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人社厅发〔2017〕21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yuexiu.gov.cn/)
【监督渠道】电话监督(020-83309181)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