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16 10:52:53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有力指导下,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聚焦行政执法、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住房领域改革创新发展。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压实领导职责,健全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系统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多次通过局办公会议听取行政执法工作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落实主要负责人对各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示部署。2021年以来我局总结执行行政执法三制度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定了《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权限程序行使权力逐步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行动自觉。
二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入推行,社会监督更加有效有力。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审核、发布职责,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2021年度,我局作出行政许可11宗,双随机行政检查4宗,行政处罚2宗。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多渠道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以上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公示,进一步提高了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及时公开执法决定,动态更新信息内容,拓展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应用范围,按照对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进行联合惩戒的要求,向相关单位提供行政执法决定信息,推进部门联合惩戒。
三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实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制定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指导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合法规范,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按规范归档保存,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是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通过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和内容,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和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给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划下了“标准”“红线”。严格选派法律专业素质强的干部作为法制审核人员,成立法制审核小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开展执法案件的法律咨询,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律师意见,提升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实行重大执法决定内部法制审核小组外部法律顾问相结合的法制审核机制,截至目前,我局重大执法决定制度执行比率达100%。
(二)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普法工作责任。
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并组织学习《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各项要求,努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法治越秀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是组织全局公务员充分利用广州市公务员培训网络大学堂平台,自行选修各类网络课程,按要求完成公务员年度脱产培训学时和网络培训学时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网络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是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深化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全局人员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保密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线上线下相结合,全面深入学、多种形式学。物业管理方面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向辖内街道、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多次组织开展了培训。房屋安全业务方面则邀请行业专家对局机关、属下事业单位以及各街道网格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宣讲,重点对人员密集聚集场所、老旧出租屋等安全隐患大排查相关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进行讲解。
(三)不断提高行政审批、备案的效率。
一是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我局涉及住房保障、物业管理、人防工程审批、房地产中介备案等17项政务服务事项均已进驻越秀区政务中心综合受理系统以及区政务服务大厅,依托综合受理系统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通过减少事项、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等措施,实现线上受理审核,让群众少跑腿区域通办,可网办率达100%。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审核的效率,压缩行政许可事项的承诺时间,实现50%的事项可1日即办。
二是以“创建标准”为抓手,提升住房保障服务水平和质量。制定了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服务、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服务、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服务等4个事项11个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区住保部门、街道、社区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组织学习住房保障新政策及相关的业务操作,提升住房保障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打造一支业务精良、协作沟通、热情服务的工作队伍,为群众提供优质的住房保障服务。
2021年度,我局办理物业领域备案31宗、房地产中介领域备案152宗、共有产权审批525宗。
(四)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21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上编制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推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有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满足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贯彻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重大民生权益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2021年度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6宗,同意公开44宗,不予公开3宗,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4宗,申请信息不存在2宗,撤消诉求3宗,办结率100%。
2021年,我局共承担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共9件,其中由越秀区政府作为主办单位、我局作区主办单位的市人大建议共2件;2021年我局承办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9件,均按要求办理并取得代表委员满意答复。
(五)多措施开展信访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我局信访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党史学习教育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快车道”,打好服务群众“暖心牌”,不断增强学史力行实效性。一是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信访培训“全覆盖”机制,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搭建互动“沟通桥梁”,积极推动重复信访案件治理,化解成效明显。二是针对物业管理重点领域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纠纷协调机制,实现部门联动高效调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二、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一)建章立制,引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过程。
一是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市政府公告》)(穗府〔2021〕9号)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关于较大影响案件执行权限划分标准,明确了原实施部门与街道各自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界限,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以及汇总了该48项事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确保住房领域下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48项职权平稳有序过渡。
二是通过制定深入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形成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各执法科室做好本部门下放行政执法职权的工作衔接、相关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等工作;组织人事科、机关纪委负责配合落实综合行政执法的效能考评以及按照法律法规落实执法责任追究的体系。通过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统筹推进我局落实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各项工作,确保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不打折扣落实到位。
(二)培训与指导双管齐下,扎实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开展多种形式专业领域培训。通过线上网络培训、线下集中培训、基层调研指导、理论知识库更新等方式,组织街道学习有关新法新政、上级部门执法业务新要求新标准,增强执法业务培训的实效。我局下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涉及物业管理、房屋安全、房地产业管理、人防科管理、住房保障等多个专业领域,各项领域的执法各有特点。结合行业领域的执法工作实际,以及街道综合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普遍性法律适用、调查取证等问题开展本行业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讲、专业知识等等专项培训。截至2021年12月,我局应邀对东山街、梅花村街开展物业领域培训3次,邀请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对18条街道开展房屋安全基础知识专项培训。
二是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常态化业务指导机制。结合本部门职责,组建辅导团队,建立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辅导机制、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并指导解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问题。为了加深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我局在粤政易设立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交流群作为交流指导的阵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实行以来,我局收到各街道通过OA、粤政易等平台提出约20条业务咨询,均通过电话、函件、现场等方式予以指导,并将指导情况汇总每月发至各街道参阅。
三、加强领导重视,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积极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梳理、系统总结2021年度全局法治建设推进情况。二是组织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局属相关单位全面梳理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述法报告按要求报局备案。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广州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要求,2021年我局作为被告的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一共3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宗,出庭应诉率达33.33%,出庭应诉的案件审判结果为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8号)的规定,我局承接上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一共16项,其中直接下放房地产中介、房地产开发企业领域行政处罚8项;委托下放事项一共8项,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备案。其中房地产中介业务任务重且新,但缺少专业的行政执法人员,为了保障房地产业务的运作,我局高度重视,成立房地产业管理工作组进行过渡承接。
二是执法水平需进一步加强。执法科室监管任务点多、线长、面广,涉及的领域不仅有群众密切关注的物业管理、还有新承接的房地产中介领域,执法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通过整合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具有法律背景的干部,组建局法律小组,制定法律小组议事规则,对全局涉法涉诉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是申报2022年社会公开招聘计划,尽快配齐配强房地产业管理科行政编制人员,增强我区对房地产业监管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另定向招聘法律专业人才,进一步加强我局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三是通过业务交流、法律培训学习,行政执法场景模拟、行业专家进行释法讲座、申领行政执法证考试等形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推动执法人员提高法律素养。
专此报告。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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