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政府网
关注·广州越秀发布
微信公众号
主办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融媒体中心
智慧越秀VR旅游平台
网站大数据分析平台
“随心享”定制

2019年大塘街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2020-04-10 23:53:47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2019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办的精心指导下,大塘街道办事处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广东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提升辖区居民在法治领域的满意度、获得感。现将大塘街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依法治街工作领导小组,由街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党工委副书记负责具体事务的部署,下设以党政办公室为主的依法治街工作办公室,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定期检查辖区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热点、难点和疑点,结合年度中心任务,提出年度工作重点和计划,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依法建立健全决策程序,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相关规定要求,依法确定决策事项,依法行使决策权力,使决策结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街“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均上会研究,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越秀区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规定权责事项87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检查9项、其他类职权75项。推进“放管服”改革,承接区级行政职权转移事项103项。

(三)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完善街道和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律师参与制度,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发挥律师智囊作用。2019年,重点加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调街司法所落实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每季度定期为居民群众举办法制讲座,讲解居民感兴趣和急需了解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落实每月不少于八小时坐堂服务解答群众咨询的各种法律问题,受到社区居民的普遍欢迎。此外,积极调动社区律师的积极性,发挥社区律师的作用,为社区献计献策,草拟、审查有关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等,传播法制建设理念、推进社区法治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增强街道公信力、执行力,提高街道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针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进一步突出加强对小型装修工程、大楼电梯加装工程、危化品企业、危化品使用企业、建筑工地、小餐饮、教育机构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力度,共检查企业场所1124家次,开出检查记录1124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63份,当场作出简易处罚35宗。烟花爆竹打非“刀锋”统一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共检查危化品企业(含使用场所)44家次,发现隐患14处,整改隐患14处,发出执法文书44份。持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及安全隐患排查,2019年排查快递、学校、医院、小额工程等各类型企业183家,开出现场检查记录147多份,简易处罚6宗。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上还不够重视。近年来虽然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但执法人员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导致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没有得到重视,在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上打了折扣。驻街法律顾问、司法所作为街道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法制审核和指导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普法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由于惯性思维和经费不足,对普法活动开展还是“老套路”,没有根据时代变化,普法活动开展没有新举措、新亮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街道将在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不足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普法力度,提升执法人员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社会普法。结合新法实施日和其他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法治文化产品等,加强群众对相关法律的认知和理解。定期开展主题鲜明、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街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的过程中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改进执法方式,理性文明执法,注重语言规范、行为规范,努力做到融法、理、情于一体,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力求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

(三)创新普法形式。不断创新舆论宣传方式,拓宽宣传工作渠道,充分利用“抖音”和“快手”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传播法治正能量,形成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扩大普法宣传效果。

                                                                                                     大塘街道办事处          

20191226




    相关文件下载

浏览次数:-
分享: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您是第 - 位访问者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040001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149652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038号

联系方式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040001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149652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038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