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用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职业介绍补贴
发布日期:2021-12-02 17:36:04 文章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A- A A+ 】
一、文件依据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0〕7号)
二、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申请条件
(一)补贴条件:
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劳动者到机构所在地重点用工企业(用工量2000人以上或一个自然月内新增用工500人以上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经国家、省、市科技信息厅/局审批认可)。
2、劳动者在被推荐企业稳定就业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推荐成功就业劳动者在推荐就业企业的首月参保单位不能与其上一月度参保单位相同。
(二)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补贴标准:每人400元。符合补贴条件的被推荐求职者每年只能补助一次。
四、申请材料及信息验核
(一)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材料;被推荐人员签名确认的职业介绍推荐信或相关用工企业出具的确认函;《广州市 区 年重点用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职业介绍补贴申领表》。
(二)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人力资源服务资质信息;企业类别信息。
五、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符合条件后的,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公示和支付。补贴申请应于相关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
六、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方式)
(一)网上办理。
第一步: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第二步:搜索“重点用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职业介绍补贴”;
第三步:点击在线办理,上传资料;
第四步:网上初审,核验申报信息。初审通过后进入下一步,初审不通过退回重新填报;
第五步:各区经办部门审核;
第六步: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
(二)快递申请。(地址:海珠北路69号二楼人力资源市场部)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受理初审结果。
九、咨询电话
020-88900169
十、附件
(一)重点用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职业介绍补贴申领表
(二)职业介绍推荐信(参考模板)
(三)职业介绍确认函(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