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秀区政府法律顾问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7 10:42:37 文章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A- A A+ 】
越府办〔2020〕6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普遍建立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穗府办函〔2016〕2号)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聘请以下人员为越秀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聘期从2020年2月起至2023年1月止。
刘涛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
黄罗平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丁亚民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林运伟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周 磊 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监事长、律师
罗钰涛 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梁 鹏 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 延 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庄伟燕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一级律师
唐 勇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律师
(排名不分先后)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2020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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