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发布日期:2025-02-11 16:47:33 文章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A- A A+ 】
1、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2、事项简述: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向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报相关手续: (一)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死亡或退休人员死亡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合法继承人申请办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二)参保人员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可申请办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三)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未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可申请办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手续。
3、办理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报表
4、办理方式:网上办理(https://ggfw.hrss.gd.gov.cn/jgbwb/index.html#/index?servicePage=exitInsurance)
5、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不包括补充材料时间)
6、结果送达:符合条件的即时送达或可致电办理机构查询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8:00
9、办理机构: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020-12345
11、监督投诉渠道: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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