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019年4月修订)
(二)《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115号)
(三)《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越秀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网站互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yuexiu.gov.cn/)
电 话:(020-83336913)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