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简介
发布来源:区总工会 字体大小:【 A- A A+ 】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及区委、上级工会的指示、决定,确定本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贯彻执行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区基层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度和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全区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五)向区属局、公司、街道党委推荐同级工会的主要领导人选;协助党委管好工会干部,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作。 (六)对职工劳动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调查研究有关职工就业、工资、保险、福利等情况,推进职工社会保障和集体福利事业的发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协助区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本地区劳模的管理工作;承担区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本级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对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区职工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女职工工作,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 (十)完成区委和上级总工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 区总工会机关内设3个部室: (一)办公室 负责区总工会部署工作的协调、督查工作,协助区总工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工会相关文件和领导讲话以及审核重要文稿;承担总工会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总工会的有关调研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财务、公务接待、统计、信息及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工会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审批下一级工会的财务预、决算;管理本级留成工会经费;负责工会机关行政经费和代管经费的审核及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基层工会财务。 (二)基层工作部 研究制订工会组织建设的政策和工会干部管理的办法和各项组织制度;指导各局、公司、街道工会的换届改选;协助各局、公司、街道党委(党工委)管理工会领导班子;指导本区工会组织发展、建设和改革工作;负责核发区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制订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街道社区工会工作协理员选聘、培训、管理;指导区各级工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工会坚持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开展厂务公开、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等工作;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负责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维权工作部 负责区总工会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的研处工作;参加劳动关系协调、重大劳动争议案的调处工作;指导企业工会组织建立、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参与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基层工会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协助政府做好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的评选、管理工作,负责区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参与监督检查区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调查处理; 调查研究有关职工劳动就业、福利待遇等情况;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调查处理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负责区职工济难基金、区职工特急救济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做好有关社会困难职工群体的解困和再就业等工作;负责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负责区职工服务中心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