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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40074908315/2024-00068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12-26
名称: 东山街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案例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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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街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12-2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现将我街应急办查处的1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报如下:

广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为从业人员(1 名)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

【基本案情】2024年08月05日,我街应急办执法人员到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烟墩路某号1楼 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为从业人员(1 名)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我街应急办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调查认定广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为从业人员(1 名)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该生产经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2900元(贰仟玖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特此通报。

东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