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业培训补贴申领
发布日期:2020-12-24 12:45:16 文章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A- A A+ 】
一、事项名称:创业培训补贴申领
二、行使依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穗人社规〔2020〕7号);《广州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培训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穗职培函〔2019〕2号)。
三、申请人需符合的条件:
1.属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含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院、技工院校在校生)。
2.在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补贴对象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五、申请办理流程:
由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在每月10日前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受理、审核、复核,审核通过的,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资金拨付计划并在3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完成补贴资金拨付。
六、业务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七、办理部门:越秀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技能培训和创业部
八、办理地点:海珠北路69号10楼
九、联系电话:020-81089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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