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届广州市越秀区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7 14:53:41 文章来源:区府办 字体大小:【 A- A A+ 】
越府办〔2024〕6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届广州市越秀区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广州市越秀区行政复议委员会,现将第一届组成人员名单予以印发。第一届广州市越秀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聘期3年,自2024年3月起至2027年2月止。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第一届广州市越秀区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一、主任
梁继征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二、副主任
叶 飞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马晓丹 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局长
三、政府部门委员
蒋明亮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 健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总工程师
陈泽斌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副局长
陈英海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刘苏华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总工程师
杨 芳 广州市越秀区信访局三级调研员
邓 辉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纪委书记
四、专家、学者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 延 广东上茂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 涛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
林运伟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 磊 广东上茂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唐 勇 华南理工大学法治评价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律师
五、办公室主任
马晓丹(兼)
六、办公室副主任
钟 涛 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副局长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4年3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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