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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4 18:33:19 文章来源:区府办 字体大小:【 A- A A+

越府办〔2021〕25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目  录

导 言

一、新形势、新阶段、新格局:“十三五”时期越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1.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创新创业潜能持续释放

2.贯彻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3.织密扎牢民生安全之网,社会保障水平显著增强

4.全面提升劳动执法水平,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5.持续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引才聚才育才成果丰硕

6.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事业单位改革活力迸发

7.聚焦营商环境一号工程,政务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8.标准化法制化稳步推进,越秀人社品牌逐渐成型

(二)面临形势

1.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经济增长拉动就业能力效果下降

2.人口老龄化、领保人员结构性矛盾等对社保服务水平的提升提出更高要求

3.区域人才竞争日趋激烈,人才总量、结构和素质与创新驱动发展不相适应

4.人事制度改革进入深水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5.受经济大环境影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压力增大

二、新征程、新起点、新谋划:“十四五”越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稳就业、优服务、保民生: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人社服务

(一)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1.增强企业创造和稳定就业岗位能力

2.培育壮大新动能拓展就业空间

3.聚焦重点人群就业援助

4.助推创新创业活力区建设

5.健全劳动就业培训体系

6.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二)做优做实越秀人社品牌,高标准打造“家门口”的人社便民服务圈

1.推进关联事项“打包办”

2.推进高频事项“提速办”

3.推进所有事项“简便办”

4.推进街道人社业务规范化、标准化

5.扎实做好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6.完善工伤保险体系

7.做好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四、聚英才、添活力、创未来: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创新机关事业单位用人机制

(一)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倾力打造湾区人才战略高地

1.创新集聚人才和服务发展体制机制

2.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3.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

4.加大海外引智工作力度

5.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激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新活力

1.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2.规范表彰奖励管理

3.加强事业单位职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4.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五、化纠纷、解难题、促稳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一)对标世界先进做法,优化提升劳动力市场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

1.优化劳动力市场监管营商环境

(二)构建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新格局

1.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3.提升劳动争议仲裁效能

六、抓党建、提能力、强队伍: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增强全面从严治党能力

1.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2.强化政务服务常态化监督

3.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二)加强法治人社建设

1.健全法治实施体系

2.完善法治监督体系

3.改革行政审批加快职能转变

4.强化法治保障体系

(三)加强智慧人社建设

1.提升数字人社服务能力

2.提升人才精准服务能力

(四)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业化队伍建设

1.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

2.加强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3.推进应急管理常态化

4.营造人社工作良好氛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大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

(二)加强公共关系工作

(三)加强统计调查研究

(四)强化规划实施


  导言

  “十四五”时期是越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速增效、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的关键起步期,也是越秀在新起点上建成“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全方位提升中心城区功能、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黄金时期。奋力推进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上水平走前列,促进我区人社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是落实越秀“十四五”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目标的有力保障,更是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的重要内容。

  当前,越秀正处于发展蓄势、动力切换、再创优势的调整转换阶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在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全力推进我区人社工作提质增效正当其时、大有可为:国际环境形势发生巨变,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未来发展不确定性风险显著增大,对我区人社工作提出诸多挑战;国家实施“双循环”战略,着力扩大内需,“六稳”“六保”的“优先稳就业保民生”要求,为我区做好人社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广州市“四个出新出彩”行动,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为我区人才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全区“放管服”改革走向纵深,营商环境始终处于优化上升的通道之中,人才跨境跨界流动更加便捷,进一步强化了人才服务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建立普惠共享的社会保险体系,着力加快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全面发展,是越秀“十四五”时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必须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准确把握我区人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使命、新要求,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坚持服务于国家“双循环”战略,围绕建设越秀文化核心区、科技创新基地、现代服务业高地的新定位,深入实施就业优先、创业带动、人才强区战略,激发就业创业活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优化公共服务体系,聚焦短板、锐意创新、精准发力,推动越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更进一步、更优一级,为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建设“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为统筹谋划好全区“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方向、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着力构建起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双区”驱动、“双城”联动等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相适应的发展新格局,助推越秀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根据国家、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广州市越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越府〔2021〕11号)有关要求,特编制本规划。

  一、新形势、新阶段、新格局:“十三五”时期越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是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重大发展、就业形势稳中向好、社会保障进展顺利、人才建设成效显著、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工资分配更趋完善、劳资权益保障有力、民生服务有效提升的五年。五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以及艰巨繁重的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区紧紧围绕建设广州“中央文化商务区、创新发展先行区、品质城市示范区”发展目标,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敢闯敢试,在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探索中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全力抓好稳就业、保和谐、惠民生、强队伍等工作,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干事创业、砥砺前行,为越秀进一步提升国际大都市核心区的经济密度、文化密度、服务密度和城市功能密度,在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中勇当排头兵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撑。

  五年来,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州要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的殷殷嘱托,坚持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上下一心、攻坚克难,全面发力、纵深推进,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以为民情怀打造优质服务,用工匠精神雕琢越秀品牌,积极促进创业稳定就业,切实加强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做优做实人才服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劳动关系矛盾预警调处机制,促改革、补短板、兜底线、防风险,先后获得全国人社系统先进集体、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广东省文明单位等荣誉,《人民日报》《南方日报》等媒体对越秀区社保业务经办窗口前移、人社业务标准化建设等民生实事进行报道,社会影响日益广泛深刻,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在区委、区政府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显著提升,全面完成“十三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为“十四五”时期推动越秀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1.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创新创业潜能持续释放。

  “十三五”期间,我区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战略,聚力大湾区“科创之芯”建设,全方位优化港澳人才发展环境,打造具有高度竞争力、辐射力、引领力的大湾区创新人才战略高地,吸引更多“高精尖缺”港澳人才到越秀就业创业。一是打造大湾区创新创业创造平台。依托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香港科技大学等平台资源,成立大湾区院士创新创业联盟,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人才创新工场,为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包括创业政策、技术、信息、市场、投融资等全链条、专业化、个性化的综合创业服务,吸引周成虎院士、吴小毛博士等众多海内外高端人才创新团队成功进驻。二是优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环境。协同推进流花广场粤港澳大湾区越秀创新创业基地、越秀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支援服务中心、越秀区台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落实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将港澳人员纳入我区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体系,让港澳青年更想、更愿、更好在越秀施展才华、实现梦想。三是发挥创新创业大赛集聚效应。面向粤港澳三地创客征集优秀项目,广泛开展港澳人才创业评选、技能评比,成功举办“越青杯”越秀区青年创客新星大赛3届,粤港澳台申报项目累计1451个,涵盖IAB、NEM、VR/AR、5G+4K/8K、互联网+、数字经济、新能源、教育、户外社交等领域,成功评选出6名粤港澳大湾区优秀青年创客,有力促进粤港澳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创新要素在越秀自由流动、深度融合。

  2.贯彻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十三五”期间,我区始终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坚持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实现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联动更加紧密,有力释放市场消费潜力和消费需求,累计新增就业人数23.79万人,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一是有力破解就业发展难题。重点关注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对口结对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群体,出台《越秀区刑满释放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援助方案》《越秀区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援助工作指引》等政策,累计实现8.66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率达70%以上,实现登记在册的零就业家庭就业率达到100%。二是有效激活创新创业活力。在全市率先打造“政校企”协同合作创业联盟,与广州大学、区内四大创业(孵化)基地共同开展“创业精英班”等系列创业服务项目。实施“悦学越有位”百千万行动计划,落实“十个一”就业提升工程,认定评选一批“创业之星”,成功培育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1个,市级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5个。三是大力开展技能培训。“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羊城行动走在全市前列,推荐广州酒家(越华店)成为首批广东省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之一。促成广州市点都德饮食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合办粤菜师傅人才培养基地。成功举办“羊城工匠杯”劳动竞赛暨第五届职业技能(粤菜师傅)竞赛、第四届职业技能(高级育婴师)竞赛系列活动,推动餐饮业、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通过技能晋升补贴政策提升劳动者技能,“十三五”期间累计补贴27468人,发放技能晋升补贴4894.79万元,劳动者素质普遍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持续增强。

  3.织密扎牢民生安全之网,社会保障水平显著增强。

  “十三五”期间,我区普惠共享的社保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参保人数为80.20万人,领取待遇人数为28.6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77.94万人,领取待遇人数为0.22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95.45万人;领取待遇人数为1.89万人。社会保险“减震器”和“压舱石”作用持续发挥,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一是实现社保业务办理更加便捷。构建“实时在线复核、事中事后监控、数据向上集中、窗口延伸服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模式,将综合管理业务、养老待遇管理、失业待遇管理、工伤待遇管理等业务经办窗口前移至各街道,窗口前移后社保业务轮候时间平均缩短30分钟,每月约为2万人次的办事群众节省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为群众提供一门式服务,荣获全市社保公共服务满意度评比第一名,成功打造“家门口人社服务圈”。二是开启养老服务“共享互助”时代。全省首创“公民互助”养老服务储蓄机制,建立志愿服务“时间银行”,鼓励低龄健康且热衷公益服务的退休人员参与志愿行动,为社区高龄孤寡、失能独居等弱势老人提供服务。制定《越秀区社会化管理特殊退休人员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定制个性化的“耆乐医养”健康服务包,为特殊退休人员提供全程、连续、便捷、综合的基本医疗服务。依托移动信息定位技术,在全省率先筹建GPS智慧信息助老服务平台,为重点退休人员提供紧急呼叫和转介服务,提供线路查询、预约挂号、生活咨询、电话问安、吃药提醒等“线上服务”。

  4.全面提升劳动执法水平,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十三五”期间,我区坚持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刚性执法、柔性办案”的模式,刚柔并济处置劳资纠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立案0.93万宗,涉及人数0.94万人,结案涉及金额16675.77万元,年均结案率超过90%,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为粤穗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日益完善。出台《越秀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方案》,建立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集体合同审查工作机制,引导企业和职工方依法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落实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庭后调解的“一案三调制”和街道调解、三方联调、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四位一体”模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大调解率平均为76.8%,居全市前列。二是保障工资支付力度不断加大。出台《越秀区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操作规程》《关于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操作细则》《越秀区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操作细则》,完善建筑工地实名制、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加强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的惩戒,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领域欠薪违法案件发生。在全区设置19个劳动保障投诉举报窗口、19条劳动保障投诉举报热线,打造“15分钟”投诉举报服务圈。三是拓宽劳资纠纷化解渠道。在全区十八条街道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人民街、北京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获评广东省、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单位。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联合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在全市各区率先联合挂牌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培育社会治理创新品牌项目,成立广州市首家个人冠名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魏仁爱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

  5.持续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引才聚才育才成果丰硕。

  “十三五”期间,我区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大力实施人才优先战略,创新人才集聚机制,优化人才服务管理,全区先后评出区高层次人才和区高端人才500名,发放奖励资助6980万元,拥有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7人,为推动越秀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一是人才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优化区级人才政策,出台《广州市越秀区集聚高端人才暂行办法(修订)》,进一步加大对高端人才住房、入户、就医、子女入学的保障力度。二是高质量引才引智平台更加完善。制定《广州市越秀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审核事权实施办法》,承接广州市人才绿卡行政审核事权,促进区域引才引智。打造越秀区人事经理服务平台,建立包括200家企业的重点企业服务库,帮助企业获取政策信息和扶持资源。新增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家,新增广东省博士工作站3家。高标准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越秀分园区,推动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蓬勃发展。三是人才引进工作成效再提高。立足区自主审批权,助力1.49万名各类人才入户广州。用好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为我区引进广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兴旺、广州恒大淘宝知名球星郑智、冯潇霆等重点行业紧缺人才1100多名,为越秀高质量发展筑牢人才智力根基。

  6.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事业单位改革活力迸发。

  “十三五”期间,我区坚持以改革为引领,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理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事业编制干部选用,深化编外人员管理改革工作,人事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人事管理不断加强。按照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重点,全面深化改革、突破重点领域、建立制度优势。二是人事管理体制机制逐渐完善。全市率先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印发《越秀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充分调动事业单位积极性,提高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水平。简化教育和卫生系统主体岗位聘用核准程序,推动“区管校聘”等改革,为巩固越秀全国教育强区地位强化人力资源保障。制定《越秀区机关包干经费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机关包干经费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发挥奖惩在人事管理中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表彰奖励,落实医务防疫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高级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制度,成立越秀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公正委员会,规范申诉受理、复核等工作程序。三是规范事业编制干部选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规范全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指导各单位规范开展科级干部选拔,深入推进公开选调、随军家属安置等选人用人工作。四是稳妥实施编外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出台《越秀区街道编外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意见》《越秀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意见》等系列文件,填补我区编外人员管理制度空白,进一步规范用人主体、劳动合同签订、人员进出、薪酬结构等规定。建立适合我区区情的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管理体系和服务机制,实现管人用人主体一致,经费人员控制有序,工作效能不断提高。五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稳步推进。做好“放管服”承接工作,自承接广州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中级)事项工作以来,累计审核通过非中小学教师中级认定45人,进行政策答疑解惑200余次。简化职称认定申报流程,职称认定基本实现全程网办,大力提高认定工作效率,累计审核各级各类职称申报6243人,其中评审送审4198人、认定通过2045人。以实现便利高效为目的,落实职称电子证书发放工作,累计为1554人制作发放电子证书。

  7.聚焦营商环境一号工程,政务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十三五”期间,我区牢固树立为民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人社政务服务”,不断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持续打通,为越秀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一是落实减证便民清理工作。落实社保减证便民清理工作,减少社保服务事项43项、子项减少103项,每个办事事项平均减少约2个申请材料。构建以社保数据和公安户籍信息比对核查为主、“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远程认证服务为辅的服务模式,给企业和群众带来明显的便利。压缩承诺办理时限,企业和群众申领养老、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待遇等高频事项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共计48项社保服务事项实现当场办结。优化就业专项资金办理流程,推行“三增二简”申领服务新举措,实现申请材料压缩率达50%,企业一次性办结率85%以上。二是创新人社业务办理模式。推动人社业务上线“粤省事”小程序,首批已有9个事项、3个证明上线“粤省事”,上线事项总数居全区第一。推行“互联网+就业补贴申领”模式,企业网办率接近100%。创新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上门收件办理服务模式,以“部门跑”代替“企业跑”。全市首创仲裁文书“一次送达制”和短信平台送达,精简送达流程,缩短送达周期。集体合同审查实现不见面、零跑动、无纸化,切实增强企业办事获得感。

  8.标准化法制化稳步推进,越秀人社品牌逐渐成型。

  “十三五”期间,我区致力打造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人社服务品牌,深入推进“5S”工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助力越秀推进“品质城市示范区”建设。一是创新推出“5S智慧人社工程”。围绕“平台(Stage)、标准(Standard)、服务(Service)、时效(Speed)、学习(Study)”,创新推出“5S”工程,为工作流程做“减法”、工作效能做“加法”。在全市率先对人社系统各部门工作事项、业务流程和审批权限进行全面梳理,编写《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规范一本通》,对区一级人社系统各部门共246大类、512小项工作标准进行了规范,构建标准化、模块化的服务管理体系,实现区级人社工作全事项、全岗位、全流程、全方位的标准化,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提升工作效能、优化服务质量,为人社工作的绩效考核、责任明晰、人力调配以及交流轮岗提供重要依据和有力保障。二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疑难业务事项会审制度》,对294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法制审核,规范各项行政行为,减少行政执法行为风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越秀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起点,也是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建成“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推进国际大都市核心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未来五年,要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等一系列战略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带领全体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作为奋斗目标,始终聚焦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在新征程中迈向新高度、取得新进步。做好以上工作,需要有更强有力的人才队伍作为智力支撑,同时也需要就业稳定作为推进战略实施的基础,需要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险“稳定器”作用,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局面,为越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创造新的空间。

  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越秀区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人民群众对民生改善的期盼更加多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

  1.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经济增长拉动就业能力效果下降。

  “十四五”时期,受新冠肺炎疫情、经济增速换挡,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等因素影响,我区企业招聘活动有所减少,就业市场活力相对减弱,就业压力增大,而部分从业人员存在就业意愿下降、不愿工作或不能工作、暂时退出劳动力市场的现象,导致当前就业总量矛盾加大,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但也要看到,随着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有序推进,我区未来五年将进一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不断释放全面深化改革政策红利,为我区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新经济新业态加速发展,就业方式呈现多元趋势,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速,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需求不断增大,职业能力提升需求迫切,都将有利于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2.人口老龄化、领保人员结构性矛盾等对社保服务水平的提升提出更高要求。

  在经济增速放缓、人口老龄化现象加剧的背景下,伴随着全民参保不断深入,以及全市社保业务全城通办的持续推进,越秀作为广州市中心行政区域承办的社保业务量剧增,街道前台经办和中心复核人员的工作压力均处于饱和状态,对社保业务经办能力的不断提升提出新要求。伴随着省市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我区工伤认定业务将面临案件数增多以及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压力。我区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及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但也要看到,随着国家、省、市“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持续推进,未来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将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跑腿”越来越少,材料越来越简,时限越来越短,体验越来越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需更便捷,人力资源要素流动需更畅通等等。信息技术的进步,社会机构的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的完善,为社保经办能力跨越式提升提供了可能。

  3.区域人才竞争日趋激烈,人才总量、结构和素质与创新驱动发展不相适应。

  我区现有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技能人才总量、结构与市场需求匹配度不够高,人才规模和人才结构尚难完全适应大湾区“科创之芯”的建设需要。兄弟城区在高端人才引进方面与越秀出现同质化竞争,对越秀“钻石29条”高端人才政策形成竞争。人才队伍总体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人才社会化评价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但也要看到,随着束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的逐步消除,非中心城区功能疏解工作的持续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的迅猛发展,人才引进培养针对性和服务精准度持续提升,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不断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机制逐步建立,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来五年我区宜居宜业的人才环境将不断优化,人才活力将得到最大限度的激励和释放。

  4.人事制度改革进入深水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对我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快形成更加适应新形势、充满活力的用人制度依然任重道远。但也要看到,当前我区不断创新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逐步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的人事管理制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等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持续推进,对于我区推进与港澳之间的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互认、完善港澳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机制等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机遇。

  5.受经济大环境影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压力增大。

  由于经济增速放缓、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我区辖区内企业经营相对困难,劳动争议纠纷更趋复杂,劳动保障监察立案数量逐年增长。劳动者权益诉求及其表达方式发生明显变化,劳动执法监管和劳动争议调处的服务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但也要看到,国家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见的贯彻实施,劳动执法体制的改革,仲裁调解效能的提升,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推进,劳动者法律意识的增强,都有利于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全面提升劳动力素质,引导规范新兴产业劳动关系,保持发展定力、坚持稳中求进、做到因应而变。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立足区情、把握关键,紧扣国计民生、着眼发展需要、顺应人民期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着眼越秀区全面建成广州“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的总定位,紧扣“行政服务中心、文化核心区、科技创新基地、现代服务业高地”四个定位,贯彻新发展理念,回应民众关切、聚焦重点难点,提升工作质量,落实就业优先,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推动越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充分彰显越秀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大湾区核心城市、广东省会城市核心区的责任担当,为我区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率先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作出应有贡献。

  二、新征程、新起点、新谋划:“十四五”越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服务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围绕建设越秀文化核心区、科技创新基地、现代服务业高地新定位,深入贯彻落实市委“1+1+4”工作举措和区委“1+1+6”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六稳”“六保”重大任务,深入实施“双区”建设、就业优先、创业带动、人才强区战略,激发就业创业活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优化公共服务体系,聚焦短板、锐意创新、精准发力,推动越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更进一步、更优一级,着力打造创新创业活跃区,为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建设“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人才对高质量发展的创新驱动、民生对高质量发展的兜底保障功能。

  ——坚持以民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坚持共同富裕的发展方向,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促进、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技能提升、权益维护等问题,更加注重机会公平,强化社会政策托底功能,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使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市民。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把服务发展大局作为人社工作的指南针,坚持服务于国家“双循环”战略、“六稳”“六保”工作目标,促进人社工作与国家重大战略方向相一致,与越秀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积极探索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路径。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体现在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各个方面,立足新发展阶段,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发挥核心区社会治理改革先行先试优势,勇担改革开放排头兵,勇于打破既有思维定式和工作模式,积极推动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和流程创新,争取在灵活就业、新型创业、人才政策、劳动仲裁等改革方面不断探索新模式、新方法、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人社工作品牌。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依法行政与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效率相统一。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和人才选聘中的决定性作用,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职责边界,把谋划推动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到优服务、强监管上来,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效、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展望2035年,我区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的大台阶,将建成具有经典魅力和时代活力的国际大都市核心区。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将更加完善,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全面实现,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成,人才创新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人社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形成。

  锚定2035年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综合考虑国内外和全市发展趋势以及我区发展实际,围绕建成“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奋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到2025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努力实现如下目标:

  ——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就业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到2025年,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率保持在70%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十四五”期间,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完成率、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完成率、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完成率保持100%,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95%。

  ——人才队伍更具竞争力。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素质和效能全面提升,努力建成一支能有力支撑越秀经济社会发展、更富创新精神、更具创新活力的人才队伍。

  ——人事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岗位管理、公开招聘等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更加充分,人员流动更加合理有序,选人用人机制更加灵活高效;事业单位考核奖励、职称管理、继续教育等制度更加健全,表彰奖励和创建示范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人事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水平显著提升,创新创造活力不断增强。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主动适应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及世纪大疫情给劳动关系带来的新变化,进一步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到2025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

  ——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社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公共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信息数据融合发展,服务流程标准规范,服务设施日益完备,服务机构有机整合,服务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100%。

  ——法治手段运用更加成熟。坚持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相衔接,推动建立法规政策完备、实施高效、监督严密、保障有力的法治体系,为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专栏1  越秀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指标

指标

“十三五”

水平值

“十四五”目标

属性

一、就业创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23.79]

完成市下达目标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2.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完成率(%)

100

100

约束性

3.全区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完成率(%)

100

100

约束性

4.全区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完成率(%)

100

100

约束性

5.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

94.13

95

预期性

三、人才队伍建设

6.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10.39

(2020年)

[7.58]

预期性

7.“粤菜师傅”培训人次(万人次)

0.0985

(2020年)

完成市下达目标

预期性

8.“南粤家政”培训人次(万人次)

0.32

(2020年)

完成市下达目标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9.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76.8

﹥60

预期性

1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3.47

﹥90

预期性

11.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100

﹥96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12.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可网办率(%)

100

100

预期性

注:[  ]表示五年累计数。


  三、稳就业、优服务、保民生: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人社服务

  (一)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按照“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必须抓紧抓实抓好”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就业工作决策部署,以更大的力度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打好稳就业“组合拳”,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大重点群体帮扶力度,千方百计增强企业稳定和创造就业岗位能力,多措并举促进各类群体就业,确保我区就业大局稳定。

  1.增强企业创造和稳定就业岗位能力。

  ——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等成本。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切实履行稳就业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高补贴的覆盖面、惠及面,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大型企业等单位,严格落实援企稳岗优惠政策及企业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免、减、延、缓政策。对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或办理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业务的,可延期补办,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简化业务办理流程,通过劳动关系“网上调”、优惠补贴“网上领”、行政许可“网上批”、就业招聘“网上办”等方式,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落实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定额税收减免、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补贴等政策。

  ——进一步降低企业招工费用。搭建人力资源供需服务平台,统筹利用好全区各类劳动力资源,针对企业用工需求举办“零距离”就业招聘会,组织跨省市劳务对接活动。加强与东西部对口帮扶地区的就业转移劳务协作,建立和完善劳务输入输出精准对接机制,由协作地区收集当地劳动力外出务工需求,根据我区企业用工需求进行供求信息对接,协助重点企业开展定向跨区域招聘。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严厉打击“黑中介”“工头”违法操纵市场、扰乱市场秩序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重点行业和重点用工企业服务力度。为重点企业设立企业就业服务专员,依托区、街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统筹区内企业空岗情况及区内劳动力资源情况,摸查掌握辖区企业用工需求及失业人员就业需求,通过本地挖潜、劳务协作、余缺调剂、共享用工等多种手段和服务构建用工对接平台,满足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的需求。利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的“公共招聘”专栏,为用人单位及求职者提供公益性网上招聘服务。动员和组织用人单位及求职者参与线上招聘活动,促进线上匹配对接,减少和消除劳动力盲目流动。

  ——引导企业稳定劳动关系。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支持企业与职工开展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加强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保证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不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拟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指导其依法依规制定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相关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依法依规支付经济补偿金,偿还拖欠的职工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2.培育壮大新动能拓展就业空间。

  ——提升投资和产业带动就业能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结合我区现代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关内容,明确重要产业规划带动就业目标,优先发展就业带动能力强、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大力实施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新网络”)、创新基础设施(“新设施”)、一体化融合基础设施(“新平台”)、智能化终端基础设施(“新终端”)建设行动,创造就业机会。助推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优化旅游资源布局扩大服务供给,鼓励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消费,增加更多就业岗位。引导产业链上相关企业开展紧密合作,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创造就业岗位。实施招商引资专项行动,大力推进产业链招商、龙头企业和优势企业协同招商,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扶持就业弹性高的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挖掘新的就业增长点。

  ——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合理设定互联网平台经济及其他新业态新模式监管规则,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降低服务费、加盟管理费等费用,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责任,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关联企业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安全保障等事项,制定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工时标准、奖惩办法等行业规范。支持各类院校、培训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更多组织开展养老、托幼、家政、餐饮、维修、美容美发等技能培训和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新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

  ——鼓励个体经营发展。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询、注册服务。鼓励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商业资源供给。对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发放低息贷款,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

  ——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行动,增强养老、托幼、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等社区服务业的吸纳就业能力。落实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政策支持,对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推进灵活就业登记制度。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征集发布灵活就业供求信息,按需组织专场招聘,送岗位进基层进社区,提供职业指导等服务。指导企业规范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帮助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业精准、高效匹配人力资源。设立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组织劳务对接洽谈。鼓励区内大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规范有序的求职招聘、技能培训、人力资源外包等专业化服务,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3.聚焦重点人群就业援助。

  ——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深入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行动,进一步扩大招生入伍规模、基层就业规模、就业见习规模。区属事业单位拿出空缺岗位的一定比例招聘高校毕业生。适当延迟高校毕业生录用报到时间,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可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

  ——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落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业务流程标准化,建立重点困难群体精准帮扶机制,实时监测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失业动态,有针对性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对零就业家庭全部实现一人以上就业,保持动态清零。充分发挥区、街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作用,采取分级分类服务制度,通过推送用工信息、搭建以线上招聘为主、小范围供需见面会为辅的用工平台、实施“四个一”就业援助服务等举措,提供职业推荐、供需见面、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指导、补贴申领、就业跟踪等“全链条”服务,帮助重点群体实现稳定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对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以兜底性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落实社保和岗位补贴政策。深入推进东西部劳务协作,企业重大项目开工、物流体系建设等优先组织和招用贫困劳动力。

  ——推进来穗务工人员就业帮扶。依据来穗就业人员的需求和特点,为来穗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及失业登记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开展“阳光就业”“南粤春暖”“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等系列活动,促进来穗务工人员就业。实施“来穗务工人员技能提升计划”,拓展来穗务工人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内容,扩大基本服务供给,鼓励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发挥效能,促进我区急需紧缺劳动力到越秀求职就业。鼓励企业“点对点”组织专车、专列等方式帮助来穗务工人员返穗返岗。

  ——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畅通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放宽失业保险申领期限,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将失业保险金待遇发放到位。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4.助推创新创业活力区建设。

  ——扩大创业政策扶持范围。落实扶持创业各项优惠政策,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大对最具创新创业活力的青年大学生的创业扶持力度。逐步扩大创业扶持对象范围,使更多的创业群体获得创业扶持。开通行业准入办理绿色通道,对需要办理相关行业准入许可的,实行多部门联合办公、一站式审批。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引导劳动者规范有序经营。盘活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空间、非必要办公空间,将其改造为免费经营场地,优先向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提供。

  ——加快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创业孵化示范性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配合区委统战部推动建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拓展港澳青年来越创业空间,打造面向各类人群、全方位的创业孵化服务平台体系。创新创业孵化模式,推进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产业与项目相结合的创业孵化服务新模式,形成市场主导、风投参与、企业孵化的创业生态系统。支持企业集合区内的产业体系特点,创建专业化、特色化、市场化的专业性技术转移平台孵化基地,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多渠道就业创业。

  ——完善创业生态环境。落实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建立覆盖创业全过程的政策扶持体系,完善创业场地扶持、社会保险费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围绕培养创业意识、掌握创业基本知识、加强创业实践,全面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以需求为导向,加大创业培训力度,科学设置创业培训课程,加强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实现考培分离。

  ——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推进我区相关孵化项目参加“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促进优秀参赛团队成功落地我区。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

  5.健全劳动就业培训体系。

  ——纵深推进“粤菜师傅”羊城行动。着力拓展“粤菜师傅”影响力,深入实施人才培育、标准研发、产业融合、技能扶贫、文化传承五大行动,完善粤菜质量管理、标准和评价认定体系,夯实粤菜师傅培养平台。以“粤菜师傅+美食花街”工程融合文化、美食、旅游、就业、扶贫等元素,激发产业活力,全面发展和培育多层次粤菜师傅人才,引导扶持粤菜师傅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创新“粤菜师傅+新型学徒”模式,培养“高本领”粤菜师傅人才。推进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建设。对粤菜师傅创业人员及其创办的经营主体,按规定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创业扶持政策。对属于灵活就业、符合条件的粤菜师傅就业困难人员和院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专栏2  越秀区“粤菜师傅”羊城行动重点任务

创建一批粤菜师傅技能培育载体。促进职业院校打造粤菜师傅厨艺特色品牌专业,推动建设粤菜师傅校企合作联盟,推动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与我区大型餐饮企业合作设立粤菜师傅人才培养基地,推广“新型学徒+行业研发”的培养模式,加强餐饮行业的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打造更加科学、系统、有效的培训体系,培养有影响力的粤菜大师。扶持传承成果显著、菜系品牌突出的机构建立粤菜师傅培训基地、技能名师工作室和专家工作室等培育载体,发挥“广东省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省级粤菜师傅培训室”品牌效应,支持我区大型餐饮企业参选省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

打造一批粤菜师傅培训点。选定社会信誉好、有经验丰富厨师的粤菜特色餐馆、饭店或酒店作为粤菜师傅培训点,深入推进粤菜文化展示室、粤菜烹饪实训室、广式点心实训室、“粤菜师傅”模拟餐厅、“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粤菜师傅”青年创业孵化基地等“粤菜师傅”平台建设,发动有意从事粤菜师傅的各类劳动力参加培训。培训学员完成培训课程并通过考核的,给予培训机构或培训学员补贴。

拓宽粤菜师傅就业创业渠道。开发粤菜美食加工、制作、包装、推介等相关就业岗位,做好岗位招聘与推荐就业。对粤菜师傅创业人员及其创办的经营主体,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对属于灵活就业、符合条件的粤菜师傅就业困难人员和院校毕业生,以及创办企业吸纳建档立卡粤菜师傅贫困劳动力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提高粤菜师傅公共就业服务水平。鼓励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设餐饮特色创业培训项目课程,为有志创业的粤菜师傅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为粤菜师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就业创业指导、融资申请和补贴申领指引等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围绕我区扶贫工作和对口扶贫协作任务,引导精准扶贫对象参加粤菜师傅培训,实现就业创业脱贫。

  ——推进落实“广东技工”羊城行动。着力提高“广东技工”培养质量,突出立德树人、高端引领、改革创新、产教融合,培养复合型高素质的“羊城工匠”。鼓励区职业技术学校、在越高校、职业培训学校和示范性企业培训中心根据我区现代产业发展、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需求,组织开展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16至24周岁青年以及我区失业人员参加“订单式”“定向式”等技能提升培训。高质量建设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区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支持有条件的单位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快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加快完善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方式,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相关政策。

专栏3  越秀区“广东技工”羊城行动重点任务

推动“广东技工”培养基础更扎实。优化越秀区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建设规划,打造一批紧贴我区产业发展需求、校企深度融合、就业质量较高的重点特色专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围绕广府特色传统技艺,实施越秀区高技能人才“羊城工匠”行动计划,培育特色技能人才。鼓励和支持海内外知名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工院校、实训基地和行业组织共组“工匠心学院”,连线省内外高端专家学者、杰出企业高管和先进竞赛代表等建设技能智库平台,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研修交流、供需对接、创客孵化等活动,打造高层次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和阵地。

促进“广东技工”教育体系更完善。打造一批母婴护理人才培养基地及综合性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实现人才培养提质扩容。鼓励区职业技术学校引进港澳优秀高技能人才,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国家级技能大师、世赛获奖选手等高端技能人才,打造一流师资队伍。针对新生代产业工人等十个重点群体全面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企业、行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支持全市职业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建设“技能夜校”、“技能网校”,保障各年龄极端的劳动力享有覆盖职业生涯更阶段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促进“广东技工”成长通道更顺畅。在职称评审、企业事业单位招聘、职位晋升、工资待遇等方面给予高技能人才更多支持和认同,加快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建立技能人才信息库和技能培训就业网络平台,拓展技能就业渠道。建设技能创业孵化基地,开展技能工匠创业竞赛,落实有关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服务,大力培育一批“技能创客”。

促进“广东技工”示范效应更显著。鼓励院校与企业共建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支持企业建立首席技师机制,挖掘“领军型”高技能人才。结合粤菜师傅“羊城工匠”项目培育更多粤菜名厨和创业典型,推动“南粤家政”与“粤菜师傅”有机融合,探索“家政+三社联动”示范试点建设,对标先进地区的服务标准,培养一批特色“越秀家厨”。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羊城工匠”为切入口,完善省际技能扶贫对接,提升扶贫对象就业创业技能水平。

促进“广东技工”社会认同更普遍。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贯穿职业教育培训全过程,树立先进技能人才典型,大力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开展大型技能成果展示会、校企合作大会及各类技能竞赛,挖掘宣传一批崇尚技能、学习技能、技能成才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事迹,形成学习新技术、掌握新技能、争当好工匠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联通政府、企业、人才之间的桥梁作用,大力宣传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先进事迹,打造工匠专家集聚基地、工匠技艺传承基地、工匠精神传播基地、工匠文化交流基地。将工匠精神列入通用职业素质必修课程、融入职业技工教育培训各环节。

  ——落实落细“南粤家政”羊城行动。强化“南粤家政”体系建设。突出把南粤家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统筹整合社区家政、养老、医疗等服务资源,以街道为单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工站功能,拓宽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及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渠道,搭建供需对接桥梁,形成社区家政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为社区居民提供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卫生医疗、托幼服务等服务。优化18个“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点运营实效,以北京街“家政+就业+专业社工”服务模式为示范,打造“一街一品”个性化家政服务品牌。优化提升家政服务,及时回应民生期盼,加强家政行业就业服务对接,引导区内职业技术学校、各类培训机构及家政服务机构参与家政服务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提高家政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加快满足多元需要,持续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形成“服务+就业+培训”一体化推进机制。

专栏4  越秀区“南粤家政”羊城行动重点任务

打造社区家政养老服务新模式。以党建引领为抓手,统筹整合社区家政、养老、医疗等服务资源,在全区复制推广北京街“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经验,充分发挥街道基层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社工站功能,创新设置基层家政服务站、社区养老院和卫生服务中心,形成“社区政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养老院+居家养老”的社区家政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完善“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点规范,定期开展运营服务质量评估,逐步打造“15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实现我区所有街道社区家政养老服务全覆盖。

打造“南粤家政”示范品牌。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标准,指导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对家政企业进行等级评定,组织开展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星级评定。实行“五规范”,即规范商标标识、规范服务标准、规范合同文本、规范技能培训、规范信息系统。在我区组织开展“‘南粤家政’满意品牌”和“越秀最美家政人”评选活动,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实施家政服务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将家政服务诚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一体化”职业能力提升平台。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实训基地等开展家政服务类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可享受免费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畅通“培训+就业”通道,构建集“技能培训+操作实训+技能鉴定+就业服务”的一体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各类社会培训资源,推动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参与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评价标准开发等试点,引导家政企业按照职业标准和评价体系。深化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与家政服务行业组织、企业的交流合作,鼓励企业参与新型学徒制,共同培养家政服务人才。

鼓励在家政服务行业就业创业。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举办专场招聘活动。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为创业人员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补贴申领等服务,促进项目、资本、政策、服务有效对接。鼓励家政服务创业项目参加创业大赛等活动。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期研究,在育婴服务、家庭保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等热点领域,以及行业发展急需的家政服务培训、服务机构分级评价、家政服务信息化等领域加大工作力度,对标最高最优标准,推动家政服务领域各类规范进一步完善、应用。

创新家政服务行业培训模式。大力推广“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重点开发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在线学习课程,开设家政服务微课堂,打造家政服务行业培养培训互联网学习平台,实现家政服务从业人员随时在线继续学习,提高培训的便利度和灵活性。加强家政服务培训师资建设,开展家政服务师资培训,提高师资水平和培训质量。实施家政服务经营管理人才提升计划,提升家政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家政服务合作力度。引进港澳地区家政服务业先进技术、师资等培训资源,加强穗港澳三地经验交流,探索在资格互认、标准共建等方面先行先试。着力开展市场紧缺的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等领域的培训合作,打造“越秀管家”等湾区高端服务品牌,推进家政服务职业化、国际化发展。对标国际及港澳地区先进标准开展家政技能提升培训,高标准举办越秀区家政服务行业技能竞赛。鼓励龙头家政企业与港澳家政服务机构合作在越秀设立培训学校或培训机构,提供政策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加大重点对象的职业培训力度。充分结合我区产业发展重点,根据劳动者的不同需求,开展分类、分人群培训,提升各类人群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持续做好在职职工培训,通过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提升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积极开展再就业培训,继续推行面向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加强职业培训力度。完善中、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创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信息系统,对接有职业培训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和优质培训资源,为企业集中提供培训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按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自行开展培训。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度创新,认定和扶持一批能做大做强或做出特色的培训机构,鼓励开展有利于区域产业和企业发展的职工职业培训。

  6.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明确区和街道两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职能定位。统一基本服务免费制度、就业信息服务制度、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就业信息监测制度等,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起涵盖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指导、补贴发放等服务的质量标准体系。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就业创业服务,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提供方式。公共就业服务能由政府购买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优化全区统一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系统,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充实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力量,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队伍的专业化培训。建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和评价,提升服务质量。

  ——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充分利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系统平台,做好就业失业动态分析监测,掌握监测企业动态用工情况和提供跟踪服务。加强与主要劳动力输出地的信息对接,及时掌握劳动力流动趋势。

  (二)做优做实越秀人社品牌,高标准打造“家门口”的人社便民服务圈。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持续推进清减压,人社服务更快办”为主题,坚持集成服务、简约服务、创新服务、规范服务,通过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街道服务“规范办”,推动材料齐全一次受理、关联事项一次办理、更多事项网上办理,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1.推进关联事项“打包办”。

  ——有效整合“打包办”关联事项。将企业群众到人社部门特定时点特定情形需到多个窗口、经多个环节办理的日常可打包办理的多个服务事项整合为企业群众眼里“一件事”,提供集成式服务。重点围绕企业招用员工、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创业、职工退休、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退休人员过世等办事场景,推进“一件事”梳理整合工作,进一步细化调整完善每个“一件事”所涉相关服务事项清单,规范事项名称,整合材料、优化流程、打包办理,促进社保服务提质增效。对于涉及领域多、子项多、流程复杂的场景,如暂不具备条件的,可根据工作实际将每个场景所涉相关服务事项按业务领域进行分拆,实现“分类打包、分包办理、分步推进”。

专栏5  越秀区人社服务关联事项“打包一件事”试点清单

序号

办事场景

所涉服务事项

1

企业招用员工

①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②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③就业登记

④《就业创业证》申领

⑤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⑥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2

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①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②就业登记注销

③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④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⑤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3

高校毕业生就业(含灵活就业)

①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②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③职业介绍

④职业指导

⑤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⑥就业登记

⑦《就业创业证》申领

⑧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⑨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⑩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⑪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⑫职工参保登记

⑬社会保险费缴纳

4

失业

①失业登记

②《就业创业证》申领

③职业介绍

④失业保险金申领

⑤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⑥职业培训补贴申领(领金失业人员)

⑦价格临时补贴申领

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5

事业单位聘用

工作人员

①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备案

②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③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④职工参保登记

⑤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⑦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⑧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6

创业

①创业开业指导

②就业登记

③《就业创业证》申领

④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⑤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⑥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⑦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⑧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⑨职工参保登记

⑩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⑪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⑫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⑬劳动用工备案

7

申领工亡人员

有关待遇

①工伤备案登记(含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变更工伤登记)

②工伤医疗费用申报(含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异地工伤就医报告;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

③一次性及长期待遇申领(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④1.2.4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8

职工退休

①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②职工提前退休(退职)申请

③劳动用工备案

④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⑤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⑥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

⑦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9

退休人员过世

①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

②遗属待遇申领(养老保险)

③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④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⑤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科学设计“打包办”统一规程。制定“打包办”所需材料、经办流程、结果反馈等环节,让企业群众申请办理每个“一件事”时,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企业群众申请办理每个“一件事”时,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办事场景中涉及的系列服务事项中的几项一次性打包办理。在此基础上,根据企业群众办事需求,新增“打包办”办事场景,进一步将流程相似、材料相近、关联度高的事项,打包为新的“一件事”。对分拆打包后的办事场景,要采取“分包受理、分包办结、分包反馈”的方式推进落实。

  ——深化综合柜员制推行线下“一窗办”。大力推进综合柜员制,在全区18条街道推行人社全业务“一窗通办”。暂不具备条件的街道,可按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业务板块分类实行“一窗通办”。根据业务办理量合理配置窗口资源,减少排队等候时间。选派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服务态度好的工作人员担任首席代表,开展好政策咨询和办件引导分流。对服务对象确有特殊情况需特事特办的,可开辟绿色通道。

  ——强化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人社系统跨业务、跨层级、跨地域“上下联动、左右联通”的业务协同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地区业务协同,配合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群众跑本部门办理。会同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应主动协调联办,不得要求企业群众再跑其他部门。梳理共享需求,完善共享机制,加大共享频次,率先实现人社系统内信息共享,逐步拓展与相关部门的共享范围。加快全区18条街道统一的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为“快办行动”提供支撑。

  2.推进高频事项“提速办”。

  ——梳理高频服务事项清单。聚焦高频服务事项,根据企业群众办事频次,在“提速办”服务事项备选清单中,逐一排查梳理可进一步提速办理的服务事项,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对照“提速办”服务事项备选清单中,选取不少于10个事项,明确责任单位和推进举措,大力推进提速办理。精简社保证明材料和办事环节,减少身份证材料重复提交、信息反复填写和办事到场次数,压缩承诺办理时限,实现企业和群众申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等高频事项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

专栏6  越秀区人社服务高频事项“提速办”试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提速后办结时限

1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待省制定提速目标

2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15个工作日

3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5个工作日

4

工伤认定申请

原则上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原则上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于事实不清,权利义务不明确,需要进一步深入工伤认定调查的工伤认定申请,可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

失业保险金申领

加快推进网上申领;现场办理5个工作日。

6

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

加快实现全程网办。

7

失业登记

线上办理2个工作日,前台办理的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结。

8

就业登记

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障登记统一办理,用人单位在进行社会保障登记时,即视为完成办理就业登记。

9

《就业创业证》申领

线上办理2个工作日,前台办理的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结。

10

创业担保贷款认定

个人办理的,2个工作日办结;小微企业办理的,5个工作日办结。

11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10个工作日

12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即时办结

13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高校毕业生等)

申请人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1日前向申请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季后第2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补贴申请应于见习结束之日起1年内提出。

14

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办理接收手续,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办理转出手续,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后及时存档)。

  ——分类推进提速办理。抓住受理、审核、反馈等关键环节,整合优化经办流程,加强内外经办衔接,大幅压缩办结时限。根据企业群众办事类型和繁易程度,分类推进提速办理。可一次办好、立等可取的即时办结事项,从接收材料到办结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限时办结事项要在规定办结时限基础上提速50%以上,具备条件的要及时转为即时办结事项。对于暂不具备条件的业务,受理后要第一时间提交后台审核。需其他部门协同办理的,要及时推送办理请求、跟踪办理进度。需现场调查或情况特别复杂的,可暂按法律法规规定时限执行。

  3.推进所有事项“简便办”。

  ——精简证明材料。持续推进“清减压”工作,严格落实已取消证明事项材料的要求,不得变相保留、明减暗留。按照《广州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区人社业务证明事项材料,不断推进“能减尽减”。制定人社证明材料取消清单,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推动人社业务证明事项全部精简到位。

  ——推行告知承诺制。认真总结已推进的人事考试、社保经办领域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的经验做法,不断扩大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对企业群众办理高频低风险相关服务事项,只需作出符合规定的承诺,可无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数据协同共享、校验核对的,原则上不再要求申请人另行提供相关材料。

  4.推进街道人社业务规范化、标准化。

  ——规范事项清单。借鉴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金发放“一窗”办理的试点经验,选取23个街道先行先试,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将社保业务《一本通》推广到全区18条街道,动态调整人社服务事项清单,修订完善服务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渠道、办理时限、反馈方式、监督渠道等,统一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方式、办理材料等。对于街道基层社保业务经办窗口,由区社保中心在业务上提供更多的指导和支持,畅通与窗口人员的沟通渠道。结合我局下放至街道的人社业务事项,按照《一本通》规范的业务办理要求,组织对街道人社业务经办人员开展集中学、互助学和自学等系列培训,提高街道人社业务服务水平。

  ——强化服务规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服务规范,完善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渠道、办理时限、反馈方式、监督渠道等,在街道窗口大厅、网上平台、越秀信息网、“越秀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向社会作出承诺,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加强街道政务中心政策咨询和分流,坚决防止推诿扯皮行为。

  ——改善服务体验。大力推行微笑服务,在街道一线窗口人员中广泛开展职业素养提升教育和职业礼仪提升培训。全面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延伸服务、自助服务,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在街道推进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行“5档”评价模式,健全服务事项、评价对象和服务渠道全覆盖的人社政务服务评价体系,密切关注企业群众对人社服务的感受和需求,持续提升服务质效。

  5.扎实做好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打造高素质社保经办队伍。持续抓好社会保险经办系统行风建设,深入排查业务堵点、难点,深化“减证便民”工作。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保多元服务经办体系。对业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建立统一标准,加强经办培训,规范经办工作。采取学习讨论、带岗跟岗、定期考核等多种方式,提升经办人员业务素质。

  ——广泛应用“互联网+社保”。加大推广应用信息化人社服务,推动更多社保业务“网上办”“指尖办”,通过在线业务解决居民群众办事难、办事烦等问题。继续梳理出可进驻“粤省事”小程序和网办平台的社保服务事项,加强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的协调对接,做到应上尽上。配合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打造便民服务终端,推广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在街道政务一体机上实现群众自助办理失业待遇验证业务,节省办事群众时间成本,提高群众办理业务的便利程度。

  ——防范社保基金流程风险。将风险防控模式从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调整为事前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并重,将风险防控举措嵌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的各个环节,从源头堵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漏洞,加强基金风险防控,维护基金安全完整。通过推动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预警信息比对常态化机制,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融合与实时共享,由人社部门或社保机构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疑点数据进行核查,对于丧失待遇领取资格或违规多领待遇的人员,由社保机构及时停发或调整待遇,为社会保险基金及时止损提供信息数据支持。

  6.完善工伤保险体系。

  ——提高工伤认定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优化工伤认定流程,分类处置,分案专办,落实责任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对于资料齐全、风险较小的普通的案件,继续通过简易程序快速认定,保持现有认定时间比法定时限有所缩短的优势。对于证据存疑、争议较大的疑难案件,建立主办责任制,由案件主办人主导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厘清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细化案件调查流程,针对不同的调查要点,形成较为统一的调查规范,确保不因调查人员的不同导致调查质量出现较大的波动。

  ——健全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体系。密切关注顶层动态,提前研究、提前准备,做好相关工作。紧跟我市推进开展新就业形态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试点工作安排,在开始试点后做好相关人员工伤认定工作。探索建立部门间工伤事故与安全生产信息互通制度、联合检查制度,理好一些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疑难案件,确保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7.做好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落实省市养老保险制度。落实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建立更加便捷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机制,实现养老保险关系顺畅衔接。积极配合探索建立包括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推动退休人员健康服务工作。深化与卫健部门的合作项目,继续推进“耆乐医养”健康服务包,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残疾、失能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服务。整合并依托社区养老和医疗卫生资源,提升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水平。鼓励社区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

专栏7  越秀区养老社会保障体系重点任务

创新“公民互助”养老服务储蓄机制。发挥广州公益“时间银行”志愿服务平台、志愿服务组织作用,加强志愿服务的需求、资源的有效对接。联合各街道社工服务站开展助老志愿服务活动,利用现有街道社工服务站场地、人力、物资等资源,合作开展集中性社区讲座、日常助老服务等志愿活动。探索开展企业助老志愿服务,发动“南粤家政”龙头家政企业成立助老志愿服务队伍,帮助企业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能获得社会效益,形成良性循环的社会力量助老志愿服务机制。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政策体系。探索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探索各类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护理人员服务质量评价、协议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坚持统筹施策,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福利性护理补贴项目以及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机衔接。鼓励我区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高等院校涉老专业教育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中、高等院校及职业学校增设相关专业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经营管理、康复辅具配置维修等方面专业人才。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专业技能人才培训规划,拓宽养老服务专业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在养老服务、医养结合、科技助老等重点领域,培养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示范带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养老护理人员培训计划。

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将老年人才开发利用纳入区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制定我区老年人才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引导和帮助广大老年人树立终身发展理念,树立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推动建立老年人专业人才库,搭建老有所为平台,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引导全社会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鼓励老年人参加与自身条件相适应的社会活动,将其知识、经验和技能贡献社会。对老有所为贡献突出的老年人和在老有所为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四、聚英才、添活力、创未来: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创新机关事业单位用人机制

  (一)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倾力打造湾区人才战略高地。

  着眼充分激发人才第一资源活力,围绕大湾区“科创之芯”建设目标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在人才激励、人才培养和人才评价制度及机制创新方面大胆探索,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着力将我区基本建成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需要、具有越秀特色的人才高地。

  1.创新集聚人才和服务发展体制机制。

  ——优化人才引进机制。调整完善在职人才引进政策,按照突出高端、以用为本、规范管理、方便快捷的原则,强化人才创新创业能力的评价指标。推动人才引进走出去,变“被动等才”为“主动引才”,优化政策顶层设计吸引人才来越秀创新创业。精准实施我区人口调控管理服务新政体系,创优人才引进入户服务水平,探索开辟高端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立足区自主审批权,用好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加大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多渠道开展引才引智工作,用好区引才助才政策,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服务解决高端人才需求困难。加强人才供需状况监测,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和紧缺急需人才目录,掌握人才流动规律,建立人才预警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才政策的针对性、精准性、科学性。

  ——实行人才双向柔性流动政策加强柔性引才相关政策研究,支持区内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双向合作,通过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技术入股、成果转让等形式与优秀人才进行柔性合作。鼓励支持企业、行业高层次人才到高校院所兼职,担任研究生兼职导师或创业导师。鼓励科研人员在岗创业或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推动专业人才岗位聘用制等实践方法,将体制外综合素质好、专业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吸引到体制内,将体制内优秀中青年干部送到体制外开拓视野、锻炼才干。探索实行特设岗位、购买服务等方式,拓宽体制外人员流向事业单位参与科技创新的途径。

  ——创新全链条人才服务模式。对接高层次人才实际需求,精心设计“政务手续快捷办理、生活需求代办代理、创新创业咨询引导和人才跨界社交合作”等服务项目,全方位解决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后顾之忧,提升人才组织认同和情感归属,实现聚才、留才、育才、用才。发行“越秀高端人才VIP卡”,设立高端人才“一站式”服务专窗,实现政策咨询、服务申报等事项一窗办理。做大做强“思·享”越秀双创品牌,做优做深“越秀创业精英班”等政校合作人才培养项目,健全人才选拔、扶持和培养机制,为港澳青年提供内地实习机会,促进人才资源自由流动发展。加快出台《越秀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深化人才公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和开拓共建房源新路径,分层分类解决好人才住房需求。

  ——打造开放包容的人才环境。围绕人才安居乐业和价值实现等多样需求和多元诉求,以构建区域性便捷生活服务系统为导向,完善“15分钟生活圈”。深化高端人才关爱机制,实行“日常走访+节日走访”双结合模式,每年召开区高层次人才座谈会,搭建高层次人才与区领导、区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协调解决子女入学、上级政策兑现等“疑难杂症”。设立区人才专家库,建立“四个一”工作机制,鼓励纳入专家库人才每半年参与一次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咨询论证工作,每季度举办一次创业沙龙,每月组织一次越秀人才讲堂,每周开展高层管理者研修课程,为形成有利于越秀经济社会发展的跨界合作创造机会。

  2.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高端人才选拔机制。做好国家、省、市重点人才项目的申报发动和联络服务工作,对接落实市“广聚英才计划”及其配套政策要求,争取区内更多人才入选上级重点项目。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建立多维度人才评价标准,探索建立高端人才积分制认定办法,对人才进行综合量化评价。建立高端人才市场化认定机制,引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参与我区高端人才的市场化评价。探索授权行业协(学)会、行业领军企业和新型科研机构自主认定高端人才,政府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结合区域重点发展产业创办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相关部门给予培养基础设施设备资助、培养项目开发资助、师资队伍建设资助等。

  ——建立更加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导向。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研究实施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分类评价标准及实施办法。完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打破学历、任职资历等限制,突出能力和业绩导向,探索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模式改革试点。积极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推动建立人才评价主体选择机制、评价标准确定机制、评价方法优化机制、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和评价服务管理机制,加快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组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评审专家数据库,建立评价责任和信誉制度,鼓励人工智能、超高清、大数据、云计算、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的行业龙头企业参与职称评价标准制定。

  ——加大博士后人才培养力度。深入实施加快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意见,加大博士后引培力度。鼓励研发实力强、管理规范的设站单位独立招收博士后。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加大外籍博士后招收力度,深化与港澳博士后人才与项目的合作。建立博士后人才需求库、博士后导师库和博士后科研项目库,打造信息交流平台。支持博士后到众创空间开展创新创业,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的高效配置和有效整合。做好广州市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申报指引工作。建立博士后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出站博士后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经用人单位考核成绩优秀的,可直接认定为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

  ——探索职称评价新渠道。适应我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在职称评审中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支持鼓励各评委会研究制定不同创新类型的评价指标。科学设置学术水平、技术水平、专业水平条件,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实际贡献、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业绩成果推动行业发展的影响力、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大型企业开展企业主体人才系列的职称自主评审,实现结合企业创新发展的业内评价,促进企业人才培养和使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配合省、市推进港澳专业人才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推进职业资格互认,降低执业门槛,鼓励港澳专业人才申报职称、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推动粤港澳人才一体化发展。

  3.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

  ——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实施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工程,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规模宏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大军。积极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探索创建创新工作室联盟,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高超技艺、精湛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在解决技术技能难题、组织重大技术技能革新、技术攻关项目以及带徒传技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并将高技能人才技术革新成果和绝技绝活加以应用推广。探索实施“职业培训包”培训模式,将职业标准、教学教材、实训考核等内容规范打包,实现职业培训过程管理。创新政策,整合资源,发挥培训补贴作用,激发企业和员工积极性,促使培训纵深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

  ——突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采取“自主建立、自主评定、自主管理”的形式,鼓励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状况,结合企业主营业务、优势技术、发展方向,将基层一线、技能技术岗位工作的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定聘用首席技师,完善首席技师聘用、考核、更替、退出、任期、中止等机制。通过首席技师的示范带动,调动和提高广大职工学习技能、提高技能积极性,发挥企业首席技师在技术攻关、名师带徒等方面的带头作用,促进企业技能人才良性发展。结合越秀区产业发展需求,选择符合本市紧缺工种或企业(行业)急需的技能人才培训,打造面向制造业、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和传统优势产业需要、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水平技能人才队伍。鼓励和集聚社会各方力量,重点围绕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每年开展区级一类技能竞赛,鼓励行业、企业组织市级二类技能竞赛活动,为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

  ——实现技工教育跨越式发展。依托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突出办学特色、注重内涵发展,支持区内职业培训学校与重点企业合作共建一批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构建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支持与港澳台及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高职院校开展多元化合作交流,引进港澳地区职业教育资源,通过课程转化、标准对接、方式创新,加强学生实践技能培养。按照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大军的要求,充分发挥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采取企校合作方式,试点“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探索企业职工培训新模式。

  ——创新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业绩为核心,健全社会化鉴定、企业评价、职业院校评价、技能竞赛多元化评价体系。符合申报条件或获省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认定。在职称评审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技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高技能人才可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重点发挥企业等用人主体在人才评价中的作用,有序推进行业组织承接水平类职业技能资格评价工作。结合越秀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根据我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特点、结构和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组建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科学确定水平类职业资格评价目录。

专栏8  越秀区“羊城工匠”工程重点任务

构建技能人才“终身培训体系”。坚持以区职业技术学校和企业为主体,依托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等培养平台,构建高技能人才终身职业培训体系。鼓励校企深度合作,深化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评价模式改革,促进产业链、岗位链、教学链深度融合。探索企业新型学徒制和“互联网+”远程培训模式,打造技能培训新平台。引导区内职业培训学校、企业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培训,集聚一支面向人工智能、超高清、大数据、云计算、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发展的高水平技师队伍。

构建技能人才“职业发展体系”。健全技能人才评价选拔制度,突破年龄、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对具有绝技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技能人才,破格晋升技术等级。支持国有企业、重点企业行业在国家职业标准统一框架下,开展自主评价技能人才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活动,加大职业技能竞赛培养选拔技能才力工作力度。引导企业增加技能等级层次,建立首席技师岗位,拓宽技能人才晋升通道。制定出台我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文件要求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落实技能人才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社会待遇。

构建技能人才“服务保障体系”。设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服务窗口,负责协调落实相关待遇政策。进一步加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越秀分园区建设,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开展合作,推进技能人才数据平台建设,为企业培养、输送、配置技能人才提供更好的专业化服务。广泛宣传技能人才劳动成果和创造价值,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推荐特殊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申报政府特殊津贴,奖励世界技能大赛、全国、全省技能大赛获奖的选手,让技能人才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

  4.加大海外引智工作力度。

  ——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承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审批权下放,为海外人才来越秀创新创业提供更大便利。开展外籍、台港澳籍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越秀就业试点工作。优化外籍人才医疗保障。主动与国家外国专家局驻外机构合作。加强与海外联谊组织、国际猎头在人才引进方面的国际合作。举办海外人才政策推介活动,组织海外人才来越秀考察,举办海外创新人才大赛,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库,推动项目人才落地。依托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等平台,引进具有国际视野的海外人才。

  ——积极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增加从海外引进高端人才的资金投入,完善人才认定标准,探索建立市场化认定方式。加大对符合我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要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出台面向港澳居民的就业补助资金政策,鼓励我区更多港澳青年参加“赢在广州”创业大赛和“走进广州”实习活动。继续落实港澳居民在穗参加社会保险政策,享受与广州居民同等的待遇。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政策,争取政策红利惠及更多港澳人才。

  5.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越秀分园区。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发展和产业链条优化,引入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本土优秀服务品牌,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行业整体跨越式发展。在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越秀分园区内开设人才服务专窗,设置人才服务专员,完善高端人才服务专窗工作机制,实行人才问需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人才发展环境。通过租金优惠、特色服务等政策吸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产业园,发挥产业园集聚产业、培育市场、优化人才配置等功能,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规模化发展。

  ——促进人才服务业提质增效。扩大政府人才公共服务供给,制定人才公共服务规范,完善人事代理制度。推进政府购买人才公共服务,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支持人力资源招聘、职业指导、人力资源培训、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等服务业态加快发展。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培育,打造一批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集团,鼓励支持区内重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国际人才竞争与合作。

专栏9  越秀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

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着力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积极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微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鼓励发展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引进一批业态先进、规模较大、拉动效应强的高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培育计划,建立跟踪培育、服务联系和动态管理制度。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水平,加快建设一批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群众满意的优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加快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细化专业分工,开发特色服务,推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加快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高端业态,支持发展人力资源法律顾问、大数据监测分析、职业征信等延伸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研发机构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合作,加强服务理论、商业模式、关键技术等方面的研发应用。

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优质品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参选服务业重点企业名录,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争创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中国服务业500强、广东省服务业500强等,打造一批知名企业和特色品牌。支持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技术展示中心,以市场化方式举办或组织参加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博览会、推介会、交易会等市场拓展和供需对接活动。提升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

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越秀分园区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发挥集聚、培育、展示、服务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园区创新运营管理模式,通过实施租金优惠、贡献奖补、特色服务等支持政策,吸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鼓励园区建立研发机构、培训中心和孵化基地,提升建设开发水平。支持园区开放发展,延伸服务范围,积极承接周边地区人力资源服务转移。制定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相关配套政策,并对园区进行考核评估。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将其纳入区高端人才引进项目,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区职业技术学校设立人力资源服务相关专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职业院校、知名培训机构合作建立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多层次、多渠道培养行业专业人才。实施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开展研修培训活动。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加大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力度。

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鼓励和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入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运用,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积极发展线上人力资源市场,支持建设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网站,开发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查询、人才测评、职业指导、远程招聘等系统,发展个性化、定制化、精细化服务。整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加快建成全区统一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共用、基本人才公共服务事项全网通办。

  (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激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新活力。

  按照关于理顺和优化事业单位职责的要求,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构建导向鲜明、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制度,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1.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稳步推进重大专项改革。做好事业单位优化重组后领导人员聘用和规范岗位设置等工作,完成涉改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安置。根据上级政策,支持科研人员离岗或在岗创新创业,破解相关限制性条件,完善配套服务机制,充分释放人才红利。

  ——完善岗位管理及人员聘用制度。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发挥岗位设置对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基础性作用。将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向创新能力强、人才集聚度高的事业单位倾斜,向民生领域、基层一线事业单位倾斜。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政策体系,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强化内部竞争机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管理目标,激发事业单位内部活力。

  ——优化事业单位进人渠道。完善适合行业特点的人才引进办法,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开启优秀技能人才、基层工作者以及残疾人员等特殊群体进入事业单位的渠道。指导事业单位加大招聘港澳人才工作力度,扭转“唯学历”“唯名校”的用人导向,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公平性、科学性。

  ——加大人事管理“放管服”力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简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程序,提升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大事业单位人事培训力度,提高人事管理水平。

  ——完善编外人员用工管理。按照国家、省、市和区有关规定,研究探索专项招聘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入事业编的工作,畅通社区党务工作者上升渠道。探索区属事业单位雇员制度新思路,优化全区人力资源配置,创新政府用人方式,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雇员制度,完善各项配套保障工作,科学设置雇员岗位级别。

  2.规范表彰奖励管理。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市政府各项功勋荣誉和表彰奖励工作部署,加强对各部门指导,严格规范表彰奖励工作。强化创建示范活动管理。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和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政策。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承办区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3.加强事业单位职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完善职称管理服务制度,按照上级要求,支持基层以及离岗创业专业技术人才参与职称评价,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实行职称申报评审倾斜政策。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开展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指导。完善继续教育服务管理机制,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4.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以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为导向,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继续加大主管部门调控绩效工资力度,完善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两级绩效考核。

  五、化纠纷、解难题、促稳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一)对标世界先进做法,优化提升劳动力市场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具体要求,配合做好广州市迎接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准备工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增强劳动力市场的包容性,打造与国际接轨的劳动力市场监管营商环境。

  1.优化劳动力市场监管营商环境。

  ——压缩涉企事项办理时限。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审查效率,积极为企业减时间。重点清理办理时限较长的人力社保服务事项,优化服务经办流程,进一步压缩劳务派遣和特殊工时审批、集体合同审查办理时限。

  ——严格执行工作时间规定。督促企业落实职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确因特殊情况和经济任务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职工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的,须经人社部门审批,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指导企业与职工稳定劳动关系。指导企业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延迟工资支付、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引导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并切实履行好相关程序,签订协议,防止劳资纠纷发生。积极指导企业妥善做好裁减人员的相关工作,为企业提供各项劳动保障服务。

  ——严格执行经济性裁员规定。指导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结清劳动报酬、支付经济补偿金、落实关于不得裁减和优先留用人员的规定,做到依法依规、处置得当、服务及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构建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新格局。

  坚持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有机结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构建、共建共享、改革创新,健全劳动关系法规体系和协调机制,强化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协调化解机制,加大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1.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畅通多种劳资纠纷投诉举报渠道。对我区19个劳动保障投诉举报窗口、19条劳动保障投诉举报热线加强管理,切实做到咨询建议有倾听、投诉举报有回应。对于欠薪类投诉举报的案件,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及时处置,开设欠薪引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绿色通道,提升案件处理效能,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及时消化新增案件。及时处理劳动者对疫情相关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投诉举报事项,妥善处置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通过全面推行重大欠薪案件社会公布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利用联合惩戒机制,重点加大对恶意欠薪违法典型的曝光力度,提高违法企业失信成本,使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作用,强化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合力,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欠薪企业进行严厉打击,形成坚决遏制恶意欠薪的高压态势,通过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营造“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社会氛围。

  ——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为重点,通过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推动企业认真执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劳动关系的协调,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健全诚信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树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先进典型,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强大舆论声势,推动企业与职工共享发展成果。

专栏10  越秀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点任务

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协商调处机制。鼓励支持用人单位积极参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强化源头治理。推进企业普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认真落实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发展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发挥企业党组织、群团组织在推动企业发展、凝聚职工群众、促进和谐稳定中的作用。探索和推行经理接待日、劳资恳谈会、总经理信箱等多种形式的对话沟通活动,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作用,及时调处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劳动人事争议,确保劳动人事争议切实化解在一线和萌芽状态。

建立集体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发挥社区工作者、平安志愿者、社区人民调解员和社区法律顾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管理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等在预防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的作用,建立集体劳动争议预警信息采集制度。加强基础网格员与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员互动,基础网格员排查上报的集体劳动争议事件通过网格化管理系统分派给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进行处置。依托街道综治中心开设劳动保障法律咨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等服务内容。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形成街道基层调解组织为主,企业、行业等调解组织为基础,三方联合调解中心为补充,相关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体系。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调解。鼓励和支持法学专家、律师以及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等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鼓励支持3A级以上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的专业性社会组织,参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建立集体协商调停员制度,选聘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组建调停员队伍,在发生较大社会影响集体协商争议时开展调停工作。

完善三方联合调解机制。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统筹指导和管理监督,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引导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在申请仲裁前主动选择、自愿接受调解服务,顺利承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受理案件的先行调解和委托调解,减轻双方当事人仲裁和诉讼负累,提高调解的针对性和成功率,及时便利高效调处劳动人事争议,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加强三方沟通协调,重大案件应进行集体研究,联合开展调解。

完善劳动纠纷调解机制。在越秀信息网、“越秀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建设,引领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调解组织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推进街道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受理登记、调解处理、督促履行、告知引导、回访反馈、档案管理、统计报告等制度。

  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加大根治欠薪工作力度。强化欠薪治理制度措施落实,深入推进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工资分账管理、欠薪应急周转金等制度落实落地。组织开展根治欠薪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欠薪隐患,依法打击欠薪行为,及时解决新发欠薪案件,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报酬。进一步加大恶意欠薪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向社会曝光重大欠薪违法企业,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劳资纠纷预防化解处置。加大劳资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完善劳资隐患预警机制和部门信息共享风险预警制度。加强劳资纠纷预研预判,对敏感信息、预测预警信息深入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各种突发性、苗头性隐患信息以及新形势、新常态下劳资纠纷变化的特点和规律。积极组织开展劳资纠纷化解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切实把劳资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劳资纠纷隐患排查三级台账,做好定期信息报送工作。

  ——依法严厉打击劳动保障监察违法行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依托劳动监察系统用人单位信息库、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等功能,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拓宽综合执法领域,主动履行监察执法职责,严厉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高温劳动保护等全市性专项执法行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保障职工权益。强化“两法衔接”,严格案件证据采集,规范案件移送,畅通“两法衔接”信息平台运行,严厉打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3.提升劳动争议仲裁效能。

  ——大力推进“全流程”调解机制。成立以“粤省事”小程序为主线的线上调解小组,由专职仲裁员和资深调解员组成,专人包案落实,为提升线上调解效能提供了专业化的人才保障。推进“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庭后调解”的“全流程”调解机制,将线上调解+线下调解、案前调解+案后调解模式相结合,将调解工作贯彻纠纷全过程。

  ——强化仲裁机构指导服务。健全劳动争议仲裁建议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仲裁建议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有针对性地指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和改进的建议,指导服务用人单位实现人力资源管理法治化,引导用人单位自觉遵法守法,指导劳动者依法维权。建立跟踪督查制度,及时了解用人单位对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情况,抓好仲裁建议的督促落实,力求将建议事项落到实处,切实保证劳动争议仲裁建议的严肃性。

  ——完善巡回仲裁庭工作机制。深化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基础,建立及完善巡回仲裁庭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与基层调解组织的沟通协作力度,通过现场开庭处理案件,提供更加便捷的争议处理服务,发挥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效果,增强劳资双方的法律意识,着力将劳资纠纷解决在基层,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简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流程。创新送达方式,完善送达机制,优先采取短信通知、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尽可能减少当事人仲裁过程中的往返次数。对立案接待窗口、仲裁庭、调解室等人员密集或者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采取人员分流措施减少人员聚集。

  ——打造阳光仲裁品牌形象。开展“阳光仲裁”庭审观摩活动,精选经典常见的案例,邀请企业代表、人力资源从业人员等旁听,以庭审实践促进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丰富普法载体内容,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瞄准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时期,实施分层分类分期精准普法,提升争议预防业务培训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时效性。

专栏11  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制重点任务

推进仲裁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制度,依据仲裁办案基本制度目录清单,完善办案流程及办案机制,提高争议调处效能。创新仲裁调解制度,在仲裁院设立调解庭开展案前、庭前调解工作,案件承办仲裁员加强庭中、庭后调解工作。依法执行终局裁决的相关规定,争取把更多的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建立仲裁委员会仲裁办案监督制度,提高仲裁办案纠错能力。推行“阳光仲裁”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动法律援助参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活动,设立“法援之窗”,推进为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农民工、集体案件中的劳动者等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工作。

简化优化仲裁具体办案程序。实施案件分类处理,简化优化立案、庭审、调解、送达等具体程序,实行“繁案精审”“简案快审”,灵活快捷处理小额简单争议案件,提高仲裁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集体劳动争议快速仲裁特别程序,通过先行调解、优先受理、优先排庭、经与被申请人协商同意缩短或取消答辩期等方式,实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深化仲裁庭审方式改革,推广以加强案前引导、优化庭审程序和裁决文书为核心内容的要素式办案等办案方式,提高案件裁决效率。稳步推进巡回仲裁庭和流动仲裁庭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

加强仲裁办案管理与指导。依据仲裁案件管理标准体系、办案程序公正评价标准、办案质量效率评价标准和办案人员工作绩效考核标准,加强对仲裁办案的管理。建立仲裁办案指导制度,通过组织研讨新型疑难案件,统一仲裁办案标准,重点加强对新兴行业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等重大疑难案件处理工作的指导。加强案例指导,综合运用案例研讨会、交流分享会、庭审观摩等方式,发挥典型案例在统一处理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等方面的指导作用。统一仲裁文书格式,提高仲裁文书质量。

加强调解、劳动监察与仲裁的衔接。调解组织对调解不成的争议案件,要及时引导当事人进入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邀请仲裁机构参与调处重大疑难争议案件。仲裁机构要加强对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落实调解建议书、委托调解、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等制度。落实监察执法和调解仲裁的衔接机制,依法明确分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日常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和完善监察、仲裁衔接的相关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高对劳动纠纷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服务水平。

加强仲裁工作队伍建设。注重从工会和工商联、企联等企业代表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中聘用兼职仲裁员,积极吸纳律师、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仲裁员。探索建立仲裁员激励和职业保障机制,拓展职业发展空间。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推进行风建设。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

  六、抓党建、提能力、强队伍: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增强全面从严治党能力。

  持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下大力加强政治建设,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党建引领推动民生工作发展,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1.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认真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局属单位班子,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2.强化政务服务常态化监督。

  ——深入开展窗口明察暗访工作。通过系统内明察暗访和第三方委托暗访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持续紧抓窗口行风建设,有效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广泛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加快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和服务技能。

  ——强化政务服务监督管理。以政务服务“好差评”建设为抓手,将所有人社政务服务事项接入统一评价系统,畅通评价渠道,利用评价结果进一步健全政务服务评价的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

  ——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失信案件核查和失信记录归集工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强化落实信用承诺制,加快推进人社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

  3.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完善业务经办和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落实行政问责,采取不定期抽查、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及时纠正工作纪律、服务方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督促检查。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和警示教育,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局党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把全区人社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为实现“十四五”规划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加强人社行风政风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从解决群众生活需求最迫切和人社基本服务最薄弱的环节入手,树立先进典型,塑造窗口文明形象,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水平的标准,不断提升人社为民良好形象。推进人社服务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名称统一、标志统一、着装统一、办事指南和要素统一的人社服务品牌。

  (二)加强法治人社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严格行政执法,持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加强依法行政综合保障,规范行政权力运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健全法治实施体系。

  ——制定和完善权责清单。推进《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规范一本通》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加强业务规范的信息化升级工作,将一本通建设成为集数据共享、动态管理、查询使用、学习培训为一体的服务管理系统,推动行政执法行为和内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切实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并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保证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好广东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常态化管理工作,确保线上信息更新的准确性、及时性。

  ——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和权限,科学设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程序。建立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吸收专家、律师专业意见,发挥专业人士在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创新群众参与方式,建立健全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采纳合理的意见建议,发挥人民群众在行政管理中的作用。

  ——提升法制审核工作效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审核办法的修订工作。在送审时效、送审形式、送审材料、审查期限、审查结果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强化执法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责任意识,指导各执法部门和审核部门规范有序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建立法制审核工作小组,健全法制审核工作机制,推动依法行政再上水平。

  ——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群体性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依法维护当事人权益,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2.完善法治监督体系。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充实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对调整和下放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通过市场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等措施,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劳动用工单位日常监管力度。强化非现场监督,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社保基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和风险及时预警监督。依法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明确职权范围,接受社会监督。落实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重大违法信息公布机制,加强事后监管,强化信用约束,提高执法效能。完善劳动监察执法体制,确保监管落实到位。

  ——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梳理和优化办案流程,强化业务部门的政策审核作用,提升案件办理水平。着眼于有效预防和调解,从苗头中发现倾向性问题,发挥行政行为、复议行为在诉讼前的顺序优势,着力在行政范畴内解决争议,减少行政复议发案率。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总结工作,对败诉案件进行定期、不定期地剖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降低行政应诉败诉率。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发挥越秀信息网、“越秀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的作用,主动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依法公开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规则,依法答复申请人的公开请求。

  3.改革行政审批加快职能转变。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做好市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和下放工作。逐步建立起程序规范、审批透明、办事高效、监管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将社会组织能够“接得住、管得好”的事项逐步转移出去,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明晰责任的原则,将部门人社事项推广到全区18条街道实施办理,充分发挥街道就近管理、便民服务的作用。积极推动人社业务上线“粤省事”小程序,方便群众指尖办事。

  ——提升行政服务质量。以市民和企业的需求为导向,加强实体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窗口建设。制定18条街道服务大厅行政权责事项申请从受理、审核、审定、办结直至结果公开全过程的服务规范。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依法审批、高效审批、责任审批、廉洁审批,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市民。窗口工作人员认真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相关工作制度,积极为服务对象着想,认真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能力。

  4.强化法治保障体系。

  ——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完善局系统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明确普法重点和措施,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相关工作机制,创新普法方式,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实施精准普法。

  ——营造“法治人社”良好氛围。优化法治宣传环境,拓宽法制宣传渠道,通过越秀信息网、“越秀发布”微信公众等媒体和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实现多媒体、多层次、多领域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加强智慧人社建设。

  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业务的融合,以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手段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和内部管理,推动业务办理由“实体服务大厅”向“虚拟服务大厅”转移,加强“数字人社”“智慧人社”建设,全面建设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

  1.提升数字人社服务能力。

  ——推进人社业务流程梳理和信息共享。推进人社“数字化”转型,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由“最多跑一次”向“全流程网办”转化,推出一批“秒批”“秒办”服务项目,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快推进可视化、智能化、智慧化场景应用,全面提升云计算、区块链、5G+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与人社业务融合应用。

  ——加快开展“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围绕改革重点、民生热点,通过与市政务互联互通平台,所有公共服务应用按照“应接尽接”原则进驻“穗好办”,拓展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通过“穗好办”向企业群众提供查询、预约、办理服务,提升政务服务移动端整体服务能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加强和“穗智管”对接,助力打造监测预警、决策指挥、调度协同一体化平台,按照“预警预判、决策支持、协同处置、指挥高度”的要求,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展示主题。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资源整理。加强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和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的应用,全面开展行业内和行业外跨层级数据共享对接,推动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网络实名核验等在业务经办和政务服务办理等全过程中“应用尽用”,逐步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免提交、政府部门形成的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实现业务经办系统的智能化、自动化数据校验和审核,促进业务协同。

  2.提升人才精准服务能力。

  ——建设人才大数据平台。建立人才大数据标准体系和安全管理平台,促进人才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探索政府数据与社会数据的对接融合,保障人才数据安全应用。依托政务区块链支撑平台开展人才区块链应用建设,探索求职人才链、职位链、专业技术资格链、职业资格链等价值链应用和智能合约动态更新数据,推动人才服务领域区块链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

  ——推进人才大数据产业生态发展。加快人才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探索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和5G移动互联网场景应用,支撑用人主体和人才高效对接,提升精准服务能力。集聚各类人才数据,开展大数据挖掘和信息分析研究,支撑人才资源规划、引进、开发、培养、评价和服务等各方面大数据应用。

  (四)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业化队伍建设。

  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升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分级分类开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基层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完善公职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服务场所便民化、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方式创新化、服务队伍专业化,优化考核机制,发挥激励作用。

  1.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

  ——加强“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的便民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梳理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建立健全人社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统一全区人社服务标准、经办流程,实行清单化管理,全力推进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人社权责清单,继续取消和下放区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推进合法合规事项“马上办”。通过合并办理环节、事前审批变事后监管等方式,推动更多事项纳入即办专区,强化即办专区窗口服务能力,实现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

  ——推进“减证便民”。通过信息共享、告知承诺制等手段不断推进“能减尽减”,逐步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免提交、政府部门形成的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让群众办事“少填、少报、少带、少走、快办”。

  2.加强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提升干部素质能力。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提高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勇于直面问题,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断解决问题、破解难题。拓宽全区人社系统人才引进渠道,积极采取公开招聘、遴选、选调、军转安置等多种方式,按照“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从全国范围内不断引进政治标准高、能力素质强、作风要求严的优秀人才,充实局系统人才队伍,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做好培训工作。坚持抓好针对性培训,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和党校培训,组织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局机关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各业务线每年自行组织若干培训班,系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提高干部专业能力。

  3.推进应急管理常态化。

  ——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顺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防范化解突发公共事件风险,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公共危机管理常态化下人社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增强安全管理的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牢固树立人社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组建、规范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切实把人社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时刻紧绷安全之弦,不断提高人社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为启动经济内循环不断蓄力,促进国内大循环,加快构建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与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增强对人社行业、人社系统、人社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动员能力与突发事件应急能力,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推行“随机抽”方式,切实把安全管理的责任、措施落实到人头、点位。

  ——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有效预防、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危害,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重点做好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引发的集体上访、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群体性突发事件,部分劳动者因个人维权或集体维权而采取的可能危及自身安全或他人安全的极端行为。

  ——做好重大舆情应急预防处置。建立重大舆情应急响应程序和日常舆情协调处置机制。实施重大政策措施出台的社会风险评估和舆情评估制度,制定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和危机事件处置联动机制,提高舆情和危机事件化解处置能力。

  4.营造人社工作良好氛围。

  ——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人社工作为人民”的人社工作宗旨,发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淡泊名利、竭诚奉献的“孺子牛”精神,进一步增强为民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入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

  ——提升人社干部职工的文化素养。凝聚人社文化建设的精神力量,深入挖掘我区人社系统先进代表,带动和激励行业系统从业者传承发扬时代精神,向社会展示人社部门良好精神面貌,增进人社事业的社会认同感。

  ——创新人社文化传承与宣扬平台。整合各类人社传媒资源,开展灵活多样的系统及行业从业者演讲、征文比赛、技能“比武”、集体活动等,展现人社文化影响力。加强人社文化资源开发与整合,弘扬具有越秀地方特色的“羊城革命记忆践初心”红色精神、“技能兴业铸就匠魂”工匠精神、“海纳百川聚英才而用之”人才精神、职业精神、“社会保障保幸福”民生精神、“扎根社群温暖民心”服务精神、“执着追求久久为功”奋斗精神,塑造人社文化品牌,扩大人社文化影响力。

  七、保障措施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要多措并举,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突出重点、统揽全局,努力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服务能力,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真正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优质公共服务部门。

  (一)加大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

  ——优先保证人才工作投入。适应越秀区产业结构调整对劳动力技能提升的需要,拓展技能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尤其是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紧贴我区发展对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需求,加大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

  ——加大对就业创业的投入。加强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软硬件建设。加大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等补贴力度,确保就业援助政策、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

  ——强化对社会保障的支持。保证企业和个人申领鼓励用人单位招用类社会保险补贴、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社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所需的财政资金。加大社保稽核投入,提升稽核执法效能。积极支持社保基层服务经办机构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二)加强公共关系工作。

  ——健全公共关系互动机制。加强与媒体的合作联动,深入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人才队伍、人事制度、劳动关系等方面工作成绩。打造电子化、网络化、实时化的新闻发布新平台。通过越秀信息网、“越秀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向公众传播民生举措动态,并开门纳谏,接受公众监督。

  ——建立专家库。按照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引进、劳动关系等工作板块,聘请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公职人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会科学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学科专家、知名企业家等担任顾问,组建“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家库”。充分利用其专业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开展政策解读、主题宣传、舆情应对、危机化解等工作,为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加强统计调查研究。

  ——完善统计工作机制。调整优化现有统计报表制度下的指标体系,使统计指标既规范又能反映具体的业务。科学规划和设计调查项目,优化统计调查方式,加强抽样调查方法在工作中的应用。完善统计监测项目,拓宽统计监测范围,提供统计报表以外的宏观监测数据,改变过去仅依赖常规报表的局面,形成报表和调查并重的格局。

  ——提高人社业务“大数据”应用水平。落实国家、省、市业务数据共享应用工作,推进全程网办、无纸化和零到场等便民服务政策,增强部门间数据访问共享手段,整合区内人社服务信息发布入口,提高群众办事体验。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信息化水平,积极参与完成“社会面”人事档案分类整合工作,对标国家标准持续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的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管理工作,探索打通人事档案各地独存“信息孤岛”,提高人事档案信息效用。

  ——建立数据分析决策咨询制度。健全数据会商会审、共享交流、检查通报等工作机制,完善定期分析和专项分析相结合的统计分析制度,提高实效性和针对性,有效发挥决策参谋作用。建立统计分析激励制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跟踪监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评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建立经济社会动态分析支撑体系。充分利用参保单位、参保人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信息,建立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分析体系。依托相关大数据,开展企业微观运行状况分析、人才流动状况分析、就业人口变化趋势分析、医疗服务及费用分析、卫生健康频谱分析等,为本部门和其他决策部门加强宏观经济监测与调控,提供及时、全面、翔实的数据依据,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四)强化规划实施。

  ——加强规划实施组织保障。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组织协调,把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作为考核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依据。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实施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严格规划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确保优质高效开展规划实施。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落实各项相关目标任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2年1月7日印发

相关解读:《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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