防治。
加强对玻璃幕墙等反射墙体使用区域和材料种类的规范管理。深化户外广告和招牌光污染防治,合理控制城市夜景照明、道路照明亮度和开启时间,鼓励应用绿色照明技术。加强光污染危害及预防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
第四节 突出保护修复,持续推进城区生态环境建设
强化系统观念,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加强城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优化提升中心城区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加强生态空间管控
推动“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细化越秀区分区管控方案,推动“三线一单”成果落地,构建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将“三线一单”作为国土空间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调整、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推动生活、生产与生态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
加强城区生态空间联通。基于越秀区独有的“山—城—江”的云山珠水格局,加强白云山—麓湖—越秀山生态片区管控、构建横纵相间的生态廊道、提升各类公园生态节点等建设,提高绿色空间开放度、功能复合度与空间品质。采用绿道、碧道、生态廊道等多种方式,串联全区各生态空间,优化“山水城轴、多区联动”生态空间格局。
二、优化城区生态系统
打造城区绿地系统。深化白云山、麓湖、越秀山还绿于民还景于民工程,推进越秀公园、流花湖公园等公园改造升级。开展社区公园、口袋公园、行道树品质提升、立体绿化等项目建设,以城市更新、沿山沿水增绿、倡导工地围墙垂直绿化等为抓手,增加辖区公共绿色空间,完善“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的公园体系,打造集休闲、生态旅游为一体的“一屏四核多节点、三横三纵成绿网”绿地系统。
推进城市生态建设与修复。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加快构建“一轴、两廊、两环”的海绵空间结构,发挥区内越秀山、麓湖、东山湖等原始地形地貌对降雨的积存作用,促进城市、人、水的和谐共生。加强城市湖涌水系保护和空间管控,推进河涌生态整治,重建河涌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深入推进科学绿化。全面践行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城市绿化理念,坚持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加强对绿化相关规划实施的检查与督促落实,合理安排绿化用地,加强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绿化项目的科学论证。科学选择绿化树种和草种,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优先选用乡土树种。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名木、大树,促进原有绿化树种与城市基础设施和谐共存。
第五节 强化风险防控,严守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建筑废弃物、核与辐射等管控,为建设平安越秀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一、加强固体废物安全利用处置
(一)建设垃圾分类样板城区。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动员,大力推进社区生活以定时定点为主、多种模式并存的分类投放模式,建设“全链条提升、全方位覆盖、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体系,促进生活垃圾减量。规范垃圾分类收集与运输,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利用,建设废旧物品能收则收、应收尽收、精细分类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努力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严格落实“限塑令”,限制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范围,推广应用塑料替代产品。推进绿色物流和绿色仓储建设,明确企业实施绿色包装标准的主体责任,引导快递、外卖等行业应用绿色包装,促进塑料垃圾源头减量。
(二)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完善危险废物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对危险废物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与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置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市推进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全过程定位跟踪监控,推动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和电子运单无缝对接,实时共享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和利用处置信息。
(三)加强医疗废物监管。
推广“医疗机构环保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经验,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过程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全过程的环境信息公开。保持全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持续开展打击医疗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四)加强建筑废弃物管理。
加强建筑废弃物和装饰装修废弃物的收集、运输、消纳等管理,提高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推广使用新型全密闭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开展建筑废弃物管理执法和督导巡查。
二、落实核与辐射监督管理
落实民用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日常监管检查,开展放射源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对存在管理问题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加强环境监测机构应对一般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监测能力,确保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报告、废旧放射源收贮率100%,Ⅳ、Ⅴ类放射源的电子标签巡检率达100%。
三、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应急管理
完善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多层次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持续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各类环境风险源、风险区域隐患排查,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建立台账。督促相关企业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六节 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责任、监管、市场和全民行动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一、完善生态环境管理责任体系
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及配套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各街道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工作要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降碳、生态文明建设等指标管理,加大对市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任务的落实力度,做好广州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迎检工作。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和追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的落实,将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作为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纳入绩效考核范畴。严格责任追究,对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执行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对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依职责健全各级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各街道要提前统筹谋划,落实人员、经费等要素保障,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切实承接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下放行政事权。各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和处罚,综合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案件线索移送和联合执法,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支持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二、健全生态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完善排污许可制度。推动重点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全闭环管理,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加强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专项执法,将已发证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行为。
持续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加强“三线一单”宏观指导,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分类管理。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提升环评管理效能。强化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编制人员和环评专家的监督管理。
推进生态环境数字化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创新技术,配合推进全市智能生态环境体系建设,加快建成覆盖越秀区等主要区域的环境智能感知体系,实现对大气、水、生态、核与辐射等环境要素及污染源的全面感知和实时监控,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智慧监管能力。深化“穗智管”城市运行管理中枢的生态环境主题建设,实现各部门掌握的各类污染源数据共享,配合建立全市生态环境智慧执法监管体系和大数据分析方法。
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模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常态化工作机制,对正面清单内的企业落实现场检查减免政策。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和应用,加强高科技执法装备的配备。通过业务知识培训交流、参加国家省市督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构建具有越秀特色的基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各街道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健全街道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加强人员和装备配备,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切实用好涉生态环境下放行政职权,加大餐饮油烟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及扬尘污染等民生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改善和提升越秀区环境质量。
三、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培育壮大环保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壮大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测等领域的环保产业。创新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广“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等综合服务模式。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落实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坚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督促企业做好信用评价、整改修复等工作,落实评价结果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落实企业信用强制披露制度。
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排污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企业环保专员制度,规范排污行为,履行污染物排放控制义务,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
四、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健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体系。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多层次多方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动居民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应用好“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等平台,提高生态科普宣教水平。加大对越秀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和成效的宣传,利用新媒体等扩大宣传工作影响力。加强与省、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合作,协同打造基层环境宣传教育阵地。
落实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公开力度。配合市落实《广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信、访、网、电、微等环保监督渠道,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跟踪。
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环保自律。不断发展壮大生态环境领域志愿服务力量,扩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
完善环境信访工作机制。以现行信访诉求事项受理转办办理要求为基础,以提高环境信访诉求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为牵引推动,加强“事权转办线”和“属地协同线”的协同配合,合理调度力量资源,进一步创新信访事项办理方式,优化信访业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提高环境信访调处能力,落实领导接访、包案机制。加强与投诉人的事前沟通安抚,事后按期回复工作,尽最大努力解决好群众合理环境诉求。
第四章 规划重点工程
针对确定的生态环境目标和任务,围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管理能力、生态城区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等5大方面实施重点工程。各重点工程建设内容等详见附件1。
第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越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重要政策措施,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落地。越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加强沟通协调,牵头组织各街道、区有关职能部门依职责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督促落实全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以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加强信息调度和工作通报。区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道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骨干力量,加强工作布置,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同时按要求及时报送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二节 加大资金投入
区政府年度预算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将生态环境保护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依法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足够的财政经费保障。
第三节 强化科技支撑
积极引进和应用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实现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加强环境信息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创新技术,建立和完善智能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力争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
第四节 强化实施评估
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考核,适时组织开展本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推动年度分解的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地实施。畅通监督渠道,发挥行政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以及人大、政协、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推动规划实施。
越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表
附件2
越秀区与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对比分析表
注:1.[ ]为2016年至2020年累计数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2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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