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政府网
关注·广州越秀发布
微信公众号
主办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融媒体中心
智慧越秀VR旅游平台
网站大数据分析平台
“随心享”定制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消防工作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28 16:31:11 文章来源:区府办 字体大小:【 A- A A+

  越府办〔2022〕32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消防工作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消防工作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消防救援大队反映。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广州市越秀区消防工作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6

  第二章  “十四五”消防工作主要任务 8

  第一节  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8

  第二节  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治理 10

  第三节  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节  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节  推进消防救援体系建设

  第六节  加强消防装备及战勤保障建设 18

  第七节  推进消防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20

  第八节  推进职业保障体系建设 22

  第三章  重大工程

  第一节  消防站建设工程 23

  第二节  消防力量建设工程 24

  第三节  消防装备建设工程 24

  第四节  “智慧消防”建设工程 25

  第五节  消防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工程

  第四章  保障措施 26

  附件1  越秀区“十四五”时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规划 28

  附件2  越秀区“十四五”时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2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越秀区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为越秀区打造“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和“国际大都市核心区”、打造广州的行政服务中心、文化核心区、科技创新基地、现代服务业高地,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消防“十四五”规划》《广州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广州市越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合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确保我区消防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推动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为新时代城市建设和人民美好生活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分结合,共享共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强化行业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合作,高效运转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发挥市场机制在消防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工作的渠道,增强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工作新格局。

  (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发展和安全统一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上,正确处理消防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增强风险意识,做到居安思消,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三)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做到消防工作关口前移,实现从减小火灾事故后果向降低火灾风险转变,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坚持常备不懈,着力提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实现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坚持治理创新,高质发展。坚持以机构改革后消防工作面临的瓶颈性难题为突破口,改革消防工作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创新工作模式,坚持科技赋能,强化消防工作的技术支撑,提升消防工作智慧化水平,精准治理,精准施策,精准管理,推进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综合性消防救援体系,基本建成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四项指标(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保持平稳,防范较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越秀区高质量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美好生活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十四五”期间实现火灾事故总量稳中有降,有效预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四项指标保持平稳,重要节假日、重大安保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年度火灾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5人/10万人以内。

  ——消防治理体系更加牢固。坚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坚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明确部门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消防管理。完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和消防工作巡查、约谈等制度,推动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城市火灾风险明显降低。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新型监管机制成熟完善,区、街消防管理职责有效运行,消防网格全面健全,紧盯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坚持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开展精准高效的全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环境逐步改善。

  ——消防基础设施夯实完善。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站和消防水源布局进一步优化,多渠道畅通城市消防车通道,消防车辆装备体系优化调整,消防综合保障水平与城市建设发展更加匹配。

  ——应急救援能力全面提升。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核心的多元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更加健全,应急指挥与协调水平不断提升,执勤训练更加专业,应急通信、物资储运、力量投送、快速响应等实战能力明显增强,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更加突出。

  ——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夯实消防安全教育阵地建设,丰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和渠道,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明显增强,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持续提升,培育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消防安全价值观和消防安全行为规范,在全领域营造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消防安全文化氛围,消防安全软环境逐步构建。

  第二章  “十四五”消防工作主要任务

  “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将重大工程建设、重要基础设施补短板、消防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建设作为突破口,把握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全面提升灾害防御能力。

  第一节  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强化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委区政府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格局中总揽全局、协同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统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将消防公共服务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民生工程。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区、街道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消安委议事协调作用。区、街道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常态化运行,全面落实协调、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完善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消防工作巡查、火灾警示约谈、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重大问题抄告反馈、部门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形成综合治理合力。“十四五”期间,加强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应用,纳入部门、街道绩效管理考核评估、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文明社区考评等内容,并建立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相挂钩的制度,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

  (二)强化职能部门依法监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进一步厘清行业部门消防监管职责,制定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清单。各职能部门分行业分领域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深入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发改、规划、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项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和电气、电动车、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源头监管。“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机构发挥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积极推行重点行业消防安全专家聘任制,分类指导各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整治。

  (三)强化社会单位自主管理。合理划分社会单位火灾风险等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指导社会单位知晓风险辨识和隐患自查的方法要点。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培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健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十四五”时期,逐步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人依法持证上岗,超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聘请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工作,集团、连锁经营企业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体系,积极营造“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良好氛围。

  第二节  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治理

  (一)加强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对全区消防安全形势开展综合分析评估,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专项评估,对城市大型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地下空间开展检查评估,加强风险研判,找准问题短板,完善城市消防治理体制机制,落实更高标准的火灾防范措施,各街道、各部门结合属地和行业系统特点,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火灾风险分析评估,提升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精准高效治理水平。

  (二)加强重点场所领域治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城市更新改造、老旧小区微改造等政策性工作规划,通过疏解业态、拆除违章、建筑改造、环境提升等方式,从源头根治火灾隐患,严格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轨道交通、文物古建筑、托育养老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强化消防安全管控措施,提升单位场所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专栏1  消防安全治理重点内容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排查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性并组织整改,加强微型消防队伍建设,2023年集中开展高层公共建筑专项整治,落实省市关于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24年集中开展高层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组建消防专业管理团队,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及全员消防培训制度,2023年,大型商业综合体对照评估发现问题全面落实整改,实施整改实效评价,5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率达到100%。

地下轨道交通火灾防控能力建设:加强地下轨道交通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开展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根据《广州市地下轨道交通消防救援预案》(待出台印发),实施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地下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三)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行动,集中整治老旧场所、电动自行车、“三小”“三合一”、沿街商铺、村(居)民自建房、出租屋及储能电池、直播带货、密室逃脱等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政府挂牌、行业督办、联合惩戒、新闻曝光等手段,区政府每年挂牌督办一批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专栏2  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内容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公共建筑及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加强停车场及公共停车设施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整治。2023年,对未按标准画线管理的单位和新建小区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2024年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道治理。

老旧场所火灾隐患整治:针对老旧小区、旧改厂房、家庭作坊、“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结合城市旧改及建设,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民生工程。2023年,以街道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出租屋火灾隐患整治:将消防安全纳入出租屋日常管理内容,落实出租屋管理员日常巡查检查要求,每年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出租屋消防设施完整性、可用性检查。2023年建立完善出租屋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

电动自行车存放隐患整治: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逐个社区、行政村、住宅区、“城中村”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2023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及措施。

  第三节  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树立规划先行理念,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范畴,构建与城乡发展水平相均衡,以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为主的公共消防设施网络,不断提升全区整体抵御火灾和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与水平。

  (一)推动消防救援站建设落实《广州市城市消防规划(2021—2035)》要求,推进童心消防救援站建设。在城市更新、小区配套、重点区域整治建设中,采用新建、改建、配建、租赁等方式补充小型消防站,推动消防站辖区面积基本达到标准规定,实现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全覆盖。

  (二)推进消防水源建设完善市政消火栓建设机制,严格按照“四同步”的原则,市政消火栓与新建、改扩建道路同步可行性研究、同步立项投资、同步施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制定市政消火栓补建计划,在2024年补齐欠账。完善消火栓建设与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市政消火栓新建、补建、维护保养等管理职责,建立日常运行、抢修和更新改造、标志管理、信息化管理、使用和监督等制度;加强市政消火栓的日常运行管理,做到强化巡检、加强养护、及时抢修。探索和推广智能型消火栓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智能消火栓建设和改建工作,利用信息化技术有效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实现消火栓定位、水量水压数据远传、报警、后台监控等功能,为消防救援提供有力保障,确保消防栓完好率不低于98%。“十四五”期间,利用珠江等各类天然河流增设消防取水点或码头,拓宽消防供水方式,建设市政管网和天然水源相结合的消防水源体系,强化消防救援需求,多方位保证消防供水。每年安排不少于保有量的专项资金,用于更换智能消火栓,将智能消火栓更换工程列入重大项目,同时要求新建市政消火栓必须采用智能消火栓。

  (三)加强消防通道建设积极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根据国家法律和消防技术标准,按照消防车道的设置和管理要求,编制打通城中村和老旧小区等区域消防通道规划,并组织落实。建立消防车道联合执法机制和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消防通道综合治理。各社会单位、建设工程和居民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配套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对消防车通道划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实行标识化管理。

  (四)推进消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科技强消”理念为引领,紧跟“数字政府”发展战略和数字新基建步伐,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5G等高新技术,推动科技信息化与消防救援工作深度融合,加快大队级指挥中心及指挥系统升级,加强“智慧消防”建设,推动建设新一代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社会单位实时智能监管,提高消防救援工作科技信息化水平。

  第四节  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

  (一)强化街道属地管理责任。街道依法组织开展辖区内消防工作,落实“四个一”(一个“消防工作办公室”固定场所、一支专职从事消防工作的队伍、一套工作制度、一笔年度工作经费),对辖区内单位、场所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进行核查并督促整改。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重点解决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建筑消防设施建设、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汽车集中充电设施设置等纳入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改善老旧小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强基层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区政府落实消防专管人员用于街道开展火灾防控工作,结合实际统筹调配协管员队伍协助街道开展消防工作。进一步厘清基层消防救援机构、街道、公安派出所、网格管理队伍的消防工作职责,推行街道实施消防行政执法。公安派出所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相关规定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能,协助街道对经营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清理,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进行核查并监督整改。

  (三)加强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规范基础网格划分,细化职责分工和消防入格事项,明确街道消防专业网格员,规范网格事件处置流程、处理时限、结案标准,建立健全任务分配、绩效考核、隐患督改等工作机制,实现闭环式管理。街道要对网格员检查发现上报的火灾隐患进行核查和督促整改。

  (四)加强社会消防群防群治工作。将消防工作融入基层自治、联防联控等机制,推动社区民警、安全生产巡查员、村居工作人员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和火灾高风险场所职员、保安员、消防队员等开展协作共防,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村(居)要加强党建引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对无统一物业管理的小区、楼宇加强组织管理,探索聘请街巷物业,共同承担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节  推进消防救援体系建设

  对标消防救援队伍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主力军和国家队发展定位,按照“有特色、成体系、强战斗力”的标准,紧抓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注重专业培训与人才培养,加快构建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消防救援力量为骨干、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辅助的消防救援力量网络,建强立体救援指挥体系,提高全方位、全灾种、大应急的综合消防救援能力。

  (一)加强专业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依托,建强专业队伍。加强实战化训练,按照火灾、地震(地质)灾害、水域、重型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战勤保障和应急通信保障类型,打造一批消防救援专业攻坚力量。强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与社会救援组织的联勤联训机制,完善多种灾害救援技术体系,开展针对新行业、新材料的新型救援技术研究。完善普训、调训、精训制度,强化人装相适,保障消防人员自身安全,建立多级消防员训练体系。引入社会力量开展评估,推动消防救援训练体系达标建设。大力发展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探索开展应急救援专业队能力测评,制定完善评级办法,推动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体系化建设。推进训练设施提档升级,加快“实战化、模拟化、专业化”训练设施的升级。

  (二)发展水域救援力量体系根据珠江水域特点,积极筹建水域消防救援队伍,依托珠江沿江码头加强港口消防队伍建设,完善水面救援、水下破拆、水下通信、潜水打捞、救援舟艇及运输等水域救援装备器材配备,制定各类水域火灾与城市内涝消防救援专项处置预案,强化消防救援联合演练,提升船舶火灾扑救、水域救援及突发事件应急抢险能力,筑牢水上安全防线,有效应对城市内涝自然灾害。

  (三)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开展村(居)微型消防站提升工程,完善装备和人员配置,落实专人、专岗、专班值守,消防救援机构加强业务指导、联勤联训和指挥调度,发挥微型消防站“打早、打小、打初期”优势。强化重点单位、场所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训,全面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四)完善综合指挥调度机制。坚持上下联动、同步推进原则,落实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挥调度要求,推进区消防救援大队、基层消防救援站两级灭火救援指挥中心(室)升级改造,全面备齐指挥调度、决策会商、数据汇集、战术研究、值班备勤室等功能库房。全面建成有线、无线、卫星网构成的“天地一体化网络”,提升消防指挥实战调度、指挥决策、研判预警和应急通信承载能力。2025年前,大队指挥中心升级改造100%完成。配齐配强“高、精、尖”通信装备及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大队指挥中心硬件设施设备和应急通信融合指挥系统及网络,建立消防救援信息数据大脑,加强与供水、供电、燃气、交通、生态环境、气象、地震、医疗卫生等部门及有关企业的联勤联动,发挥119接处警平台的作用,将微型消防站、志愿者队伍等消防救援力量纳入平台统一指挥调度,实现不同部门、队伍间的信息共享与指挥协调。立足消防业务特点和实战需要,充分利用区块链、物联网、5G、边缘计算、VR、AR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拓展消防指挥中心实战功能模块、配齐实战指挥设施设备及实战指挥系统开发应用部分,实现指挥中心的多种网络接入、多方音视频交互和共享协同,全面提升信息汇聚能力,满足指挥中心基于地理信息的图文集成显示、灭火救援指挥实战化展示及音视频通信控制等一体化、可视化指挥调度需求,全面打造创新性作战指挥体系。

  第六节  加强消防装备及战勤保障建设

  (一)加强消防战勤保障建设。加强消防救援站车辆装备配备。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3+2”车辆类型配备标准,全区所有消防救援站配齐消防车辆装备。在确保达标的基础上,优先配备高性能、轻便型、多功能消防车辆和复合型、创新型装备,优化车辆装备结构,提升车辆装备质量性能。

  (二)加强专业队车辆装备配备。结合省市中心区、政企集聚、人口密集的特征,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空间、文物建筑、专业批发市场的救援特点,升级消防救援车辆装备配备,强化高精尖消防救援装备配备,促进消防设备多样化、先进化、适宜性。重点配优各作战单元80米以上救援型举高类消防车、70米以上大跨距高喷消防车、双臂举高喷射消防车、抢险救援车、大流量泡沫水罐消防车、大流量排水抢险车、大功率远程供水系统、排烟消防车、充气车等消防车辆及内攻搜救、楼梯运送、便携破拆、高空救生救援通道等灭火攻坚装备和高精尖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针对老城区、城中村消防救援特点,适当配置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等车辆装备。配齐配强森林火灾、地震、水域、山岳、台风、交通事故、工程机械、通信保障等专业救援队装备及特种防护装备。针对珠江水域河道救援,强化冲锋舟、橡皮艇等装备配备,提高水域救援的机动性。到2025年,消防救援机构灭火与抢险救援车辆比例配备合理,满足辖区灭火救援的需要。

  (三)落实车辆装备经费保障机制。将消防车辆装备建设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项目库,建立并落实车辆装备建设年度配置计划,按特种装备购置价3%—10%标准预提留存维保经费并列入项目支出经费,实现车辆装备建设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四)完善战勤保障体系建设。聚焦最大灾情、最不利条件,重点针对交通不便和极端灾害救援现场,强化输送人员装备送达前线的能力。重点加强模块化运输车、物资运输车等车辆的配备,加快轻便、高效、快捷等保障装备研发配备,打造消防救援机械装备配备、仓储、运输、投送全链条保障通道,满足全灾种、全地形、全气候条件下的遂行作战保障任务需要。建设战勤保障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模块化,优化专业队、指挥部、生活保障等模块配置,重点加强指挥车、洗涤车等保障型车辆的配备,提高多灾种综合救援自我保障能力。大队级战勤保障体系达到满足全要素、全链条、立体化的保障能力。

  第七节  推进消防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持续推进全方位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新媒体为载体,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消防宣传新格局,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一)加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应急消〔2019〕267号),以特勤站为依托建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逐步推进学校消防教育馆、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体验室、社区(农村)消防安全体验室、消防宣传文化广场或街区等建设,支持设立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教育站点和流动宣传服务站。充分发挥区级消防全媒体中心的作用,加强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矩阵建设,积极融入广播、电视、报刊,强化各级主流媒体宣传。发挥社会机构专业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外包等方式,培养专业的消防宣教培训科普团队。2023年,按照标准打造1个消防安全宣传示范社区、1所消防安全示范学校;2024年,按照标准打造1个企业消防宣传示范单位。

  (二)拓宽宣传教育培训渠道创新“线上+线下”消防教育培训模式,依托“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拓展在线教育、网上展览、网上答题等资源,建立城市消防安全知识库,启动公民基本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定期开展教育培训成效评估,2025年,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达85%,消防安全感达95%。进一步推动消防宣传培训市场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做好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街道、进家庭的宣讲活动,联合多部门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建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履职能力评价机制,2023年实现重点人群培训全覆盖,并将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纳入“安全技能提升工程”。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和年度培训计划安排,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推动消防文化建设倡导消防公益文化,弘扬本地消防救援精神,探索将广府文化底蕴、传统艺术、旅游资源、民族风情与消防宣传工作有机融合,加强与高等院校、社会文化机构合作,支持创作消防题材诗歌、散文、小说、报告文学等文学作品和影视、戏剧、音乐、绘画、雕塑等艺术作品,定期邀请作家、艺术家开展消防文艺创作。开展优秀消防文艺作品的征集、评选、推广活动,推出特色鲜明的消防卡通形象、动漫作品。创新志愿活动形式,发展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将消防志愿者服务纳入志愿服务体系,落实注册、培训、保障制度,全社会有关团体共同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者活动。“十四五”期间,全区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超过1万人。开展119消防奖评选表彰活动,培树热心社会消防公益事业和见义勇为的消防典范,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文明程度。

  第八节  推进职业保障体系建设

  紧扣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特点,紧贴当前消防救援人员实际保障需求,紧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以消防经费保障、人才队伍保障、消防救援人员保障机制等三方面为抓手,切实维护消防指战员合法权益,着力提升消防救援职业保障水平。

  (一)落实消防经费保障。依法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和《广州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从优对待消防救援队伍,根据队伍实际情况,明确经费保障机制,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区消防经费投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相适应。

  (二)完善人才队伍保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建立培养一支专业精湛、结构合理、素质过硬、充满活力的新型高素质消防救援专业人才队伍。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培养政策,可将消防救援队伍纳入地方组织部门干部培训、日常轮训、素质专训的范围。建立健全消防救援人员在职教育制度和培训机制;推动各级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支持消防救援队伍加强专业人才建设,将消防救援专业人才纳入区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建立消防救援专业人才库,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三)健全消防救援职业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广州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健全符合消防救援高危职业特点的保障机制,提高优待保障标准,推动消防救援队伍社会优待、工资待遇、子女教育、伤亡抚恤、家属安置、交通出行、看病就医、住房保障、退出安置等政策措施落地。保障消防指战员及其家庭合法权益,有效提供法律援助。强化职业健康保障,定期开展心理咨询和体检,落实探亲休假、调休和疗养制度,推动建立消防职业病防治和保障体系。

  第三章  重大工程

  第一节  消防站建设工程

  落实《广州市城市消防规划(2021—2035)》要求,按照功能补充、就近调配、快速行动、有序救援的原则,建设童心消防救援站,建站标准为特勤消防站,2023年启动,2025年投入使用;优先考虑针对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大跨度空间建筑、地下空间、轨道交通场所火灾救援的灭火攻坚装备车辆及装备的配备。

  第二节  消防力量建设工程

  建立与消防站建设进度、执行需求等相匹配的消防人员增配机制,扩大招录范围,增加招录数量,统筹解决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转岗、退出等问题,争取最大限度增加队伍编制名额,逐步落实机构和骨干人员纳编。至2025年,按照新建1个特勤消防站的人员配置,新增消防队员45人。

  第三节  消防装备建设工程

  建立“1+N”战勤保障体系,按标准完成1个区级战勤保障站建设和各消防救援站保障点的消防战保车辆装备物资储备。升级改造装备物联网管理系统,推动战勤保障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模块化,提升装备智能化管理和调派水平。

  童心消防救援站按特勤站标准配置车辆装备,除《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3+2”车辆类型配备标准要求外,优先配备大流量排烟消防车、高倍数泡沫消防车、大跨度举高喷射消防车、多功能灭火机器人、移动式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地下通道器材输送装备、轨道救援及器材输送装备等高性能、多功能消防车,同时配置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等车辆,并重点加强灭火攻坚装备配备。

  第四节  “智慧消防”建设工程

  将“智慧消防”纳入“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消防信息化,开发应用,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融合发展。依托市级消防云平台大数据中心,有序建设一批新一代火灾防范、消防执法、调度指挥、辅助决策、队伍管理、战勤保障等平台,纳入全市消防消防系统平台,以信息化应用引领消防业务创新。依托广州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构建立体化消防安全感知模型,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识别消防安全规律,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提高消防安全预测预警科学水平和监管工作效能,利用智能传感、视频图像、移动互联网等多种感知技术将火灾高危单位场所纳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五节  消防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工程

  建立健全消防救援站对外开放标准与宣传制度,配备影音设备、灭火体验设施、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体验设施、消防设施展示装备及远程培训系统,打造多元消防培训阵地;结合消防救援站开放,配备消防知识学习、隐患排查、自救逃生、火灾处置训练及公共安全等模块化交互体验设施、实训装备等。以特勤站为依托建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逐步推进学校消防教育馆、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体验室、社区(村)消防安全体验室、消防宣传主题公园、消防宣传文化广场或街区等建设,支持设立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教育站点和流动宣传服务站。与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合作,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行业安全教育中,建设并培育安全教育示范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发挥社会机构专业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外包等方式,培养专业的消防宣传培训科普团队;统筹联络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将其编制录入信息库,实现消防志愿者队伍的统筹管理,打造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为主,各类志愿服务站点为抓手的消防宣传体系;针对不同群众和场所,建立精细化,专业化的消防安全文化体系。

  第四章  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围绕《越秀区消防工作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将消防工作纳入发展规划,统筹有序推进。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各阶段任务内容、工作指标及完成时限,有计划地推动规划内容落地实施。要认真研究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重点及难点,加强对实施消防事业规划的指导。

  强化经费保障。全面落实国家财政部、应急管理部有关规定,加大经费保障措施和投入,将消防救援队伍履行消防职责所需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保障标准,确保消防经费投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相适应。继续将基础设施建设、消防水源建设、消防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战勤保障建设、消防宣传等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项目库并予以重点保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投入效益,推动社会消防事业快速发展。

  强化工作联动建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消防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各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平稳有序推进消防规划落实。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推进规划的实施。加强内部工作沟通,结合形势需要和任务实际,及时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督导进度、通报问题、交流经验,确保规划有计划地落实。加强与社会救援力量的合作与交流,调动社会公众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打造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定期报告工作进度及实施情况,确保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并将结果纳入对政府和部门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对规划推进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调查,依法追究问责,保障规划内容有效实施。


  附件1

  越秀区“十四五”时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规划


序号

数量(人)

新建特勤站

新建普通站

综合训练及战勤保障基地(学校)

备注

数量(个)

人数(人)

数量(个)

人数(人)

数量(个)

人数(人)

1

45

1

45








  附件2

  越秀区“十四五”时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划及内容

建设周期

实施阶段

总投资估算(万元)

“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估算(万元)

资金来源

项目单位

1

童心消防救援站

按特勤消防站建设标准建设,占地面积4240m²,建筑面积约8000m²

2021—2025

规划阶段

6520.95

6520.95

市财政投资

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2年12月30日印发


相关解读:《越秀区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音频解读】《越秀区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相关文件下载

浏览次数:-
分享: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您是第 - 位访问者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040001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149652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038号

联系方式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040001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149652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038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