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政府网
关注·广州越秀
发布微信公众号
微博
越秀人家
越秀商家
智慧越秀VR旅游平台
网站大数据分析平台
“随心享”定制

早期下乡知青一次性缴费申报

发布日期:2020-12-25 11:14:30 文章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A- A A+

1、事项名称:早期下乡知青一次性缴费申报;
2、事项简述:广东省户籍、1961年到1982年期间,响应党和国家号召,经县级和县以上知青管理部门动员和组织下乡插队、插场、经批准回乡安置的城市户口青年,以及随父母疏散到农村或“五七”干校并经批准改为知青身份的我省知青;

3、办理材料:①个人自愿选择一次性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②居民身份证;③居民户口簿;④个人档案原件;
4、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5、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AM 9:00—12:00 PM 1:0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9、办理机构及地点:

网上办理:http://tyrz.gd.gov.cn/tif/sso/connect/page/oauth2/authorize?service=initService&response_type=code&client_id=gzldbzxt&scope=all&redirect_uri=http://gzlss.hrssgz.gov.cn/gzlss_web/business/tomain/styzr.xhtml?sxbm=11440100696927671X3442100000144

窗口办理:

越秀区大东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东仁新街8号,8号窗
越秀区六榕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六榕路109号-1,4号窗
越秀区梅花村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梅花路21号5、6号窗
越秀区东山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北街26号之1二楼,3、4号窗
越秀区大塘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中山四路秉正街17号一楼大厅1号窗
越秀区人民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大新路257号,4号窗
越秀区流花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一街8号1号窗
越秀区北京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惠福东路472-482号5、6号窗
越秀区农林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执信南路64号首层4号窗
越秀区登峰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麓景东路55号3、4号窗
越秀区华乐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麓苑路49号三荣大厦二楼9号窗
越秀区黄花岗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水荫路33号(黄花岗街道政务大楼)14、15、16号窗
越秀区珠光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珠光路54号6、7号窗
越秀区洪桥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小北路洪桥街27号二楼2号窗
越秀区矿泉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沙涌南洪荫围13号一楼5号窗
越秀区建设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建设五马路18号首层3号窗
越秀区光塔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光塔路21号一楼4号窗
越秀区白云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越秀区东华南路166-168号四楼8号窗(越秀区党群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020-12345
11、监督投诉渠道:020-83395033


    相关文件下载

浏览次数:-
分享: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您是第 - 位访问者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040001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149652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038号

联系方式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040001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149652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038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