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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下册)》征求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09 16:02:06 文章来源:区建设水务局 字体大小:【 A- A A+

  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下册)》已完成编制,根据《广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指引》规定,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10天

  二、公示期限: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9日

  三、委托单位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四、公示内容:

  (一)工作范围

  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项目的研究范围以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实施范围划定,分两次展开评估工作,其中新河浦路片和达道路片共36.6公顷已完成文评工作,本次《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下册)》对剩下的片区共41公顷开展全域评估工作。本次评估范围分为四片,主要为启明社区片、培正社区和寺贝社区片、新河浦社区片、合群二马路片。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安排,本次仅针对以上区域调查评估内容进行公示。

  (二)调查结论

  经现场摸查及相关规划核查,本次调查范围涉及1片历史文化街区-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本项目范围内涉及历史文化资源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区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线索、推荐一类传统街巷、推荐二类传统街巷、骑楼街、古树。

  本项目范围位于东川路-龟岗-达道路地下文物埋藏区范围内。

  (三)附注:

  1.该成果为简本,以最终审批版为准。

  2.利益相关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川路2号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邮政编码510000。

  咨询电话:020-37668829。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9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截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查询网址:https://www.yuexiu.gov.cn/



                                              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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