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省立宣讲员养成所遗址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1-01-15 12:13:47 文章来源:区发展改革局 字体大小:【 A- A A+ 】
区代建中心:
送来《关于申请审批广东省立宣讲员养成所遗址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越代建函〔2021〕3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贵单位委托了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广东省立宣讲员养成所遗址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
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8〕12号)的相关规定,经对技术审查结果进行符合性审查,我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广东省立宣讲员养成所遗址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拟对广东省立宣讲员养成所遗址周边的建筑景观环境进行改造提升,范围为维新横路北侧、素波巷北段。建筑改造范围临街长度约为215米,市政改造范围面积约为700平方米。改造提升主要内容包括:
(1)建筑工程:包含改造建筑立面、商铺立面橱窗、雨棚飘檐,新增装饰灯光及更换路灯等。
(2)公共环境工程:包含新增装饰花卉挂花花箱、地面景观、休闲座椅、美化市政设施(宣传栏等)、文物指引牌、文物介绍牌、自行车停车设施等。
(3)市政工程:包含人行道块料铺装改造、三线下地改造、雨水管网(排水口更换、疏通)、污水管网(疏通原管网)等。
(4)拆除工程:包含拆除防盗窗、防盗网、违章建筑、废旧管线、违章广告招牌、空调外挂机移位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22.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81万元,预备费15.3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广东省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经费,属于上级补助经费。
四、本项目由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建设管理。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进一步优化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此复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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