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秀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08 16:51:04 文章来源:区地志办 字体大小:【 A- A A+ 】
2020年,越秀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宪法、保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地方志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落实学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长效化。利用办公会议、支委会等开展集中学法,年内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等地方志法规规章。鼓励干部通过公务员网络大学堂、“学习强国”APP、“廉洁广州”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法规和《“七五”普法学习资料(2020年读本)》学习,组织全办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健全完善法制建设各项制度,切实推动用制度管人管事,发挥制度管长远管根本的作用。结合单位实际,对已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完善信息公开、加班补休等制度,形成《越秀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制度汇编》。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党支部责任清单、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纪检干部责任清单,明晰党支部书记和其他党员干部的责任。坚持依法决策,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必经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十组派员列席会议,会上其他干部明确表达意见后,一把手再末位表态,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均如实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合法合规。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积极推进地方志办公室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工作动态公开、地方志成果公开,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三是坚持依法治志。强化依法治志工作理念,结合地方志工作会议、年鉴培训会议,学习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广州市地方志工作规定》等地方志法规。遵守《广东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规范》,落实责任编辑制,从确定框架、组织文稿、编辑整合、封面板式设计等各个环节对《越秀年鉴(2020)》进行把关;邀请省、市年鉴专家从内容、规范等方面评议《越秀年鉴(2020)》,确保年鉴质量;向全区各单位征求文稿审校意见,要求各单位加强保密审查,确保符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规范与出版社在业务合作过程中的廉洁行为,签订廉洁协议,确保双方及其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廉洁从业相关规定,推进依法治志。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区地志办在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政府建设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只能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没有拓展延伸集中组织学习其他法律法规,造成普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二是地方志法规的宣传形式不够灵活,宣传覆盖面不够广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始终确保我办各项工作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框架内进行,同时督促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落实民主集中制,始终坚持和发展党内民主,保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是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培养,落实会前学法制度,主要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公务员网络大学堂、保密知识专题学习等形式,强化办内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能力,激励和教育全体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推动学习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等地方志法规,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在学习中领会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志的理念和实践。
三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主要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履行一把手责任清单职责内容。落实巡察“后半篇”文章,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迅速研究制订出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按时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按照上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在2021年3月1日前将本单位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在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二是开展办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法治教育列入定期学习计划,落实学法制度,推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通过组织专题培训、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增强全办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
三是加强对地方志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依法修志、依法治志意识,开展地方志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利用各种平台和阵地进行形式多样的地方志法规宣传教育,普及有关法律知识,提高社会大众对地方志工作的认知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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