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5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115号);
5.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监督渠道:区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平台(http://www.yuexiu.gov.cn/)、电话监督(020-83268322)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公开指南。 | 办公室 |
2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发布局领导信息,包括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 人事科 |
3 | 机构职能 | 发布本局的主要职责信息,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 人事科 |
4 | 内设机构 | 发布本局内设机构情况。 | 人事科 |
5 | 联系方式 | 发布本局各机构联系方式。 | 办公室 |
6 | 部门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配套有解读文件,关联公开。 | 各科室 |
7 | 其他文件 | 工作相关文件 | 各科室、基层单位 |
8 | 行政执法 | 链接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affairs-public-depart-matters?region=440104&orgId=007496651 | 政策法规科、市容景观管理科、环境卫生管理科、燃气管理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余泥所 |
9 | 办事指南 | 政务服务网上服务窗口。 | 市容景观管理科、环境卫生管理科、燃气管理科、执法三科、余泥所 |
10 | 工作动态 | 本局会议、政务、工作的最新动态及图片新闻。 | 办公室 |
11 | 财政预决算 | 机关、直属单位每年部门预决算。 | 计划财务科牵头,各科室、基层单位配合 |
12 | 其他 | 相关公告发布。 | 各科室、基层单位 |
13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本局每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基层单位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