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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金融局(金融街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4-10 16:37:21 文章来源:广州市越秀区金融工作局 字体大小:【 A- A A+

越秀区金融工作局(广州民间金融街管理委员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抓好金融风险防控、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学法普法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及执行力,现就2019年依法行政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防范金融风险,打造金融安全屏障。

一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稳步有力开展。连续三年在全市11个区处非综治考评工作中排名第一,今年已累计检查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企业60家,联合走访检查涉嫌非法集资企业56家,提请工商部门将风险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6起,清理风险隐患企业16家,及时对风险进行管控和化解。二是P2P平台持续压降规模。各平台提交清退承诺书和清退工作方案,并继续压缩待收余额规模、出借人数和借款人数。截至目前,各平台已较业务规模较高峰下降了超50%,风险敞口减小显著。三是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升级。启动小额贷款公司非现场监管系统3.0建设和全省首个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试点评级,发布《广州民间金融街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指标体系》,提高对区内小贷公司监管的持续性和实效性。

(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公开透明,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做好保密公开审查。自2019年5月15日施行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后,我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使用gov.cn规范政务邮箱,修正因机构改革造成的权责清单不明确问题。

(三)聘请法律顾问,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

为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我单位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广州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规定,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经公开、公正、竞争择优聘请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为我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对需要签订的行政合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前期审核。我单位严格按照《广州市越秀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越府〔2015〕1号)、《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秀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越府办〔2018〕43号)起草、审核、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有政策有解读。2019年8月8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我单位起草的《广州市越秀区促进金融业发展实施办法》,同时在越秀区信息网发布了配套政策解读文件。

(四)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干部法治意识。

10月9日上午,领导干部及员工积极参加区国家保密局、区司法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的“五法”同普主题巡展活动,进一步加大保密法、国防法、国家安全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反间谍法这“五法”普法宣传力度和覆盖面,增强工作人员国家安全意识、国防意识、保密意识和敌情观念。11月,根据全市普法考试统一部署,要求行政编人员及属下事业编人员学习普法学习资料2019年读本,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法考试,提高个人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

(五)做好法制宣传,深入广泛开展金融普法。

一是做好社区金融普法活动围绕“金融机构进社区”、“多媒体自助终端进社区”、“金融知识进社区”等内容服务于民,由区金融局、商业银行与对口社区成立金融知识宣传小组,宣传包括安全用卡知识、假币识别知识宣传等,通过现场指导、理财课堂等形式提高社区居民的金融知识、理财意识和安全常识,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经营与财产安全,构建和谐金融环境。二是开展处非宣传月、主题日活动。今年3月15日,越秀区处非办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O2O国际皮革五金正门广场举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主题宣传活动。本次活动旨在普及金融消费知识,认清参与非法金融消费风险如非法集资风险和“套路贷”风险,引导群众树立安全理财意识,结合今后常态化的宣传手段,最终达到越秀区居民对非法集资、“套路贷”、金融诈骗能识别、不参与的社会效果。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持续推进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坚守不发生区域涉众金融风险底线,高压做好P2P机构整治工作,保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良好势头。

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是加大金融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区金融宣传方案,力争家喻户晓,提高广大群众的防金融诈骗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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