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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越秀区沙河涌流域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中山一路-梅花路、先烈中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9-13 10:17:11 文章来源:区发展改革局 字体大小:【 A- A A+

区建设水务局:

贵局送来《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关于申请审批越秀区沙河涌流域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中山一路—梅花路、先烈中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越建水函〔2023〕27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越秀区沙河涌流域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中山一路—梅花路、先烈中路)建设方案联合评审会议纪要》(越市政联审〔2023〕4号),项目建设方案已稳定。经核,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越秀区沙河涌流域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中山一路—梅花路、先烈中路)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至梅花路、先烈中路沿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先烈中路新建d600~d1500雨水管,管道长度约1045米,及配套附属排水设施等;2、中山一路~梅花路新建d800~d1000雨水管,管道长度约294米,及配套附属排水设施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投资为2366.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30.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6.77万元,预备费100.06万元。资金来源为市、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采用自管方式,由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由其下属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负责建设管理。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进一步优化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此复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xls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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