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已失效)
发布日期:2019-09-02 09:43:47 文章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A- A A+ 】
越府〔2019〕3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十二届第34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将区政府领导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苏 佩:区长,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区审计局。
郭 环:常务副区长,协助区长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教育、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应急管理、统计、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公共资源交易、黄花岗科技园、花市、广州健康医疗中心建设方面工作。
分管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和储备局)、区教育局、区科工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黄花岗信息园管委会)。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科协。
颜 强: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协助区长分管审计工作。负责民族、宗教、财政、国有资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爱卫、对台、侨务方面工作。
分管区民宗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区委编办、区台湾事务局、区侨务局、区侨联、区税务局。
陈伶俐:副区长,负责商贸、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金融、经济协作、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农业、民间金融街方面工作。
分管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金融局、金融街管委会。
联系区工商联、区贸促会、区对口支援办。
刘 杰:副区长,负责房屋管理、城市更新、人民防空、军民融合、建设、水务、园林绿化、规划、自然资源、重点项目建设、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方面工作。
分管区房管局(区更新局、区人防办、区民防办)、区建设水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代建中心。
官振坤:副区长,负责民政、转制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生态环境、街道、武装、流花地区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信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流花管委办。
联系区武装部、区残联。
张文扬:副区长,负责公安、打私、司法、法制、消防工作。
分管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市消防支队越秀大队。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
肖逢春:副区长,负责区政府机关、外事、政务公开、政策研究、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北京路文化核心区、保密、档案、地方志、妇女儿童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心区管委会。
联系区保密局、区档案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文联、区地志办。
特此通知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9年8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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