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越秀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22 17:47:23 文章来源:区发展改革局 字体大小:【 A- A A+ 】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25年1月22日 至 2025年1月27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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