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府办〔2025〕4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越秀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反映。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
广州市越秀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故分级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越秀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2.2 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4 应急救援专家组及职责
2.5 现场工作组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工作
3.2 信息监控
3.3 预警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级别
4.2 应急响应与程序
5 应急处置
5.1 应急监测
5.2 应急处置
5.3 现场管控
5.4 医疗救护
6 事故报告及信息发布
6.1 报告时限
6.2 报告内容
6.3 信息发布
7 安全防护
7.1 现场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
7.2 现场及周围群众的安全防护
8 应急终止和恢复行动
8.1 应急终止条件
8.2 应急终止程序
8.3 后果评价与后期处置
9 应急保障
9.1 应急队伍保障
9.2 应急资金保障
9.3 物资装备保障
9.4 科学技术保障
10 监督管理
10.1 预案宣传
10.2 培训与演练
10.3 应急值守
10.4 责任与奖惩
11 附则
11.1 名词术语解释
11.2 预案修订与解释
11.3 预案实施
12 附录
12.1 辐射事故分级
12.2 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卡
12.3 辐射事故报告表(示例)
12.4 辐射事故总结报告(大纲)
12.5 相关应急联系方式
12.6 附图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越秀区辐射事故处理机制,提高越秀区应对辐射事故的能力,防范和减轻辐射事故对公众生命健康的危害,维护辐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的主要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6)《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7)《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8)《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9)《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10)《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11)《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12)《广州市危险源和危险区域管理规定》
(13)《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4)《广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5)《越秀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越秀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辐射事故。
(1)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
(2)伴生矿开发利用中发生的辐射污染事故;
(3)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事故;
(4)邻近地区发生辐射事故影响到本辖区;
(5)航天器坠落等对本辖区产生辐射影响;
(6)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
(7)放射性物质恐怖袭击事件。
1.4 工作原则
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
1.5 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个等级。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越秀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越秀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指挥越秀区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总 指 挥:区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负责同志。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联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主任、区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同志、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和事发地街道办的主要负责同志。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和储备局、区人防办)、区科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建设水务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公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和受影响街道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部、省人民政府、省生态环境厅、市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和区人民政府关于辐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应急工作指示和要求。
(2)负责领导和指挥一般(Ⅳ级)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接受指导和协助较大(Ⅲ级)及以上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辐射事故应急状态下,按照统一部署,以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和受影响区域或事发地街道办的应急队伍为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配合。
(3)涉辐射恐怖事件时,指挥各成员单位配合反恐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涉航天器坠落等对越秀区辖区产生辐射影响时,配合国家和省、市做好处置工作。
(4)完成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辐射应急任务。
2.2 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承担区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和应急协调工作。主要职责:
(1)领导、指挥和协调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响应行动。
(2)建立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应急成员单位职责。
(3)提出应急响应启动、调整和终止的建议。
(4)跟踪掌握事故信息,根据生态环境部、省人民政府、省生态环境厅、市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和区人民政府指示和指令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检查指导和协调成员单位应急准备、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置等工作。
(6)及时报告事故与应急救援信息。
(7)负责组织成立事故应急现场工作组,领导事故应急现场工作组的现场工作。
(8)编制和修订越秀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指导越秀区辐射事故救援培训、演练和交流。
(9)负责指导辖区街道办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维稳工作。
(10)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统筹、协调指导辐射应急事故的网络舆情搜集、研判、处置工作,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媒体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协同区公安局等部门加强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管理,打击网络谣言等不良信息,及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2)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和储备局、区人防办):负责应急期间的粮食储备管理,组织储备粮食调拨和供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持重要商品价格稳定;负责组织开展民防应急响应,根据指示及时发布警报信号;维护、开启和封闭人防工程,为因灾疏散人员提供应急避难场所。
(3)区科工信局:负责协调组织通信运营商及时排查、抢修通信路线、基站和设施,保障应急救援通信及群众通信。
(4)区民政局:接受上级部门指导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5)区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保障;对应急资金使用进行财政监督。
(6)区建设水务局:负责指导、督促供排水相关企业保障应急期间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等水务设施正常运行,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城市公共供水、排水受到的污染进行检测和处置。
(7)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应急处置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8)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事故的卫生应急救援,包括伤员救治、受污染人员处理、受照射人员的剂量估算和健康检测;对应急现场人员提出个人防护意见,负责公众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对公众受到的辐射污染所致剂量进行检测和调查,指导公众做好个人防护。
(9)区应急管理局: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辐射应急准备工作;配合开展受辐射事故影响区域群众的转移工作。
(10)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负责应急药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受污染情况的检查,加强重要商品物价监督检查。
(11)区公安分局:负责隔离和封锁事故现场,维护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保护人员、救灾物资安全,负责辐射相关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理,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参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和事故调查处理。
(12)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的辐射环境监测和事故处置情况的实时报告、总结报告,对辐射事故进行定性定级和调查处理;协调解决辐射事故有关应急装备、物资的筹集准备工作;对事故产生的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提出处理建议;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负责制定、修订本预案并按照程序报批;落实辐射事故应急准备,维持应急响应能力;组织辐射事故应急培训、演练;配合开展辐射事故应急相关的公众宣传、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联系市气象局实时关注气象信息,向指挥部及时推送预报、预测辐射扩散的气象条件;利用应急专家库建立应急专家咨询组,组织专家组成员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
(13)越秀交警大队:负责维持疏导交通和实施道路管制,保障应急救援交通顺畅。
(14)受影响街道等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与辐射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2.4 应急救援专家组及职责
发生辐射事故时,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委派工作组或从环境应急专家库中抽调人员赶赴现场,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2.5 现场工作组
发生辐射事故时,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区辐射事故应急现场工作组(以下简称“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协调工作,下设宣传信息组、现场协调组、现场监测组、现场处置组、安全保卫组、医疗卫生组等响应组。现场工作场所及相关保障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牵头受影响区域或事发地辖区街道办负责。
(1)宣传信息组: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牵头,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收集分析舆情,及时报送重要信息,向应急指挥部提出舆情应对建议;组织指导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组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期间的公众宣传和专家解读,负责接待媒体采访和公众咨询。
(2)现场协调组:由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各响应组有效开展应急响应工作;负责各响应组的现场指挥调度和后勤保障;指导辖区开展工作;对应急行动的终止提出建议。
(3)现场监测组:由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辐射相关监测人员组成。负责开展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制定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必要时派遣专家或监测人员,加强现场应急监测工作;对辖区开展事故后期跟踪监测和去污后环境监测提供技术支援;提出外部监测力量支援建议。
(4)现场处置组:由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与事发地街道办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事故处置方案;负责事故现场辐射污染的处理、处置;提出外部处置力量支援建议;负责对事故进行研判;必要时,配合上级部门对易失控的放射源实施收贮。
(5)安全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相关人员组成。指挥或执行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任务;负责对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组织协调公安机关支援力量。
(6)医疗卫生组:由区卫生健康局相关人员组成。指导事故现场洗消、卫生应急处置等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或指导受辐射伤害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剂量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或指导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健康影响评估;组织协调卫生健康部门支援力量。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工作
核技术利用单位负责本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及其下属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实施有效监控,预防和减少辐射事故的发生。
3.2 信息监控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对区内核技术利用项目进行动态信息监控,重点收集、报告和处理Ⅰ、Ⅱ、Ⅲ类放射源信息,Ⅰ、Ⅱ、Ⅲ类放射源使用单位的安全运行状况信息,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等)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以下简称“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运行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发生在区外有可能对我区造成辐射影响的信息。
3.3 预警工作
3.3.1预警级别
按照辐射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辐射事故的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1)一级(红色)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
(2)二级(橙色)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辐射事故的。
(3)三级(黄色)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辐射事故的。
(4)四级(蓝色)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辐射事故的。
3.3.2预警发布
3.3.2.1发布制度
辐射事故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制作,按《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规定程序报批后,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辐射事故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由有关单位制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
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研判可能发生辐射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建议区指挥部向广州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发布可能引起公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的预警信息,需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准。
3.3.2.2发布内容
辐射事故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可能发生辐射事故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3.3.2.3发布途径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宣传车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医院、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足以使其知悉的有效方式发布预警信息。
3.3.3预警响应
(1)根据事故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事件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较大及以上级别的事件等级应立即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并建议启动上级预案;
(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3)指令各应急处置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现场监测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针对辐射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5)调集辐射事故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3.3.4预警调整与解除
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和专家咨询组的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辐射污染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按程序报批后,应当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
较大及以上级别的事件预警调整与解除由上级指挥部宣布,本级指挥部予以配合。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级别
辐射事故状态下,根据事故级别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个等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故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 应急响应与程序
4.2.1Ⅰ、Ⅱ、Ⅲ级响应与程序
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辐射事故,指挥部报送信息至市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在等待应急响应指令下达期间,指挥部和指挥部办公室做好以下工作:
(1)发生辐射事故时,联系事发地街道办和事故单位,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开展先期处理,防止事故蔓延;
(2)建立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通信联络,定时报告事故进展情况;
(3)汇总、整理事故期间相关信息与报告,做好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交接;
(4)传达和贯彻上级指挥部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指示,综合协调各应急响应组的应急响应行动;
(5)根据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指导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4.2.2Ⅳ级响应与程序
指挥部办公室接到辐射事故或者可能引发辐射事故的运行故障报告,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迅速汇总和核实事故信息进行研判,立即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根据总指挥指示启动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下达相应级别的响应指令;将辐射事故情况通报应急响应单位;副总指挥组织参与应急响应单位领导和应急救援专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按照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各应急响应单位立即组织应急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组织下,各单位按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召集应急专家组成应急专家组研究处置措施,评估事故影响。
5 应急处置
5.1 应急监测
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组织应急环境监测力量立即前往事故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持续跟踪监测,直至事故处置终止;及时将监测报告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协调上级辐射监测专业单位或提请部队专业部门等提供技术支持。
在获得当地环境辐射本底水平值数据、放射源的原始资料信息及辐射事故信息的情况下,对事故污染区域按照从外围到中心逐步进行监测,确定受污染区域范围。
按照监测规范,对受污染区域的环境状况、环境资源、相关人员进行监测(采样),确定环境辐射污染程度;及时将监测报告(包括初步报告和详细报告)报送至指挥部办公室。
5.2 应急处置
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立即制定应急调查(处置)方案,组织应急人员迅速开展事故排查,确定事故单位和可能造成污染情况,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协调专业机构对事故现场放射性废物进行清理;协助公安机关进行现场隔离、警戒和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必要时提请部队专业部门等提供支持。
5.3 现场管控
区公安分局根据应急监测机构现场监测结果和放射性对人体的伤害特点,封锁事故现场,组织疏散现场周围人员;组织设置隔离带和警戒区,设立辐射警示标志,实行交通管制;立案侦查和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
5.4 医疗救护
区卫生健康局设立医疗卫生救援点,对现场的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和卫生处理,确定人员放射损伤程度,视情况转移至专科医院进行治疗,并协助现场监测组进行人员受照剂量监测工作;必要时提请上级部门派出有关专家和专业队伍支援。
6 事故报告及信息发布
根据生态环境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要求,做好辐射事故报告工作。
6.1 报告时限
(1)发生辐射事故或者发生可能引发辐射事故的运行故障时,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在事发后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及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件发生后1小时,情况紧急的,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随后30分钟内补充文字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事故,不得拖延不报或谎报。
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报告表》,报送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及生态环境部门。
(2)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初步判断事故级别。
对初步认定为一般(Ⅳ级)或者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的,事件发生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4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对初步认定为重大(Ⅱ级)或者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的,事件发生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同时上报生态环境部。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核实并在一小时内报告生态环境部。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3)如果辐射事故的伤亡人员中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禁止缓报、瞒报、谎报或者漏报辐射事故。
6.2 报告内容
辐射事故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三类。
6.2.1初报
初报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及时上报。初报可先电话报告,初报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信息获悉渠道与时间,简要说明事发时间、地点、基本过程等情况;
(2)区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批示要求以及现场应急响应情况;
(3)事发地街道办和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响应措施及进展;
(4)根据已掌握的情况阐述态势判断结果,简要介绍下一步工作计划。
6.2.2续报
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6.2.3终报
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指挥部应及时进行终报,具体包括事件概况、事件环境影响、终止应急响应时间、后续工作等内容。
6.3 信息发布
(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越秀区辐射事故信息的统筹发布;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信息发布由上级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负责。
(2)向社会发布信息要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和引起社会恐慌。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指挥部批准不得对外发布辐射事故信息。
7 安全防护
7.1 现场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放射源或放射性物质的不同类型、核素和活度等情况,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救援人员出入辐射事故现场须严格执行出入程序,严格控制和监测应急救援人员的个人受照剂量。
7.2 现场及周围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辐射事故的级别、特点,疏散污染源周围群众,限制人员进入受污染区域。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防止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
区公安分局根据事发时当地的地理环境、交通道路情况和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方式,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8 应急终止和恢复行动
8.1 应急终止条件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可宣布终止应急行动。
(1)确认辐射事故已经得到控制,事故状态已经消除。
(2)失控的放射性物质已经得到有效控制。
(3)释放到环境中的放射性物质已经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限值以内。
(4)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故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8.2 应急终止程序
8.2.1Ⅰ、Ⅱ、Ⅲ级响应终止程序
满足终止条件后,指挥部根据事故处置情况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报上级指挥部,当接到上级指挥部终止指令后终止应急处置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后果评价与后期处置工作。
8.2.2Ⅳ级响应终止程序
满足终止条件后,由指挥部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宣布应急响应终止,组织相关部门及单位开展后期处置工作。
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急监测组根据区指挥部有关指示,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到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8.3 后果评价与后期处置
应急终止后,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专家和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应开展下列工作:
(1)评价所有应急日志、记录和书面信息等。
(2)评价造成应急状态的事故,生态环境、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查明原因,制定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3)评价应急期间采取的一切行动和措施。
(4)根据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现有应急预案和处置程序。
(5)指挥部办公室在事故应急状态终止后一周内,向区人民政府提交总结报告并抄送市生态环境局。
(6)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组织专家对放射性物质污染地区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意见和建议。
(7)协调放射性废物处置专业单位进行后续处置工作。
9 应急保障
9.1 应急队伍保障
强化辐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生态环境、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应急职责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配备应急必要的专业物资装备,适时更新应急救援设备:建立信息共享、部门联动机制。
强化专业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队伍和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9.2 应急资金保障
区政府对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处置辐射事故实施中涉及政府职能的经费按照有关财政管理规定执行。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的应急项目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辐射事故处理处置费用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特殊情况下,由辐射监管职能部门按程序报同级政府批准后,由同级财政解决。
9.3 物资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监测与防护、医疗救治、抢险救灾、去污洗消、交通运输、通信等器材物资的储备机制,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各类应急物资和装备。
9.4 科学技术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鼓励支持各类研究机构和有关核技术利用单位对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加快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加强相关应急指挥技术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智能化和数字化,增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
10 监督管理
10.1 预案宣传
预案实施后,指挥部办公室组织预案宣传、应急队伍培训和演习,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核技术利用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和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10.2 培训与演练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应急专业人员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辐射事故应急处置、监测等专业人才。
指挥部办公室按照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辐射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并针对辐射事故的培训和演练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总结报告。
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按照规定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包括辐射事故应急单项演习(应急通讯、应急监测、放射源收贮等)。
10.3 应急值守
应急值班包括二十四小时手机值班制度、应急指挥中心日常值班。越秀区辐射事故的事故接报,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组织人员的启动,由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值班人员负责通知。
10.4 责任与奖惩
对在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 附则
11.1 名词术语解释
放射性同位素,是指某种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数但质量不同的核素。
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
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辐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放射性物质泄漏及伴生矿开发利用中超标排放,造成辐射环境污染等。
核技术利用单位,是指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的单位。
11.2 预案修订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牵头编制,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负责解释。
11.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2 附录
12.1 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个等级。
12.1.1特别重大(Ⅰ级)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1)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12.1.2重大(Ⅱ级)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辐射事故:
(1)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的;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不含3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12.1.3较大(Ⅲ级)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辐射事故:
(1)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的;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不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
12.1.4一般(Ⅳ级)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辐射事故:
(1)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的;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局部环境辐射污染的;
(4)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辐射污染后果的;
(5)测井用放射源落井,打捞不成功进行封井处理的。
12.2 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卡
事件类型 | 因交通或生产事故等原因导致局部环境放射性污染事件 |
指挥部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24小时值班电话:81075464 |
处置队伍 | 职责和工作内容 |
指挥部 | 启动应急预案,下达应急响应指令,组织应急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按程序做好事件信息报告。 |
现场处置组 | 1.在做好个人防护后,立即疏散辐射源周围群众,并在辐射安全范围设置警戒带,竖立警示牌,禁止非事故处理人员靠近辐射区域; 2.控制事故源,确定事故原因,做好调查取证,将初步调查结果上报指挥部。 |
现场监测组 | 在做好个人防护后,对现场辐射进行监测。 |
现场协调组 | 协调专业机构清理事故现场放射性废物。 |
医疗卫生组 | 1.指导事故现场洗消、卫生应急处置等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协调或指导受辐射伤害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剂量评价工作; 3.组织协调或指导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健康影响评估。 |
宣传信息组 | 1.收集分析舆情,及时上报重要信息,向指挥部提出舆情应对建议; 2.组织指导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 3.组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期间的公众宣传和专家解读,负责接待媒体采访和公众咨询。 |
应急专家组 | 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 |
事件类型 | 放射源丢失、被盗事件 |
指挥部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24小时值班电话:81075464 |
处置队伍 | 职责和工作内容 |
指挥部 | 启动应急预案,下达应急响应指令,组织应急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按程序做好事件信息报告。 |
宣传信息组 | 1.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群众有关丢失的辐射源形状、颜色等特征,向群众普及辐射危害性及相应防护措施,若有群众发现类似物件,切勿靠近,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2.收集分析舆情,及时上报重要信息,向指挥部提出舆情应对建议; 3.组织指导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 4.组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期间的公众宣传和专家解读,负责接待媒体采访和公众咨询。 |
安全保卫组 | 1.协助公安机关进行现场隔离、警戒和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包括对特定区域内的建构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进行控制; 2.协助有关部门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
现场处置组 | 1.在做好个人防护后,在事发地设置隔离带,竖立警示牌,协助维护现场秩序; 2.确定事故原因,做好调查取证,将初步调查结果上报指挥部。 |
应急专家组 | 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 |
12.3 辐射事故报告表(示例)
事故单位名称 | (公章) |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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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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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
| 许可证审批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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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时间 |
| 事故发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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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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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类型 | 人员受照 丢失、被盗、失控 辐射污染 其他: |
事故级别 | £一般 较大 重大 特大 |
人员受照情况 | 最大受照剂量(Gy) | 外照射人数 | 内照射人数 | 死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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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重度放射病或 局部器官残疾人数 | 急性轻度放射病的人数 | 受超过年剂量限值剂量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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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源数量 |
| 污染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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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身份编码 | 核素名称 | 出厂活度 | 事故时活度 | 密封/非密封源 | 用途 | 生产厂家 | 固/液态 | 出厂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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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经过及影响情况 |
报告人签字 |
| 报告时间 | 20 年 月 日 时 分 |
12.4 辐射事故总结报告(大纲)
一、调查起止日期及调查地点和事由
二、调查人员构成情况
三、事故概况及应急处理情况
四、事故调查方案及调查方法
五、事故调查情况
(一)人员伤亡。
(二)污染及处理情况。
(三)现场勘查。
(四)有关技术检测及认证、物证收集情况。
六、事故原因分析及事故级别的判定
七、事故后果及危害影响评价
(一)经济损失。
(二)社会影响。
八、事故处理结果
(一)确认违法行为。
(二)处罚决定及其执行情况。
九、经验教训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12.5 相关应急联系方式
12.5.1 应急组织体系部分单位联系方式
序号 | 部门/联系方式 |
1 | 区卫生健康局 | 应急值班电话 | 83336913 |
2 | 区应急管理局 | 应急值班电话 | 83882417 |
3 | 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 应急值班电话 | 81075464 |
4 | 洪桥街道办事处 |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 83554262 |
5 | 北京街道办事处 |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 83302981 |
6 | 六榕街道办事处 |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 83314657 |
7 | 流花街道办事处 |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 86215425 |
8 | 光塔街道办事处 |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 83304011 |
9 | 人民街道办事处 |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 83337815 |
10 | 东山街道办事处 |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 87778974 |
11 | 农林街道办事处 |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 87775467 |
12 | 梅花村街道办事处 |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 31650417 |
13 | 黄花岗街道办事处 |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 37619502 |
14 | 华乐街道办事处 |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 18027437920 |
15 | 建设街道办事处 |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 83829232 |
16 | 大塘街道办事处 |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 83806297 |
17 | 珠光街道办事处 |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 83184727 |
18 | 大东街道办事处 |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 83821189 |
19 | 白云街道办事处 |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 83834754 |
20 | 登峰街道办事处 |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 83214069 |
21 | 矿泉街道办事处 |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 36376499 |
12.5.2 应急救援物资
物资库名称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室 |
所在地 | 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捶帽新街1号华业大厦四楼 |
所属单位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环境监测站 |
环境应急资源信息 |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储备量 | 备注 |
1 | 个人辐射防护装置 | DEMRO | 4套 |
|
2 | 个人应急背囊 | 个人防护物资 | 10套 | 安全帽、安全带、防化服、防毒面具、水鞋、雨衣、手套。 |
3 | 有毒有害气体应急检测箱 | 便携式 | 1台 |
|
4 | αβ表面污染仪 | COMO170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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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便携式X-γ辐射剂量率仪 | BH3103B | 1台 |
|
6 | 便携式多种射线监测仪 | LB123 | 1台 |
|
7 | 选频电磁辐射分析仪 | OS-4P | 1台 |
|
12.5.3越秀区涉辐射源单位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业分类 | 放射源 |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 射线 装置 | 单位地址 |
1 | 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 | —— | —— | 使用:Ⅲ类 | 先烈中路69号主楼1101-1103、2203-2204 |
2 | 广州怡瑾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东风中路363号第31层03房 |
3 | 广州博德嘉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华侨新村光明路28号首层 |
4 | 广东崇爱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综合医院 | —— | —— | 使用:Ⅲ类 | 恒福路41号之一 |
5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 专科医院 | —— | —— | 使用:Ⅱ类/Ⅲ类 | 金穗路9号 |
6 | 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 —— | —— | 使用:Ⅲ类 | 东华路623号 |
7 | 广东电研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金属压力容器制造 | —— | —— | 使用:Ⅱ类 | 科学城科研路11号303室 |
8 | 广州港颐康医院有限公司 | 综合医院 | —— | —— | 使用:Ⅲ类 | 横枝岗70号 |
9 | 广州侧翼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 —— | —— | 使用:Ⅲ类 | 光塔路168号首层 |
10 | 广州泰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沿江中路298号中区2708房号自编之一 |
11 | 广东医点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 | —— | —— | 销售:Ⅲ类 | 同乐路10号自编采编楼2栋C207房 |
12 | 广州市胸科医院(广州市结核病防治所、广州市结核病治疗中心) |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 —— | —— | 使用:Ⅲ类 | 横枝岗路62号 |
13 | 广州瑞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沿江中路298号中区2508房 |
14 | 广州文明微创医院 | 综合医院 | —— | —— | 使用:Ⅲ类 | 环市中路203号 |
15 | 广州市德伦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东风中路418号101、201、301、401、402、1701、1702、1801、1802、1901、1902、2201、2202房 |
16 | 中盈华诺(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解放北路960号1207室 |
17 | 广州精善恒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 —— | —— | 使用:Ⅲ类 | 东湖西路46号首层地03自编A601房 |
18 | 广州市博济淘金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淘金路132号101房、102之1房、105房 |
19 | 广州医科大学 | 普通高等教育 | —— | —— | 使用:Ⅲ类 | 东风西路195号 |
20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专科医院 | 使用:Ⅲ类/Ⅳ类/Ⅴ类 | 使用:乙 | 使用:Ⅱ类/Ⅲ类 | 东风东路651号 |
21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 综合医院 | 使用:Ⅱ类/Ⅲ类/Ⅴ类 | 使用:乙 | 使用:Ⅱ类/Ⅲ类 | 沿江西路107号、海珠区盈丰路33号 |
22 |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检技术服务 | —— | —— | 使用:Ⅱ类 | 华路捶帽新街1号华业大厦附楼501-503室 |
23 | 广州医动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 其他卫生活动 | —— | —— | 使用:Ⅲ类 | 环市东路418号2层自编203-2、204室 |
24 | 广东省公安厅综合保障中心 | 其他国家机构 | —— | —— | 使用:Ⅲ类 | 黄华路97号 |
25 | 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 —— | —— | 使用:Ⅲ类 | 惠福东路457号,广卫路21号1楼、3-9楼 |
26 | 广州市杨箕福懋畜牧兽医服务有限公司 | 兽医服务 | —— | —— | 使用:Ⅲ类 | 中山一路38、40号首层G、1单元 |
27 | 广州市越秀区儿童医院 | 专科医院 | —— | —— | 使用:Ⅲ类 | 大南路130号 |
28 | 承业(广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环市东路403号1701房 |
29 | 广州寻医智慧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 畜牧服务业 | —— | —— | 使用:Ⅲ类 | 盘福路22号101铺之三 |
30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专科医院 | 使用:Ⅲ类/Ⅴ类 | 使用:乙 | 使用:Ⅱ类/Ⅲ类 | 横枝岗路78号 |
31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综合医院 | 使用:Ⅴ类 | 生产/使用:乙/丙 | 使用:Ⅱ类/Ⅲ类 | 沿江路151号 |
32 | 广州雅致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寺右新马路南二街1号自编A9铺 |
33 |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 专科医院 | —— | —— | 使用:Ⅲ类 | 陵园西路56号医务科 |
34 | 中外运-敦豪广东分公司 | 快递服务 | —— | —— | 使用:Ⅲ类 | 侨光西路13号二十楼01、02、03、04、05、06、07、08、09、10、11、12以及二十一楼04、05、06、07、08、09 |
35 | 广州市凌特电子有限公司 |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 | —— | 生产/销售/使用:Ⅱ类/Ⅲ类 | 工业三路38号德汇望岗科技园F栋101 |
36 | 广州华瑞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东泰路28号202铺(部位:之1、2) |
37 | 广东明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Ⅲ类 | 小北路187号706房 |
38 | 广州市凡美口腔门诊部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犀牛路39-40号8IJK |
39 | 国药信益城医疗器械(广东)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 | —— | —— | 销售:Ⅲ类 | 德政北路538号25楼南向2502-2503房 |
40 |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综合医院 | —— | 使用:乙 | 使用:Ⅱ类/Ⅲ类 | 农林下路19号 |
41 | 广州市越秀区东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 —— | —— | 使用:Ⅲ类 | 寺右北一街三巷五号 |
42 | 广州文豪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三楼 |
43 | 广州疤康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起义路3号、5号 |
44 | 广州和悦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沿江中路259号1001房自编B单元 |
45 | 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102房自编A1楼 |
46 | 广州德伦区庄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环市东路412号远洋宾馆北附楼二楼东侧 |
47 | 广州瑞康医药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东风东路761号22层01、04单元 |
48 | 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 —— | —— | 使用:Ⅲ类 | 先烈中路永泰西约6号之三 |
49 | 广东省科控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先烈中路100号大院8号二楼自编204 |
50 | 广州弘康大医汇医学影像诊断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流花路117号9号馆首层部分 |
51 | 广州广大口腔五羊新城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寺右新马路25号大院3号107、201、301及402 |
52 | 广州柏德小北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小北路185、187、189号2楼 |
53 | 广东韩妃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 | 专科医院 | —— | —— | 使用:Ⅲ类 | 东风东路745号之一首层 |
54 | 广州越秀区伊雅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水荫路水荫直街西四巷9号首层自编04、05、07房 |
55 | 广州市越秀区南粤医药研究所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人民北路452-456号一楼二楼 |
56 | 广东前线科技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Ⅲ类 | 中山一路57号12楼1203A房 |
57 | 广州市越秀区金典牙科门诊部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中山一路44、46号首层之二B01 |
58 | 广州百适德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东风中路445号3101、3102、3103、3104 |
59 | 广东众联瑞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 | —— | —— | 销售:Ⅲ类 | 沿江中路298号中区2510房 |
60 | 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广东省皮肤病医院、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中国麻风防治研究中心) | 专科医院 | —— | —— | 使用:Ⅲ类 | 麓景路2号 |
61 | 广东省中科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楼202 |
62 | 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中医医院 | —— | —— | 使用:Ⅲ类 | 瑶台西街291号 |
63 | 广州赛潇科技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豪贤路102号1810房 |
64 | 广州越秀圣呗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广州大道中611号201 |
65 | 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 —— | —— | 使用:Ⅲ类 | 海珠中路83号之一 |
66 | 广州市俊铭贸易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Ⅲ类 | 先烈中路75号自编A318、A320室 |
67 | 广州越秀瑞泰口腔医院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广州大道中307号201-209、301-307房及地下1层B102-B105房 |
68 | 广州市诺嗯口腔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中山三路33号B塔5513、5514、5515房 |
69 | 广州市雷兆新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广大路广大二巷14号首层 |
70 | 广州惠美达贸易有限公司 | 贸易代理 | —— | —— | 销售:Ⅲ类 | 东风中路268号1908房 |
71 | 广东崇好健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小北路65号9J房 |
72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 专科医院 | —— | —— | 使用:Ⅲ类 | 先烈南路54号 |
73 | 广州市芭比堂宠儿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 其他卫生活动 | —— | —— | 使用:Ⅲ类 | 寺右新马路77号102首层之04铺 |
74 | 广东省人民医院 | 综合医院 | 使用:Ⅴ类 | 使用:乙 | 使用:Ⅱ类/Ⅲ类 | 中山二路106号 |
75 | 广东粤电科试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质检技术服务 | —— | —— | 使用:Ⅱ类 | 西华路捶帽新街1号华业大厦附楼601室 |
76 | 广州市威健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 其他畜牧业 | —— | —— | 使用:Ⅲ类 | 东华东路均益大厦地下537、539、541号 |
77 | 广州市东方科苑进出口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Ⅲ类 | 先烈中路100号8号楼三楼(自编306) |
78 | 德政动物医院(广州)有限公司 | 其他卫生活动 | —— | —— | 使用:Ⅲ类 | 德政北路422号首层 |
79 | 广州市越秀区骨伤康复医院 | 专科医院 | —— | —— | 使用:Ⅲ类 | 越秀南路124号 |
80 | (广州市越秀区第二中医医院)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文德北路68号B114-B119、B121-B123房自编东方文德广场负一层B081-B083、B085-B091、B093、B095a、B095b、B095c、B095d、B096-B100号商铺 |
广州青苗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81 | 广州欧阳勇登萌口腔诊所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广州大道中路307号C栋1904房 |
82 | 广州血液中心 | 其他 | 使用:Ⅱ类 | —— | —— | 麓苑路31号 |
83 | 广州市正骨医院 | 专科医院 | —— | —— | 使用:Ⅲ类 | 东风中路449号 |
84 | 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管道和设备安装 | —— | —— | 使用:Ⅱ类 | 农林下路83号广发金融大厦15-16楼 |
85 | 广州市澳漪进出口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先烈中路81号之三601-607 |
86 | 重药控股(广东)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沿江中路333号2、6、8、9层 |
87 | 广州爱康国宾健康检查有限公司 | 其他卫生活动 | —— | —— | 使用:Ⅲ类 | 环市东路496号三楼 |
88 | 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 | 质检技术服务 | 使用:Ⅱ类/Ⅳ类/Ⅴ类 | —— | 使用:Ⅱ类/Ⅲ类 | 先烈中路100号大院34栋 |
89 | (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东风中路438号广德大厦 |
广州纺织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90 | 广州昕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建设六马路33号2014房 |
91 | 广州爱诺雅泰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 —— | —— | 使用:Ⅲ类 | 合群一马路111号海印苑商务中心A08铺 |
92 | 广州德艺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三元里大道269号101铺之一 |
93 |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 | 中医医院 | —— | 使用:丙 | 使用:Ⅱ类/Ⅲ类 | 恒福路60号 |
94 | 广州中家医家庭医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广州大道北197号新达城广场北座四楼 |
95 | 广东通用医药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流花路117号内自编5号(8号馆)四层北侧物业 |
96 | 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 城市轨道交通 | —— | —— | 使用:Ⅱ类 | 白云路27号 |
97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104-1105室 |
98 | 广东省一心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 其他卫生活动 | —— | —— | 使用:Ⅲ类 | 中山四路319号410-423、501铺 |
99 | 广州市瑞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中山二路菜园西街43号01A、01B、02A、02B |
100 | 广州金域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 其他卫生活动 | —— | —— | 使用:Ⅲ类 | 东风西路156号首层之一自编四301 |
101 |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 专科医院 | —— | —— | 使用:Ⅱ类/Ⅲ类 | 广园西路13号 |
102 | 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体育医院) | 体育组织 | —— | —— | 使用:Ⅲ类 | 二沙岛大通路28号 |
103 | 广州百济新特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Ⅲ类 | 先烈中路69号31楼 |
104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综合医院 | 使用:Ⅲ类/Ⅴ类 | 使用:乙 | 使用:Ⅱ类/Ⅲ类 | 盘福路1号 |
105 | 广州夕阳红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中山三路36号253铺、254铺、255铺、256铺、257铺、258铺、245铺 |
106 | 广州市越秀区妇幼保健院 | 妇幼保健院(所、站) | —— | —— | 使用:Ⅲ类 | 越华路50号 |
107 | 广州瑞派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 其他卫生活动 | —— | —— | 使用:Ⅲ类 | 德政北路490-492号 |
108 | 广州兰韵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Ⅲ类 | 东风东路753号东塔3201房 |
109 | 广州市越秀区方舟动物医院 | 畜牧服务业 | —— | —— | 使用:Ⅲ类 | 达道路20号首层之三 |
110 |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综合医院 | —— | —— | 使用:Ⅲ类 | 建设二马路14号,环市东路350号自编6号 |
111 | 广州市合拓贸易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 | —— | —— | 销售:Ⅲ类 | 文德北路67号1102、1104、1118房 |
112 | 广东工业大学 | 普通高等教育 | —— | —— | 使用:Ⅱ类/Ⅲ类 | 东风东路729号 |
113 | 广州市萌宠爱寺右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 兽医服务 | —— | —— | 使用:Ⅲ类 | 寺右二马路57号雍景台一楼自编110 |
114 | 广州市广大进出口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先烈中路81号大院39号之一首层 |
115 | 广州瑞慈瑞穗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 其他卫生活动 | —— | —— | 使用:Ⅲ类 | 中山五路219号九层01铺之自编C区 |
116 | 广州美嘉东峻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东风东路836号3座1501-1506房 |
117 | 广州津润咏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广州大道中307号(C栋)3906房 |
118 | 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 —— | —— | 使用:Ⅲ类 | 淘金路淘金西街16号 |
119 | 广州市康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白云路111号1801、1823房 |
120 | 广州市越秀区冯景钦凯尔口腔诊所 | 其他卫生活动 | —— | —— | 使用:Ⅲ类 | 广州大道中307号2707 |
121 | 广州保科力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东风中路438号五楼至九楼 |
122 | 广州市越秀区欧缇医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专科医院 | —— | —— | 使用:Ⅲ类 | 广州大道中601号 |
123 | 广州全景医疗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使用:Ⅴ类 | 使用:乙 | 使用:Ⅲ类 | 中山二路80号 |
124 | 广东省泓泰供应链有限公司 | 贸易代理 | 销售:Ⅴ类 | —— | 销售:Ⅱ类/Ⅲ类 | 东风西路198号丝绸集团大厦5楼 |
125 | 广州中科宏业科技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东风中路363号第31层01房 |
126 | 广州市鑫伯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广州大道中119号怡景大厦首层前座 |
127 | 皇朝遗珍古陶瓷实验室(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 | 使用:Ⅴ类 | —— | —— | 广州大道中307号 |
128 | 广州福腾贸易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环市东路371-375号南塔2011-2012房 |
129 | 广州优雅联合优享口腔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环市东路418号25楼自编2501房 |
130 | 广州天霖星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沿江中路298号中区3707房 |
131 | 广东高尚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有限公司 | 其他卫生活动 | 使用:Ⅴ类 | 使用:乙 | 使用:Ⅲ类 | 流花路117号自编18号馆 |
132 | 愈生中医医院 | 中医医院 | —— | 使用:丙 | 使用:Ⅲ类 | 五羊新城寺右新马路南二街5号首层、二层 |
133 | 广州越秀区维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合伙)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广州大道东兴南路91号首层自编101铺 |
134 | 广东达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东风东路836号2座2701室 |
135 | 广州处方科技有限公司 |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 | —— | 销售:Ⅲ类 | 东风东路836号1座1803房 |
136 | 广州汉瑞祥和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Ⅲ类 | 八旗二马路48号内自编1号主楼501-506房及附楼5楼全层 |
137 | 广州筑美辐射防护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 | —— | 销售:Ⅲ类 | 天河路1号1624房 |
138 | 广州动物园 | 公园管理 | —— | —— | 使用:Ⅲ类 | 先烈中路120号 |
139 | 广州中家医家庭医生珠江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环市东路360号二楼 |
140 | 广东省中医院 | 中医医院 | 使用:Ⅲ类/Ⅳ类/Ⅴ类 | 生产/使用:乙 | 使用:Ⅱ类/Ⅲ类 | 大德路111号 |
141 | 广东省生殖科学研究所(广东省生殖医院) |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 —— | —— | 使用:Ⅲ类 | 梅东路17号 |
142 | 广州美年大健康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越秀医疗门诊部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环市东路326号之一广东亚洲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四楼A、B、C、D区 |
143 | 广州羊城慈铭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3层 |
144 | 广州至壹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百灵路2号108房 |
145 | 广州专生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中山五路68号2楼201 |
146 | 广州平安好医医学影像诊断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使用:Ⅴ类 | 使用:乙 | 使用:Ⅲ类 | 流花路117号内自编19号 |
147 | 广州恩同科技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东风中路362号19层 |
148 | 广州康熠辉贸易有限公司 | 综合医院 | —— | —— | 销售:Ⅲ类 | 环市西路202号之三第十层1023房 |
149 | 广州华晨达宝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流花路109号之9达宝广场302、303A房 |
150 | 广州市圭烁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先烈中路81号大院76号之二第六层自编614~615房 |
151 | 广州唯艺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较场东路19号三层自编B区 |
152 | 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 其他未列明教育 | —— | —— | 使用:Ⅲ类 | 人民中路394号 |
153 | 广州市越秀区创美口腔门诊部(普通合伙)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文明路201号首层 |
154 | 广州海斯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新天地C栋2701 |
155 | 广州越秀区南大口腔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越秀南路10号 |
156 | 广州越琇宠物星畜牧兽医服务有限公司 | 畜牧服务业 | —— | —— | 使用:Ⅲ类 | 淘金路165号首层商铺自编101房 |
157 | 诺爱口腔(广州)门诊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三元里大道417号101铺之二 |
158 | 广州市越秀区爱牙军团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西华路捶帽新街1号107之一铺、之二铺 |
159 | 广州市越秀区方琦口腔诊所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新天地4108房 |
160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综合医院 | 使用:Ⅲ类/Ⅴ类 | 使用:乙/丙 | 使用:Ⅱ类/Ⅲ类 | 中山二路58号 |
161 | 广州市好大夫口腔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环市东路472号首层及夹层自编101/102号、5楼自编511、512号 |
162 | 广州市德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环市中路316号803房 |
163 | 广州恒博口腔门诊部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沿江东路418号三层自编308-309铺及新编310铺 |
164 | 广州铁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未列明批发业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东华南路5号二楼 |
165 | 广州市科航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未列明批发业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八旗二马路36号六楼自编号603房 |
166 | 广州楠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 | —— | —— | 销售:Ⅲ类 | 东风东路761号34层06单元 |
167 | 广州市越秀区健安动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兽医服务 | —— | —— | 使用:Ⅲ类 | 大新路102号首层 |
168 | 广州越秀区邓俊豪牙科诊所 | 其他卫生活动 | —— | —— | 使用:Ⅲ类 | 小北路接龙一巷28号101房 |
169 | 广州泰和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中山二路53-56号汇隆大厦3-4楼 |
170 | 广州卓尔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中山二路3号2楼自编A |
171 | 广州市越秀区好运动物医院 | 兽医服务 | —— | —— | 使用:Ⅲ类 | 德政北路420号地下 |
172 | 广东省粤华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Ⅲ类 | 麓湖路5号A座岭南大厦3-4楼 |
173 | 广州恒康贸易有限公司 | 综合医院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犀牛路39-40号东方广场10楼DE房 |
174 | 广州心之寻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东风东路850号锦城大厦702房 |
175 | 广州市越秀区中医医院(广州市越秀区第一人民医院) | 中医医院 | —— | —— | 使用:Ⅲ类 | 正南路6号 |
176 | 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 —— | —— | 使用:Ⅲ类 | 解放北路迎宾路10号 |
177 | 广州牙医会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淘金东路130号首层 |
178 | 广州市越秀区YY宠物医院 | 兽医服务 | —— | —— | 使用:Ⅲ类 | 东兴南路3号之二自编2号 |
179 | 广州穗华建六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建设六马路7号201房 |
180 | 广州市泰可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北京路3号港汇大厦4层泰可口腔 |
181 | 广州越秀金信贸易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东风西路191号17楼1701-1702室 |
182 | 广州苏逢锡专科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长堤大马路99号301房 |
183 | 广州市越秀区德化门诊部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瑶华街205号首层 |
184 | 广州国盈医药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沿江中路298号C座6楼 |
185 | 广州市越秀区英特拉口腔门诊部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环市东路326号之一亚洲国际大酒店第23楼2、5、7、9、11、12单元 |
186 | 广东华博药业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Ⅲ类 | 先烈中路81号洪都大厦A栋1103房 |
187 | 广州安誉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 —— | —— | 使用:Ⅲ类 | 水荫路自编62号之二首层(部分:102) |
188 | 广州安吉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Ⅲ类 | 东风东路832号3座1902室 |
189 | 国药集团广东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综合医院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流花路117内自编5号(8号馆)五层北侧 |
190 | 广州市芭比堂农大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 兽医服务 | —— | —— | 使用:Ⅲ类 | 德政北路408号 |
191 | 广州市越秀区其明诊所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环市东路478号大院2号自编02 |
192 | 广州粤医远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 | —— | —— | 销售:Ⅲ类 | 东风中路362号19层自编之一 |
193 | 广州市越秀区黄振强牙科诊所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中山三路义兴园20号 |
194 | 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 —— | —— | 使用:Ⅲ类 | 麓景东路29号 |
195 | 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 —— | —— | 使用:Ⅲ类 | 小北路111号二层 |
196 | 广州置略马泷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3座12楼 |
197 | 广州市浦科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德政中路326号3楼303房 |
198 | 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公路管理与养护 | —— | —— | 使用:Ⅱ类 | 竹丝岗大马路10号之一首层自编G号 |
199 | 广州至真口腔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珠光路43号201房自编2002铺 |
200 | 广东广物医疗供应链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解放北路960号10层自编之1009、1011房 |
201 | 广州阳光树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天河路3号607、608、609、610 |
202 | 广东泰成逸园医疗养老有限公司 | 疗养院 | —— | —— | 使用:Ⅱ类/Ⅲ类 | 惠福西路265号首层 |
203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 —— | —— | 使用:Ⅲ类 | 天成路晏公街10号 |
204 | 广东威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Ⅲ类 | 东风东路850号607、608房 |
205 | 广州凯特安柏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其他卫生活动 | —— | —— | 使用:Ⅲ类 | 建设六马路33号319-327、331铺 |
206 |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 —— | —— | 使用:Ⅲ类 | 解放北路桂花岗路东一号综合楼 |
207 | 民生医院 | 综合医院 | —— | —— | 使用:Ⅲ类 | 越秀北路209号 |
208 | 广州九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Ⅲ类 | 东风东路750号1101-1103房 |
209 | 广州壹加壹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 专科医院 | —— | —— | 使用:Ⅲ类 | 建设三马路12号首层自编101号房 |
210 | 广州市越秀区口腔医院 | 专科医院 | —— | —— | 使用:Ⅲ类 | 越秀区仓边路青史里9号 |
211 | 广州中家医家庭医生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东风东路660号 |
212 | 广州雅和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二沙岛晴波路43号首层自编东边 |
213 | 广州铁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 —— | 使用:Ⅲ类 | 广园西路28号 |
214 | 广州市山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 | —— | —— | 销售:Ⅲ类 | 农林下路81号之一12H1 |
215 | 广州市方麓堂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畜牧服务业 | —— | —— | 使用:Ⅲ类 | 麓苑路1号 |
216 | 广州诺贝口腔医疗有限公司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达道路11号自编4-2、5铺位 |
217 |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 —— | —— | 使用:Ⅲ类 | 白云路62号 |
218 | 精典口腔门诊部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解放中路306号中曦大厦首层 |
219 | 广州市越秀区贝斯特动物医院 | 其他卫生活动 | —— | —— | 使用:Ⅲ类 | 德政北路412号 |
220 | 华南医疗门诊部 | 综合医院 | —— | —— | 使用:Ⅲ类 | 五羊新城江月路9号 |
221 | 广州市工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Ⅱ类/Ⅲ类 | 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17楼自编1703 |
222 | 广州市越秀区盛世口腔门诊部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1502房 |
223 | 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综合医院 | —— | —— | 使用:Ⅲ类 | 珠光路120号 |
224 | 广州市尚德口腔门诊部(有限合伙)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厦六楼B609 |
225 | 广州市越秀区博济东湖牙科诊所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大沙头二马路55号之1号地03-2自编A1 |
226 | 广州小泽派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 兽医服务 | —— | —— | 使用:Ⅲ类 | 明月路11-21号110房 |
227 | 壹陆口腔门诊部 | 门诊部(所) | —— | —— | 使用:Ⅲ类 | 庙前直街64号101、102及二楼 |
228 | 广东斯玛特药械股份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 | 销售:Ⅲ类 | 西湖路12号1916、1917室 |
229 | 广州浦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 | —— | —— | 销售:Ⅱ类 | 沿江中路298号A座21楼E室 |
230 | 广东二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公路管理与养护 | 使用:Ⅱ类 | —— | —— | 白云路83号705房 |
12.6 附图
12.6.1 区辐射事故应急机构组织架构图

12.6.2 越秀区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

12.6.3 越秀区涉放射源单位分布图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